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公安局

沈阳市公安局

沈阳市人民政府下属职能部门
沈阳市公安局是沈阳市人民政府下设职能部门。沈阳市公安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省市党委、政府和省公安厅关于公安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中文名:沈阳市公安局 外文名:Shenyang municipal public security bureau 办公地址: 性质: 行政级别: 职能:执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 分工:党委书记、局长 地点:沈阳市

主要职责

(一)研究拟订全市公安工作的发展规划,起草本市公安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

(二)组织指导全市公安侦查工作,侦破危害国家安全、重大刑事犯罪、经济犯罪、食品药品犯罪和破坏环境安全犯罪等案件。

(三)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行为,依法负责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治安行政管理工作,组织指挥处置影响社会稳定的非法活动和重大治安事故,侦破重大治安案件,组织全市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市社会面巡逻防控,反恐处突,依法查处涉及安全生产的刑事犯罪案件和治安管理案件,参与全市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及警务航空指挥和救援工作。

(五)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全市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对机动车辆、驾驶人的管理工作,承担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

(六)掌握全市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情况,研究拟订预防、打击对策,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禁毒工作,组织对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负责依法对禁种铲毒、禁吸戒毒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工作,承担市禁毒委员会日常工作。

(七)组织全市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安全监察并开展计算机犯罪案件侦查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八)组织实施出境、入境管理和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在市内居留、工作、旅行等有关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外国人违法犯罪案件。

(九)防范、处置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十)组织开展对全市恐怖活动的防范、侦查、打击处理工作,承担市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一)负责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羁押场所的管理工作,负责在押犯罪嫌疑人的监管医疗工作,负责组织执行对留置人员看护工作。

(十二)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并依法开展全市打击走私治理等工作。

n(十三)负责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在沈期间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四)负责全市公安科技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公安机关指挥系统、信息技术和刑事技术建设等工作。

(十五)负责全市公安机关装备和经费标准建设工作,负责会计核算单位的经费管理工作。

(十六)拟订全市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组织开展全市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公安民警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违纪案件。

(十七)负责全市公安机关思想政治建设和队伍建设,负责警务辅助人员的管理,拟订全市公安民警和警务辅助人员的培训、公安教育和公安宣传的方针和措施,检查监督落实情况,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承担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党组织建设相关工作。

(十八)本部门具体行政职权见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的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工作分工

许文有:党委书记、局长,主持全局工作,分管武警支队、和平分局;

安锦荣: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协助局长抓全局工作,分管后勤装备部、法制处、控申处、出入境管理处、警察训练支队、机关党委、老干部处、铁西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细河分局;

张广善:副局长,分管科技处、通信处、交警支队、经保分局、消防支队、消防稽查支队、“三基办”、沈河分局;

杨耀戈:党委委员,负责工会工作;分管浑南分局、棋盘山风景旅游开发区分局;

刘晓竞:副局长,分管社区警务支队、治安支队、公交分局(便衣警察支队)、城市管理治安分局、警卫处、皇姑分局;

闫守国:副局长,分管网络警察支队、保安管理处、巡警支队、特警支队、反恐支队、行动技术支队、大东分局;

咸金奎:副局长,分管刑警支队、监管支队、经侦支队、禁毒支队、公安医院、东陵分局、法库县局;

孙建军: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分管苏家屯分局、康平县局;

田维:党委委员,纪检组组长;分管警务督察支队、于洪分局、北站分局;

巩永利:党委委员,指挥中心主任;分管沈北分局、辉山农业高新分局;

宁家彬:党委委员,国内安全保卫支队长;分管文保分局、新民市局、辽中县局。

指挥中心

指挥中心:负责掌握全市公安工作情况,综合分析社情和社会治安情况;研究制订工作计划;组织并指导市局公安工作及与公安工作相关的实践和理论研究,起草重要文件和会议报告,辅助局领导开展全局性中心工作;规划、指导开展社会治安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文件收发、印制及公安统计和档案管理;

