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川坠龙事件

营川坠龙事件

1934年在辽宁省发生的事件
《营川坠龙事件》是指1934年8月初,《盛京时报》“龙降酿灾”文章报道7月28日一条龙在营口的天空下降,弄翻三只小船,卷坏工厂房子,导致9人死亡,掀翻火车的社会事件。[1]
    中文名:营川坠龙事件 外文名: 发生地点:7月初在田庄台,后在营口河湾的鸭舌岛 主要人员: 伤亡:9人死亡,卷坏日资厂,掀翻火车 时间:1934年7月初-8月中旬的骨架参观

事件简介

1934年8月8日,在营口发现了一具与传说中的龙极相似的骨骼,更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在这个神秘生物未死之前,当地的居民曾经两次见到它,并与其有过长时间近距离的接触!

在《营口市志》第一卷中记述:“(1934年)8月8日午后,辽河北岸东小街一农民在附近苇塘发现一巨型动物白骨,长约10米,头部左右各有一角,长约1米余,脊骨共29节。伪营口第六警察署将其运至西海关码头附近空地陈列数日,前去参观的人络绎不绝。

一些上了年纪的老人回忆说,这个怪物曾经出现过两次,第一次出现在距离入海口20公里处。

肖素芹老人:当年9岁,她爸爸是给地主赶马车的,当时很多人都说在田庄台上游发现一条“活龙”,于是赶到那里。爸爸就把她放在马背上,扶着她看。她所看见的“龙”方头方脑,眼睛很大,还一眨一眨的,而身体为灰白色,弯曲着蜷伏在地上,尾巴卷起来,腹部处有两个爪子伸着,而让她印象最深的就是感觉这条“龙”有气无力,眼半睁半闭,再加上眼睛有些发红,很多人都说是天气太热的缘故,于是在龙的上面搭了个棚子为它避暑,还有人抬水往它身上浇,让它得以“解暑”。后来,下了很长时间的大雨,这条“龙”就不见了。

当时,老百姓认为天降巨龙是吉祥之物,人们有的用苇席给怪兽塔凉棚,有的挑水往怪兽身上浇,为的是避免怪物身体发干。据说,人们都非常积极,即便是平日里比较懒惰的人也都纷纷去挑水、浇水。而在寺庙里许多百姓、僧侣每天都要为其作法、超度,此举一直持续到又一次的数日暴雨过后,这只怪物神秘地消失了为止。

然而,连续二十多天大雨后,这个怪物第二次又奇异地出现了,这次出现是在距辽河入海口10公里处的芦苇丛中,此时它已不是活物,而是一具奇臭难闻的尸骸。

据杨义顺老人回忆:在发现“龙”骨之前,曾听大人们说芦苇荡里总有噼里啪啦的响声,而且还有“呜……”像牛一样的叫唤声,听起来很沉闷,还能听到挣扎的声响,后来就没有动静了。当时,营口地区已经连续下了40多天的大雨,街路上全都是水,一些房屋因进水太多而倒塌。雨停后,随着北风吹过,空腥臊味很大,看管苇塘的一名卢姓工人顺着怪味寻找,发现大片大片芦苇倒伏,拨开后进去一看,吓了一大跳:里面赫然躺着一个已经死去的庞大动物!

该工人吓得转身就跑,回到家里大病了一场。百姓们听说之后,结伴前去观看,并且报告给了当时的ZF。当时西海关附近的一家防疫医院人员穿着白大褂,给已经生蛆的动物尸体喷射了消毒水。“龙”骨被抬出来后,有人用4个船锚系上绳子将骸骨围成一圈,供大家参观。

孙正仁:光骨头不是原来的龙型,画的那个、描得那个不是那个型,就是挺长的,挺大的头,两个大角一米多长,不止一米三、四尺,长两根。趴在地上,身上弯弯曲曲的,能有十几米这么长。

原营口市著名正骨医生马子臣(曾亲眼见过“龙”骨)的儿子马国祥记得父亲曾对他说过,骸骨被发现时,肉还没有完全腐烂,看上去特别像“龙”。

记者翻阅1934年8月12日《盛京时报》时惊奇地发现,此“龙”竟然有“爪”,而且还用“爪”挖了一个近17米长,6米多宽的土坑,说明“龙”后曾经挣扎过。

关记载:“……该龙体气参天,头部左右各生三支甲,脊骨宽三寸余,附于脊骨两侧为肋骨,每根约五六寸长,尾部为立板形白骨尾,全体共二十八段,每段约尺余,全体共三丈余,原龙处,有被爪挖之宽二丈长五丈之土坑一,坑沿爪印清晰存在,至该龙骨尚存有筋条,至皮肉已不可见矣。”

