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大交通事故

特大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等级
根据《公安部关于修订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道路交通事故分为4类,其中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1]
    中文名:特大交通事故 外文名:Serious traffic accident 别名: 分类:道路交通事故分为4类 主体: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

解释

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过失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故。

相关新闻

中国公安部新闻发言人贾俊强26日在北京表示,春运以来,全国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比2019年春运同期分别下降32.4%、43.2%,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下降50%,未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未发生长时间长距离交通拥堵,特别是春节假期7天,实现了一次死亡5人以上事故零发生。根据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程度和数额,交通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具体标准由公安部制定。

相关词条

相关搜索

其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