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毋庸置疑,法律,在现代生活中对于人们颇为重要。如果想使实施的社会行为具有意义,即实现自己预设的目的,那知,便应知道有关的“法律”,该“法律”的效力,以及在何时何种权威机关会依据该“法律”施加具体的物化影响。而要明晰并解决这些具体问题,显然,便应知道法律是什么。
本书是二十世纪英美法理学的批判阅读。批判阅读,是“读者”和“本文”的交往对话,而且是“读者”在解读过程中表达自身诉求的一种方式。作为“读者”的本书作者,和作为“本文”的二十世纪英美法理学,在新的方法和观念中,实现了一种可理解的“语境融合”。这方法和观念,便是揭示法理学论说的理由和根据,让不同的学理缘由呈现和交流,并在其中建立一个循序渐进的围绕中心问题而展开的逻辑线路,使其他读者在新的阅读中,得以“知其所以然”和有所深入思考。尤为重要的是,这方法和观念,是试图在人们习以为常的言说中导入问题的疑惑,使人们反观内省已有的成说,从而走向一种可能的新思路,开启一种可能的新语境。
作者简介
刘星,北京人。曾为解放军侦察兵,后为建筑设计描图员。毕业于中山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在美国法学院作过访问学者。现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出版法学着作多部,发表论文若干,并在《南方周末》、《法制日报》、《文汇报》等报刊辟有法学随笔专栏。
目录
修订版序
再版小序
初版序言
初版后记
引言
第一章实际存在的法律命令
一、法律是一种命令
001.命令、义务和制裁
002.历史中的法律
003.法律的连续性
004.对立法者的法律约束·法律制裁
005.法律的自愿内容
006.积极义务和消极义务
007.主权者和强暴者
二、区分实然法律和应然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