这些特征也进一步验证了是龙的看法。

据几位老人讲,当年有关方面曾邀遍老渔民辨认,但没一个人认识怪物尸体。人们议论纷纷,普遍认为是“龙”。

营口伪第六警察分署组织人力,将其尸骨分解后运到南岸,在西海关前空场上按原状摆放,任人参观。

当时的《盛京时报》派人采访,也称之为“龙”、“天降龙”、“营川坠龙”、“巨龙”等,同时还配以照片,图文并茂。营口市民争相观看,附近城市专程来参观者也络绎不绝,购买往返营口的火车票因此紧张起来。后又有报道说,营口水产高级中学校渔捞科张老师判定“确系蛟类”。

当时的营口美大照相馆和英明照相馆洗印了大量“龙”骨展览的照片,在二本町胡同附近沿街贩卖,一些从外地来营口参观“龙”骨的人,争先恐后购买“龙”骨照片带回去给家人欣赏。

李滨生:记得那一年我十岁,在70年前,在西海关露天展览围的一圈是锚,舢板下固定船的锚用那个间断着围起一个圈,用绳子拦着,地下洒着白灰,因为人很多也挤不进去。随着人流的移动才能到前边看,人都有一个好奇心理去看,只是传说中有龙,实际生活中没有见过的机会,都很好奇,去看。重点都看头,它很长,有两三丈长,十米左右,立着。脊梁骨朝上不像鱼。奇怪的是头上有角,任何水族没有角。

翻阅相关资料,记者看到了1934年8月14日《盛京时报》刊登的“龙”骨照片复印件,虽然年代久远,加上受当时摄影技术以及种种因素制约,只能依稀看出头戴草帽观看“龙”骨展览人群的模糊身影,然而画面中一具长长的动物骸骨及其头上生出的两只长角依然清晰可见。

遗憾的是,由于当时社会秩序混乱,水产高级中学也几经搬迁,偌大的骸骨就这样遗失了。

1939年,16岁的孙正仁来到大连给人做管家,女主人的丈夫是营口商会会长的弟弟。孙正仁深得主人的赏识,1941年离开大连时,女主人把一段“龙”骨当作奖赏给他。据介绍,女主人手中的龙骨大约有三斤多重,呈白色条状,骨头底端约有碗口大小,慢慢向上延伸越来越细,直至最尖端。骨头表面的白色釉面很亮,大家说是‘龙’牙。女主人告诉他,这是曾经在营口展览的龙骨。

6月16日上午,孙正仁老人把自己保存了整整六十三年的五块“龙”骨捐献给了市史志办公室,他希望有关部门能够鉴定一下他手中的骸骨。

营口坠龙事件和龙骨现世的经过大概如此。对此,多方媒体进行过报道,也有各种质疑的声音:

中央电视台还拍摄了专题片,片中得出的结论认为,这是鲸鱼搁浅,然后骨骼拼错。

辽宁省研究员傅仁义根据《盛京时报》的照片断定“龙”骨是出土的“原始牛”的化石。

董为副研究员认为,这有可能是一种象的化石,而那两个“角”,是长齿。

有专家研究孙正仁老人捐赠的龙骨后初步认为是第四纪野马的化石。

这些解释显然都不圆满:

鲸鱼不会有角和四爪,根据刚腐烂活体拼装的骨头不太存在长度体形和特征严重摆放错误的可能。

牛马象都不可能有十多米长的蛇形骨骼。

而且考古学者都忽视了最重要的问题:当时是活体腐烂得到的骨骼,而并非古生物化石,新鲜骨骼也不可能成为化石。

由于孙老的龙骨来源问题,加上化石和新鲜骨骼的差异,不免使人怀疑这是不是当时的营口龙骨。

虽然有大量目击者,非常详实的记载照片,由于缺乏实物,营口坠龙仍然成了难以解开的历史之谜。

史载类似事件

了解类似事情,有利于了解营口事情的文化历史。从夏王孔甲以来一些文献谈过坠龙现象。n

清代之前n

最早的坠龙故事发生于夏王孔甲时,所谓天降雌雄双龙于今河南省临颖县豢龙城东南角龙荡沟处,孔甲派刘累到此养龙,封他为御龙氏。n

《后汉书·五行志》写道:灵帝光和元年六月丁丑,有黑气堕北宫温明殿东庭中,黑如车盖,起奋迅,身五色,有头,体长十余丈,形貌似龙。(一丈即现代国际度量的3点3米)。东汉建安二十四年,黄龙出现在武阳赤水,逗留九天后离去,为此建庙立碑。n

