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则楚

王则楚

广东省政府参事
王则楚,1945年3月出生在温州,1963年从广州六中考入北京大学数学系,本科学历,1970年参加工作。其父王季思是我国著名的古典文学史家、戏剧史家。王则楚曾任民盟中央委员,民盟广东省委会专职副主委,广东省政协常委,现任广东省政府参事,是少数敢于直言的“明星委员”之一。2006年5月9日,在新快报发表他的第一篇专栏文章《还是要办“国民学校”》。这也是他在媒体的第一篇时评短文。从此一发不可收拾。2015年3月,王则楚刚好满70岁,他自称“70后”,玩微博玩微信,现在也“赶时尚”,给自己开了一个微信公众号,名字就叫“楚公问广东”。[1]
    中文名:王则楚 外文名: 别名: 民族:汉族 出生地:浙江省温州 毕业院校:北京大学 职业:广东省政府参事 代表作品: 主要成就: 籍贯:浙江 性别:男 出生年月:1945年3月

个人履历

1985年,加入民盟。

1994年,从安徽回广州华南建设学院工作。

1995年,调任民盟广州市委秘书长,先当广州市政协委员,曾任民盟中央委员,民盟广东省委会专职副主委。

1998年,时任民盟市委副主委的他当选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委员。

2002年,时任民盟省委副主委的他当选省政协常委,任省政协学习文史委员会副主任。

2004年,聘任省政府政府参事。

2007年,退出民盟省委的领导岗位,同年他由于坚持促成洛溪桥取消收费,被南方报业集团评选为“广东骄傲五年新闻人物”。

2008年,不再担任省政协委员。

2009年,聘任为省政协文化文史委员会特聘委员。

主要经历

广州现象

2000年,发生在广州的参政议政事件,被国内学术理论界和传媒誉为“广州现象”。这一年,广州市人大代表7天8个询问案,询问的问题一个比一个尖锐,“刚性监督”引起了境内外的瞩目。这些历史性的场合,都有王则楚的身影和声音。伴随着土改、反右派、反右倾、困难时期和文化大革命成长,高中暑假就进过中南海,大学又在北京大学度过,王则楚敢说话,不言怕,“倔老头”形象从2000年开始深入民心。

为民执言

公开博弈终结洛溪大桥收费。2000年4月,在广州市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时任人大代表的王则楚正式提出询问,要求相关部门将洛溪大桥收费还贷的情况向市民公布。从此,为了5元的过桥费,他走上了5年的“较真”路,直到2005年7月1日,洛溪大桥收费叫停。对于很少行经洛溪大桥的王则楚来说,回首整个过程,最感欣慰的是民意得到了充分的表达。在他看来,代表一次次调查,政府一次次回复,加上代表根据回复的一次次分析,推动了政府在路桥收费问题上的政务公开。“政务一公开,便有了博弈,其中媒体、代表和委员的呼吁和政府在某些决策方面的博弈,最终使政府顺应民意,作出了停止收费的决定”。“洛溪桥收费的博弈锻炼了我。”王则楚说,正是从那时起,博弈思想成为他行使代表和委员监督权力的一条主线。

社会贡献

深得民心

回看其多年的代表委员履职经历,从主张对所有公共事业类收费举行听证,到成功阻击了一次没有经过充分论证的水费上涨;从主张教育公平,到呼吁取消择校费;从主张出租车个体经营,取消出租车燃油附加费,到谴责出租车公司垄断;从主张取消燃气初装费,到谴责供水公司调快水表、燃气公司调低燃气热值……因执着于民生问题而深得民心的他,使老百姓的利益在博弈中占到了相当大的份量和比重。

胸有大义

市场经济下就不怕穿小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越来越敢言了”。近几年,这样的观点几已成为广州人的共识。对此,王则楚认为,这是改革开放大势所趋、民主进步水到渠成的结果。他分析道,关于公共事务的政治讨论之所以能率先出现在广东,其中主要有三个因素,一是广东市场经济发展得早,市场化比较深入,二是有香港的市场化作借鉴,三是广东省委、省政府、省人大、省政协有民主意识。

王则楚在多次面对采访时反复强调,他从来没有感到过压力,“我历来不把官员看作是上级”。王则楚强调,广东的民主政治之所以可以发展到现在这样的程度,领导层的作用固然不可忽视,但更重要的是由于市场经济发展得比较快。“很多人问我怕不怕穿小鞋,我说如果这双鞋小了我就换一双鞋穿,因为现在是市场经济体制,如果感到这双鞋不合脚,可以换一双鞋。有很多双鞋可以选择,而不像是计划经济体制时期只有一双鞋”。

民意通达

眼光执着,民意通达方可保社会公平。“不能等发展后再去惠及老百姓,迟来的惠及也是不公平和缺乏效率的。”在王则楚眼中,老百姓最离不开的是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政府最应该关心的不是企业能不能发展,能不能赚钱,而是怎样去维护一个公平的市场秩序,如何去建立一个合理的公共财政政策,从而更好地投入到使广大人民受益的如教育、医疗等公用事业中去。王则楚一再强调,涉及到老百姓利益的事务,比如煤气、水、电等的涨价,应该在人大常委会通过,“必须建立一个公共政策群众参与的机制,让各界群众平等表达意见,平等地进行利益博弈”。“补课是教师不能在按时完成工作的表现,收补课费是不应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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