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青天

海青天

百姓对海瑞的称呼
海瑞(1514年1月22日-1587年11月13日),字汝贤,号刚峰,海南琼山(今海口市)人。[1]明朝著名清官。海瑞一生,经历了正德、嘉靖、隆庆、万历四朝。
    中文名: 外文名: 别名: 本名:海瑞 别名:海青天、海忠介 所处时代:明朝 出生地:海南琼山 官职:右佥都御史 追赠:太子太保 谥号:忠介 性别:男

基本内容

他自幼攻读诗书经传,博学多才,嘉靖二十八年(1550年)中举。初任福建南平教渝,后升浙江淳安和江西兴国知县,推行清丈、平赋税,并屡平冤假错案,打击贪官污吏,深得民心。嘉靖四十一年(1562),以罢官抗逆显于后世的明代廉吏海瑞任诸暨知县;嘉靖四十五年任户部云南司主事,上书批评世宗迷信巫术,生活奢华,不理朝政等弊端,遭迫害入狱。世宗死后获释。隆庆三年(1569年)调升右佥都御史,他一如既往,惩治贪官,打击豪强,疏浚河道,修筑水利工程,并推行一条鞭法,强令贪官污吏退田还民,遂有"海青天"之誉。后被排挤,革职闲居16年。万历十三年(1585年),重被起用,先后任南京吏部右侍郎、南京右佥都御史,力主严惩贪官污吏,禁止循私受贿,两年后病死于南京。

其他

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海瑞参加乡试中举,初任福建南平教谕,后升浙江淳安和江西兴国知县,推行清丈、平赋税,并屡平冤假错案,打击贪官污吏,深得民心。历任州判官、户部主事、兵部主事、尚宝丞、两京左右通政、右佥都御史等职。他打击豪强,疏浚河道,修筑水利工程,力主严惩贪官污吏,禁止徇私受贿,并推行一条鞭法,强令贪官污吏退田还民,遂有“海青天”之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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