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虽然世界各国有关海水水质标准概念的提法,制订的原理、方法和科学依据,以及在形式和内容方面均有较大的差异。但是,重点都是为了保护人体健康和生态平衡,并优先制订和发布沿岸水水质标准。世界上沿海国家已发布的有关海水的水质标准可概括为3类,即卫生、水生生物保护及一般景观。为了从全球角度控制海洋污染,科学家正在寻求制订统一的海水水质标准的理论和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UCD551463
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海域。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含条文,在本标准中被引用即构成本标准的条文,与本标准同效。
GB12763.4-91海洋调查规范海水化学要素观测
HY003-91海洋监测规范
GB12763.2-91海洋调查规范海洋水文观测
GB7467-87水质六价铬的测定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7485-87水质总砷的测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GB11910-89水质镍的测定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
GB11912-89水质镍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13192-91水质有机磷农药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GB11895-89水质苯并(a)芘的测定乙酰化滤纸层析荧光分光光度法
当上述标准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分类标准
分类
按照海域的不同使用功能和保护目标,海水水质分为四类:
第一类适用于海洋渔业水域,海上自然保护区和珍稀濒危海洋生物保护区。
第二类适用于水产养殖区,海水浴场,人体直接接触海水的海上运动或娱乐区,以及与人类食用直接有关的工业用水区。
第三类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滨海风景旅游区。
第四类适用于海洋港口水域,海洋开发作业区。
标准
各类海水水质标准列于表1
表1海水水质标准mg/L序号
项目
第一类
第二类
第三类
第四类
|
1
漂浮物质
海面不得出现油膜、浮沫和其他漂浮物质
海面不得出现油膜、浮沫和其他漂浮物质
海面不得出现油膜、浮沫和其他漂浮物质
海面无明显油膜、浮沫和其他漂浮物质
|
2
色、臭、味
海水不得有异色、异臭、异味
海水不得有异色、异臭、异味
海水不得有异色、异臭、异味
海水不得有令人厌恶和感到不快的色、臭、味
|
3
悬浮物质
人为增加的量≤10
人为增加的量≤10
人为增加的量≤100
人为增加的量≤150
|
4
大肠菌群≤
(个/L)
10000
供人生食的贝类增养殖水质≤700
10000
供人生食的贝类增养殖水质≤700
10000
供人生食的贝类增养殖水质≤700
-
|
5
粪大肠菌群≤(个/L)
2000
供人生食的贝类增养殖水质≤140
2000
供人生食的贝类增养殖水质≤140
2000
供人生食的贝类增养殖水质≤140
-
|
6
病原体
供人生食的贝类养殖水质不得含有病原体。
供人生食的贝类养殖水质不得含有病原体。
供人生食的贝类养殖水质不得含有病原体。
供人生食的贝类养殖水质不得含有病原体。
|
7
水温(℃)
人为造成的海水温升夏季不超过当时当地1℃,其它季节不超过2℃
人为造成的海水温升夏季不超过当时当地1℃,其它季节不超过2℃
人为造成的海水温升不超过当时当地
4℃
人为造成的海水温升不超过当时当地
4℃
|
8
pH
7.8~8.5
同时不超出该海域正常变动范围的0.2pH单位
7.8~8.5
同时不超出该海域正常变动范围的0.2pH单位
6.8~8.8
同时不超出该海域正常变动范围的0.5pH单位
6.8~8.8
同时不超出该海域正常变动范围的0.5pH单位
|
9
溶解氧>
6
5
4
3
|
10
化学需氧量≤(COD)
2
3
4
5
|
11
生化需氧量≤(BOD5)
1
3
4
5
|
12
无机氮≤(以N计)
0.20
0.30
0.40
0.50
|
13
非离子氨≤
(以N计)
0.020
0.020
0.020
0.020
|
续表1
续表1序号
项目
第一类
第二类
第三类
第四类
|
14
活性磷酸盐≤
(以P计)
0.015
0.030
0.030
0.045
|
15
汞≤
0.00005
0.0002
0.0002
0.0005
|
16
镉≤
0.001
0.005
0.010
0.010
|
17
铅≤
0.001
0.005
0.010
0.050
|
18
六价铬≤
0.005
0.010
0.020
0.050
|
19
总铬≤
0.05
0.10
0.20
0.50
|
20
砷≤
0.020
0.030
0.050
0.050
|
21
铜≤
0.005
0.010
0.050
0.050
|
22
锌≤
0.020
0.050
0.10
0.50
