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又曾

王又曾

台湾力霸集团原董事长
王又曾,1927年3月5日出生,湖南长沙人,美国圣若望大学荣誉商学博士。[1]曾任台湾力霸集团董事长、台湾商业总会理事长、工商企业家。
    中文名:王又曾 外文名: 别名: 民族: 籍贯: 毕业院校: 职务: 就职企业: 主要成就: 出生地:湖南省长沙县(今望城县) 性别:男 出生年月:1927年 去世年月:2016年5月27日 职业:原力霸集团董事长

人物简介

湖南省长沙县(今长沙市望城县)人,1927年生于望城下坝石一个富裕家庭。完成小学学业后,他于1940年离乡到长沙去当店员,开始了一生的从商生涯。国民党败退台湾后,他到台湾经商数十年,由一个小工商企业家,发展成台湾很有名气的力霸集团。旗下拥有力霸企业27家,跨18种行业。

1982年起,作为力霸集团董事长,他三届连任台湾商业总会理事长,是台湾工商界少数几个来自大陆的著名工商企业家和亿万富翁之一。1993年,他名列台湾富豪排行榜第13位,被誉为台湾工商界三大老之一。曾任台湾力霸集团董事长、国民党中央常委。

力霸掏空案

2007年1月,王又曾于力霸集团爆发财务危机,且申请重整后,以养病为由,与妻子王金世英避居上海,1月13日又转往美国。台湾检调正调查王又曾是否涉嫌掏空或内线交易等金融弊端,初步调查后认为王又曾涉嫌重大。由于王又曾夫妇迟迟不愿回台针对相关案情说明,因此台北地检署已经于2007年1月15日对王又曾夫妇发出通缉令,有效期限为2031年5月,并将两人列为行政院“十大通缉要犯”,王又曾夫妇的中华民国护照也遭外交部撤销。

2007年2月2日,王又曾夫妇搭机抵达新加坡,企图逃往缅甸,遭新加坡海关拦截留置。新加坡原欲将王又曾夫妇遣返台湾,但王又曾夫妇大闹机场不肯就范,新加坡最后将王又曾夫妇遣返美国。王又曾因未持有有效旅行文件及美国签证,因此在洛杉矶遭到美国移民局留置;王金世英则因拥有美国护照而顺利入境美国。

2007年3月8日,台北地检署依背信、洗钱、内线交易等14项罪名起诉王又曾等107人,王又曾被求处有期徒刑30年及罚款新台币17亿1千万元,王金世英则被求处有期徒刑28年及罚款新台币7亿1千万元

家族简介

王又曾家族也是一个人口相对较多的大家族,现整个家族有人口约70人。父亲王简文生有四子,分别是王业恢、王又曾、王笃学与王事展。

其中王又曾一系是王氏家族事业的主力。

王又曾先后娶有四位妻妾,生育六男两女。

大太太生有二子,分别为王令台与王令甫,是王家子女中学历较为出众者,在事业上均有所成就。

长子王令台,1949年8月7日出生,台湾文化大学经济系毕业,曾任嘉新面粉饲料油脂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力霸公司采购处、水泥部、纺织部及总管理室主管;现任力霸企业集团副董事长兼中国力霸公司执行副董事长与副总经理、嘉新面粉油脂公司常务董事及中华商业银行常务董事,负责家族企业的水泥、铝门窗、纺织等制造业与新近投入的电信事业,是第二代接班人之一。王令台也是工商界第二代知名人士。父亲曾以商业总会的名义将王令台送进国民党的革命实践研究院接受教育,为其在未来政界打下基础。后来王令台在角逐民间“工商建研会”会长中受挫。)因力霸掏空案,判刑20年,并科罚金7亿。

王令甫,大太太次子,留学美国,拥有硕士学位。返台后在家族事业的嘉新面粉饲料油脂公司担任董事,后来一度不愿在家族事业任职,重新返美,在美国一家银行担任副总裁。他重回家族事业任职,负责力霸友联公司的专案与财务规划事务,并于1996年升为该公司董事长。

二房:陈佩芳

王令一(次子,嘉新食品化纤公司)-20年有期徒刑,并科罚金10亿

王令麟(四子)-18年有期徒刑,并科罚金7亿

三房:王令楣(长女,衣蝶百货、台北皇冠饭店,均已经售出)-18年有期徒刑,并科罚金1.5亿

王令可(么女,中华商银,已经汇丰银行购并)-10年有期徒刑,并科罚金1亿

四房:王金世英(即前演员金晶)

王令侨(五子,中华商银,已经汇丰银行购并)-13年有期徒刑,并科罚金3亿

王令兴(么子,猿人在线股份有限公司、翊丰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3年6个月有期徒刑

人物逝世

2016年5月27日,王又曾在美国加州十号高速公路发生车祸身亡,享年89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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