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授权,对辖区内保险机构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辖区内保险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依法保护被保险人利益;监测、分析辖区内保险市场运行情况,预警与防范辖区内保险风险,并将有关重大事项及时上报。
主要职责
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根据银保监会的授权和统一领导,依法依规独立对辖内银行业和保险业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制定银行业和保险业监管法规、制度方面的实施细则和规定,监督相关法规、制度在辖内的落实。对有关银行业、保险业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实行准入管理,审查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对有关银行业、保险业机构实行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开展风险与合规评估,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统计有关数据和信息,跟踪、监测、预测辖内银行业、保险业运行情况。指导和监督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相关业务工作。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完成银保监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二)财产保险监管处
(三)人身保险监管处
(四)保险中介监管处
(五)统计研究处
(六)人事教育处
(七)法制处
(八)稽查处
(九)监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