|
23
硒≤
0.010
0.020
0.020
0.050
|
24
镍≤
0.005
0.010
0.020
0.050
|
25
氰化物≤
0.005
0.005
0.10
0.020
|
26
硫化物≤
(以S计)
0.02
0.05
0.10
0.25
|
27
挥发性酚≤
0.005
0.005
0.010
0.050
|
28
石油类≤
0.05
0.05
0.30
0.50
|
29
六六六≤
0.001
0.002
0.003
0.005
|
30
滴滴涕≤
0.00005
0.0001
0.0001
0.0001
|
31
马拉硫磷≤
0.0005
0.001
0.001
0.001
|
32
甲基对硫磷≤
0.0005
0.001
0.001
0.001
|
33
苯并(a)芘≤
(μg/L)
0.0025
0.0025
0.0025
0.0025
|
34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以LAS计)
0.03
0.10
0.10
0.10
|
35
*放射
性核
素
(Bq/L)
60Co
0.03
|
90Sr
4
|
106Rn
0.2
|
134Cs
0.6
|
137Cs
0.7
|
标准阶段
①在现有的实验研究和现场调查基础上,以各种水质要素(包括污染物),对靶系统(人体、生态系或生物资源等)影响的剂量与效应定量因果关系为主要依据,先行评定海水水质基准;②以海水水质基准为基础,结合考虑指定保护海域的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以代价与效益或代价与危险分析结果为主要依据,再行制订海水水质标准。“基准”和“标准”是两个不能混淆的相关概念。“基准”是决定和判断有关环境是否适用于预期用途的科学依据,本身无法律约束能力;而“标准”在特定水域或污水排放方面有法定性质,一经权力机关认可即应强制执行。
4海水水质监测
4.1海水水质监测样品的采集、贮存、运输和预处理按GB12763.4-91和HY003-91的有关规定执行。
4.2本标准各项目的监测,按表2的分析方法进行。
表2海水水质分析方法序号
项目
分析方法
检出限,mg/l
引用标准
|
1
漂浮物质
目测法
|
2
色、臭、味
比色法
感官法
GB12763.2-91
HY003.4-91
|
3
悬浮物质
重量法
2
HY003.4-91
|
4
大肠菌群
(1)发酵法(2)滤膜法
HY003.9-91
|
5
粪大肠菌群
(1)发酵法(2)滤膜法
HY003.9-91
|
6
病原体
(1)微孔滤膜吸附法1.a
(2)沉淀病毒浓聚法1.a
(3)透析法1.a
|
7
水温
(1)水温的铅直连续观测
(2)标准层水温观测
GB12763.2-91
GB12763.2-91
|
8
PH
(1)PH计电测法
(2)PH比色法
GB127634-91
HY003.4-91
|
9
溶解氧
碘量滴定法
0.042
GB12763.4-91
|
10
化学需氧量(COD)
碱性高锰酸钾法
0.15
HY003.4-91
|
11
生化需氧量(BOD5)
五日培养法
HY003.4-91
|
12
无机氮
(以N计)
氮:
(1)靛酚蓝法
0.7
GB12763.4-91
|
(2)次溴酸钠氧化法
0.4
GB12763.4-91
|
亚硝酸盐:重氮-偶氮法
0.3
GB12763.4-91
|
硝酸盐:
(1)锌-镉还原法
0.7
GB12763.4-91
|
(2)铜镉柱还原法
0.6
GB12763.4-91
|
13
非离子氨
(以N计)
按附录B进行算
|
14
活性磷酸盐
(以P计)
(1)抗坏血酸还原的磷钼兰法
(2)磷钼兰萃取分光光度法
0.62
1.4
GB12763.4-91
HY003.4-91
|
15
汞
(1)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2)金捕集冷原子吸收光度法
0.0086
0.002
HY003.4-91
HY003.4-91
|
16
镉
(1)无火焰原了吸收分光光度法
(2)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3)阳极溶出伏安法
(4)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0.014
0.34
0.7
1.1
HY003.4-91
HY003.4-91
HY003.4-91
HY003.4-91
|
17
铅
(1)无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2)阳极溶出伏安法
(3)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0.19
4.0
2.6
HY003.4-91
HY003.4-91
HY003.4-91
|
18
六价铬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4.0
GB7467-87
|
19
总铬
(1)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2)无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1.2
0.91
HY003.4-91
HY003.4-91