《晋书·卷一百九·载记第九》载东晋永和元年(西元345年)四月前燕太祖慕容皝祭龙事件:“时有黑龙、白龙各一,见于龙山,皝亲率群僚观之,去龙二百余步,祭以太宰。二龙交首嬉翔,解角而去。皝大悦,还宫,赦其境内,号新宫曰和龙,立龙翔佛寺于山上”。n

《唐年补录》记载,唐咸通末年某日,有青龙坠在桐城县境内,因喉部有伤,当场死去。龙全长十多丈,身子和尾巴各占一半。尾呈扁平状。它的鳞片跟鱼差不多,头上有双角,口须长达两丈,腹下有足,足上有红膜。n南宋绍兴三十二年(西元1162年),太白湖边发现一条龙,巨鳞长须,腹白背青,背上有鳍,头上耸起高高的双角,在几里之外都能闻到腥味。当地群众用席子遮盖它的身体,官府还派人亲自祭祀。一夜雷雨过后,龙消失了。它卧过的地方留下一道深沟。n

郎瑛《七修类稿》记:明代成化末年,广东新会县海滩上坠落一条龙,被渔民活活打死。此龙约一人高,身长数十丈,酷似画中龙,只有腹部呈红色。(数十丈即百米左右,超出了人们对一般动物体长的想象)。n

《清史稿》谈坠龙n

《清史稿》谈见龙现象共八十二次,谈降龙的很多,其中属于坠龙类型的有四次:康熙七年七月,咸宁有龙游于县署前,雨霁,不能升跃,市人系其颈以游于市。六十年六月,金坛学宫前悬一龙,腥气逆鼻,焚香祷之,腾空而去。乾隆五十五年五月,定海舟山龙起,漂没田庐,淹毙人口;越三日,龙斩三段,尾不见,其鳞巨如葵扇。咸丰三年十一月,西宁西纳川降龙,臭闻数里。(说明:《清史稿》谈见龙现象,这些资料的收集耗费大量时间,是网上名号“光音”的一位学者的辛勤劳动成果,网络上他最先发布于百度贴吧“关于龙的各种真实说法(全面曝光)”)。n

另外,《永平府志》记:道光十九年(西元1839年)夏天,有龙降落在滦河下游的乐亭县境内,蝇蚋遍体。当地群众为它搭棚以遮蔽阳光,并不断用水泼洒它的身体。三天后,在一场大雷雨中,龙离开了原地。光绪《江西通志》卷九十八:“冬十二月,龙见丰城田中,身长四十余丈,头似鳞,七日后飞翔挟风雨而去”。七日后飞去,则坠落田里达七天。n中华文化崇拜龙,民国1934年营口坠龙事件、大庆1944年坠龙事件,及南宋太白湖坠龙、清代乐亭县坠龙,当地群众都为它搭席遮身,一般还泼水保护它。象明代新会县渔民打死坠龙、清代咸宁县人系龙颈游市,超出了普通文化,反映的心理值得文化史专家研究。n

标本展览n

活标本展览:《新唐书·五行志三》载:“贞元末(即公元805年),资江得龙丈余,西川节度使韦皋匣而献之,老姓纵观。三日,为烟所熏而死”。该事,《太平广记》卷四二二引牛肃《纪闻》谈的比较详细。n

标本2:宋代辽国皇宫藏有龙骨标本,《辽史·太祖本纪下》记:“神册五年(公园920年)夏五月庚辰,有龙见于拽刺山阳水上。上射获之,藏其骨内府”。北宋沈括《梦溪笔谈·杂志一》也介绍过他多年出使契丹时所闻该事。元好问《续夷坚志》对该事谈的更详细,是条五尺小龙。n

自然事无关领导n

中国史籍上包括《清史稿》记载的坠龙现象多,是当作自然现象,没与领导人挂钩。由于龙也是封建时代中国帝王及其它东亚各国君王的象征,中华文化有真龙天子一说,把龙文化极度神秘化。其实,不能胡乱联系,实际上没有那种联系,例如,《清史稿》所记康熙七年咸宁县掉龙事件就无关领导人,何况,新中国龙化石是二亿多年前的,而人类才数百万年历史。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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