王改真

王改真

原聊城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
王改真,女,汉族,1956年8月出生,山东冠县人,1976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4年8月参加工作,省委党校研究生。曾任聊城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第一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党组书记。2015年5月9日,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110接报在聊城东昌湖水中发现一具女尸,经公安民警调查及有关人员辨认,确认死者系聊城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王改真,警方已排除他杀,系溺水死亡。
  • 中文名:王改真
  • 外文名:
  • 别名:
  • 民族:汉族
  • 籍贯:
  • 毕业院校:
  • 职务:
  • 政治面貌:
  • 代表作品:
  • 出生地:山东冠县
  • 性别:女

人物履历

1974.08—1975.10,冠县城关镇张八里庄民办教师;

1975.10—1976.02,冠县“农业学大寨”工作队副组长;

1976.02—1976.05,冠县城关镇张八里庄村党支部书记;

1976.05—1976.09,冠县妇联副主任、城关镇张八里庄村党支部书记;

1976.09—1979.12,冠县县委常委、县妇联副主任、城关镇张八里庄村党支部书记;

1979.12—1980.10,冠县万善乡革委副主任、党委委员;

1980.10—1982.10,山东农学院干部专修科学习;

1982.10—1984.03,冠县万善乡党委副书记;

1984.03—1989.09,冠县县委常委、团县委书记;

1989.09—1991.06,山东省委党校党政干部研究生班党政专业学习;

1991.06—1994.02,聊城团地委副书记;

1994.02—1998.02,聊城团地委书记、党组书记;

1998.02—1999.10,聊城团市委书记、党组书记;

1999.10—2003.02,聊城市总工会主席、党组书记;

2003.02—2012.02,聊城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党组书记;

2012.02—2012.03,聊城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市总工会主席、党组书记;

2012.03—2015.01,聊城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党组书记; 

2015.01—2015.05,聊城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第一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党组书记。

省八次党代会代表,中国工会十四、十五大代表,共青团十五大代表

人物荣誉

1988年被团中央授予全国“五四”奖章,1996年被团中央评为“全国希望工程先进个人”,2002年被评为“全国工会优秀工会工作者”。

人物事件

2015年5月9日,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110接报在聊城东昌湖水中发现一具女尸,经公安民警调查及有关人员辨认,确认死者系聊城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王改真,警方已排除他杀,系溺水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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