|
20
砷
(1)砷化氢-硝酸银分光光度法
(2)氢化物发生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3)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1.3
1.2
7.0
HY003.4-91
HY003.4-91
GB7485-87
|
21
铜
(1)无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2)二乙氨基二硫代甲酸钠分光光度法
(3)阳极溶出伏安法
1.4
4.9
3.7
HY003.4-91
HY003.4-91
HY003.4-91
|
22
锌
(1)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2)阳极溶出伏安法
(3)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16
6.4
9.2
HY003.4-91
HY003.4-91
HY003.4-91
|
23
硒
(1)荧光分分光度法
(2)二氨基联苯胺分光光度法
(3)催化极谱法
0.73
1.5
0.14
HY003.4-91
HY003.4-91
HY003.4-91
|
24
镍
(1)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
(2)无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3)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0.25
0.03
0.05
GB11910-89
GB11912-89
|
25
氰化物
(1)异烟酸-吡唑啉酮分光光度法
(2)吡啶-巴比土酸分光光度法
2.1
1.0
HY003.4-91
HY003.4-91
|
26
硫化物
(以S计)
(1)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2)离子选择电极法
1.7
8.1
HY003.4-91
HY003.4-91
|
27
挥发性酚
4-氨基安替化比林分光光度法
4.8
HY003.4-91
|
28
石油类
(1)环已烷萃取荧光分光光度法
(2)紫外分光光度法
(3)重量法
9.2
60.5
0.2
HY003.4-91
HY003.4-91
HY003.4-91
|
29
六六六
气相色谱法
1.1
HY003.4-91
|
30
滴滴滴
气相色谱法
3.8
HY003.-91
|
31
马拉硫磷
气相色谱法
0.64
GB13192-91
|
32
甲基对硫磷
气相色谱法
0.42
GB13192-91
|
33
苯并(a)芘
乙酰化滤纸层析-荧光分光光度法
2.5
GB11895-89
|
34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以LAS计)
亚甲基兰分光光度法
0.023
HY003.4-91
|
35
放
射
性
核
素Bp/L
离子交换-萃取-电沉积法
2.2
HY/T003.8-91
|
(1)HDEHP萃-计数法
(2)离子交换-计数法
1.8
2.8
HY/T003.8-91
HY/T003.8-91
|
(1)四氯化碳萃取-镁粉还原-计数法
(2)能谱法1.c
3.0
4.4
HY/T003.8-91
|
能谱法,参见分析法
|
(1)亚铁氰化铜-硅胶现场富集-能谱法
(2)磷钼酸铵-碘铋酸铯-计数法
1.0
3.7
HY/T003.8-91
HY/T003.8-91
|
注:1.暂时采用下列分析方法,待国家标准发布后执行国家标准
a.《水和废水标准检验法》,第15版,中国建筑工业版社,805∽79,1986。
b.环境科学,7(6):75∽79,1986
c.《辐射防护手册》,原子能出版社,2:259,1988。
2.见附录A
3.见附录B
4.六六六和DDT的检出限系指其四种异物体检出限之和。
5混合区的规定
污水集中排放形成的混合区,不得影响邻近功能区的水质和鱼类回游通道。
我国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水水质标准》于1982年4月6日发布,并于同年8月1日起实施,它适用于中国国家主权所辖一切海域。该标准按照海水用途对水质要求分为三类:第一类适用于保护海洋生物资源和人类的安全利用,以及海上自然保护区;第二类适用于海水浴场及风景游览区;第三类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港口水域和海洋开发作业区等。对悬浮物质,漂浮物质,色、嗅、味、pH、化学耗氧量、溶解氧、水温、大肠菌群、病原体、底质及有害物质等十多项水质要素,按上述三种水质类型分别作出具体规定;并对汞、镉、铅、总铬、砷、铜、锌、硒、油类、氰化物、硫化物、挥发性酚、有机氯农药、无机氮和无机磷等15种指标限定最高容许浓度,其中无机氮和无机磷为防止海域产生“赤潮”的限制值;对海水中放射性物质要求符合国家《放射防护规定》中露天水源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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