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物证

法医物证

生物学检材
法医物证是法医物证学研究的对象主要是与人体有关的生物检材。法医物证以其生物性成分和特性来证明案件事实。法医物证通常包括血液、精液、阴道分泌液、乳汁、唾液、鼻涕、尿液。羊水及其斑痕、毛发、指甲、骨骼和牙齿,人体各种组织器官及其碎块等。由于案件类型的多样性和犯罪现场的复杂性,使法医物证检材不可避免地受到环境的影响。法医物证检材具有不确定性,即是什么性质的检材,污染与被破坏程度如何等。需要针对法医物证检材的特点,设计合理的分析策略,选择正确的实验方法,减少不确定性,实现对法医物证的鉴定。法医物证属于“科学证据”,法医物证鉴定对科学技术有很强的依赖性。
    中文名:法医物证 外文名:Forensic material evidence 适用领域: 所属学科: 类别:生物学检材 作用:揭露和证实案件性质

基本内容

主要指与案件有关的生物学检材。凡是与案件有关并可为侦查提供线索、为审判提供证据,能揭露和证实案件性质的生物物品皆为法庭生物物证。

生物物证的概念和范围

    生物物证:来自于生物体的对案件真实情况具有证明作用的物质。(1)生物体包括动物(包括人体)、植物和微生物。(2)来自于人体的生物物证:各种、、排泄物及其斑痕,如血液、精液、、乳汁、胎便、及其斑痕等;各种组织,如皮肤、肌肉、心、肝、脑、肾等脏器组织;毛发、指甲、骨骼和牙齿这些不易腐败的组织2.分类(1)人体的各种(斑痕)、组织、毛发及表皮脱落物(2)各种动物成分(3)植物的根、茎、叶、花、果与种子(4)细菌与真菌等微。生物物证技术是物证技术中的一门新技术,随着科学的进步和对物证技术的进一步研究,由于生物物证在自然界广泛的存在,其自身特征的特殊性决定了生物物证技术在侦查中的利用价值是很高的,本文就其在侦查涉嫌强奸致人死亡案件中的作用浅谈一下笔者自己的体会。

常见法医物证提取及保存的规范操作

1 应遵循的原则

现场法医物证提取和保存操作应遵循的原则有以下几点:①在现场物证提取前,应该先拍照。拍照时,不仅要有全貌照片反映该物证与附近环境的关系,还应该有特写照片表现提取物证的特征。②在提取现场物证时,为了防止生物物证被污染,不可以直接用手,一定要带一次性手套,并且要用镊子提取处理。③应在提取到的各物证外包装上做标记,记录提取人姓名、物证名称、所处状态、提取位置和提取时间等。④各物证的交接都应该要有记录,并且要适当保存,使其能够反应物证转手的过程。

2 规范操作

2.1 血液与血痕的提取

在提取血液和血痕时,要注意以下3点:①对于遗留在纺织品上的血痕,如果物体比较小,则采取整件提取法;如果无法整件提取,或者血痕附于面积较大的物品上时,则应该将血痕剪下再送检。在执行这一操作时,要将血痕所在位置记录下来,并将血痕附近的空白织物一起送检。②对于树叶、禾秆上的血痕,则应该采用整件提取法送至检验处;对于较大木质载体上的血痕,应该依照载体的具体情况采取适当的方法提取带血部位送检。③在提取凶器上的血痕时,要尽可能采取整件提取的方法。如果凶器比较大,则应该结合较硬载体上的血痕提取法来提取血痕,并记录提取的部位,同时,还要提取空白检材一起送检。

2.2 精斑的提取

在提取精斑时,要注意以下3点:①对于被褥和衣物等纺织品或者卫生纸上遗留的可疑精斑,应该采用同样载体上血痕的提取方法来开展工作。在送检被检物时,要做好记录工作,并且提取一些空白检材一并送检。②对于被害者阴道内外的精斑,可以使用纱布进行擦取处理。选用的纱布块尺寸要合理,不可过大,而且在提取被检物时,要从外至内分段提取。③对于野外强奸案件,精斑通常会遗留在禾秆、树枝、草和土地上。如果精斑在植物上,应该整件提取,而对于遗留在土地上的精斑,则应该依照遗留在土地上血痕的提取方法提取。

2.3 唾液的提取

在提取唾液时,要注意以下3点:①在提取新鲜唾液时,应该让提供者用清水漱口,等到唾液自然流出后再收集。收集到唾液后,要将其冷冻保存,并标记。②在犯罪现场发现烟蒂时,应该用镊子(每次提取要更新镊子,或每次操作后都要清洗镊子)提取,将在不同位置提取到的证物分别置于物证袋中,并做好标记工作。③对于可能留有犯罪分子唾液的载体,可以用湿润棉来擦拭,但是,在人体皮肤上提取犯罪分子的唾液时要注意,在擦拭过程中,力度要轻柔,而且要取进出空白。擦拭之后进行晾干处理,将其装至物证袋中。

2.4 毛发的提取

在部分暴力犯罪事件中,比如强奸和抢劫案件,犯罪分子往往会与受害者有肢体接触,此时,可能会在现场留下犯罪分子的毛发。因为毛发微量、细小,难以发现,所以,可以使用光照射犯罪现场的各个角落。在提取毛发时要做到以下3点:①用干净的镊子提取,并保护好毛囊;②如果毛发附于难以提取的物品上,应该用胶作粘取处理;③在没有提取工具时,可以先将毛发用纸包起来放在干净的纸袋中。

3 物证包装注意事项

3.1 物证的分离包装

现场物证都要分离,独立包装,不可以将数个物证置于同一包装袋中。不同物证、同种物证同一部位样品和同一物证不同提取部位都应该单独包装,从而有效避免交叉污染的问题发生。除此之外,一个案件全部物证独立包装后,应该将其置于一个大的包装物中,进而为查询、建库提供便利。

3.2 避免用塑料袋包装

由于塑料袋有静电吸附作用,很容易把个别物质贴附到其光滑的表面上。如果物证的表面有纤维、斑迹或者指纹等,那么,从塑料袋中取出物证时,极有可能会把物证之上的纤维、斑迹等黏走,不利于提取检验。

3.3 包装材料应该清洁

在任何情况下,物证的包装材料必须是干净、清洁、未使用过的。为了有效避免物证发生霉变问题,干净、清洁的包装纸(以滤纸为佳)可以应用于许多物证的包装上,它是物证包装的首选材料。

3.4 最后的包装

当案件全部物证都独立包装保存后,应该用一个较大的包装箱或者包装袋(防潮功能较好的牛皮袋为佳)统一密封包装处理。同时,负责现场勘查的技术工作人员应该在包装箱或者包装袋上标明必要的信息,比如案件名称、提取人姓名、提取物证类型、提取数量、提取地点和提取日期等。

4 法医物证保存应注意的问题

在保存物证时,要注意以下几点:①法医物证检材要消毒;②法医物证材料中的各种斑迹都应该作干燥处理,从而有效避免霉变;③低温保存各种生物检材,比如将血液置于0~4 ℃的冰箱中;④提取到的物证应该由专人负责保存,并由他将物证袋封口,并在上面签名;⑤物证应该在案件办理单位处保存到案件结束后的1~2年,有的物证甚至要终生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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