负责公安业务的专题研究及全市公安机关史志编研工作的指导、检查;负责全局警务公开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和检查;负责我市“110”报警服务台的接警处理工作;掌握并报告社会治安情况和公安系统重要动态信息;受理市民投诉;分析研究治安形势;先期处理全市发生的重大案件和事件。

秘书科:负责文件印制、收发和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指挥中心的后勤保障及办公用品的管理、发放工作。

协办室:负责指挥中心的组织、党务、宣传、教育培训、干部调配、晋职(衔)晋级、工资福利、纪检监察、共青团、老干部、文体等工作。

调研一科:负责全局计划、总结、报告和领导交办的各种综合材料的撰写工作;负责市局公安简报的编辑刊发工作;协调、督察各职能部门完成上级部署的工作任务。

调研二科:负责公安工作及与公安工作相关问题的立项、研究;开展督促、指导有关文字综合工作;有组织地开展和指导市区两级公安机关开展调查研究,为研究工作提供资料服务等工作。

调研三科:负责全局中心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及文字综合;统一清查行动等严打专项活动工作。

防控科:负责全市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规划、指导、协调和有关工作情况的调研、综合;负责对全市各公安执勤站(卡、点)工作情况的检查和情况掌握;负责公安基层基础等工作情况的调研和协调、指导;负责对重、特大案件防范和作案人管理责任查究工作。

指挥一科:负责协助局领导现场指挥调度;预案拟制及健全预案库;全局指挥调度工作的检察、指导;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反家庭暴力工作的协调、处置等工作。

指挥二科:负责110警情综合分析和研判;动态信息的收集、整理和编撰;犯罪举报、市民投诉的受理、协调、考核等工作。

指挥三科:负责合同制接警员日常管理和培训;接警员接处警情况的检查和考核;指挥、接警大厅的日常维护和保障等工作。

档案科:负责全局各单位档案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和指导;收集、整理、保管档案;为局内外提供档案查询利用;开发档案资源、编史修志。

统计科:负责全局公安业务统计工作,定期编辑公安统计资料;对全市社会治安状况进行分析;负责向有关单位、部门提供有关统计资料;对市局各单位公安统计工作检查指导、协调综合工作。

接待办:负责公安部处长、外市公安局长以上领导干部,带团来我局进行综合考察时的接待工作。

督办科:负责上级领导批示的落实情况;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网络信息科:负责公安网页的更新与维护;办公自动化系统的清理工作。

警务公开科:负责全局警务公开工作。

政治部

负责全局思想政治工作综合调研,掌握民警队伍的实际状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研究制订全局政治工作规划,督促指导全局各单位认真落实队伍建设工作;负责与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工作;

协助政治部领导抓好部内的队伍建设。负责全局处级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工作;负责全局科级干部的宏观管理,对科级干部聘任进行审核备案;负责全局民警(含离退休人员)出国(境)审查;负责全局机关党员管理,基层组织建设和发展党员工作。负责全局人员录用调配、工资福利和机构编制、警衔晋升、公务员考核、晋升、专业技术干部、人事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民警立功创模工作;

指导全市公安民警政治理论、思想宣传工作;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市公安民警的教育培训、文体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各分局、县(市)局,市公安局机关直属单位开展年度绩效考评工作;开展网上考评工作;完善考核、监督约束机制,对日常考核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秘书处:负责全局思想政治工作综合调研,掌握民警队伍的实际状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研究制定全局政治工作规划,督促指导全局各单位认真落实上级加强队伍建设工作。负责与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工作。协助政治部领导抓好部内的队伍建设;负责本单位的警务公开工作。

组织处:负责全局处级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工作;负责全局科级干部的宏观管理,对科级干部聘任进行审核备案;负责全局民警(含离退休人员)出国(境)审查;负责全局机关党员管理,基层组织建设和发展党员工作。

干部处:负责全局录用调配、工资福利和机构编制、警衔晋升、公务员考核晋升、专业技术干部管理、人事信息工作。

离退休干部处: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及离休干部的医疗保健工作。

教育培训处:负责全市公安民警立功创模工作;指导全市公安民警政治理论、思想宣传工作;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市公安民警的教育培训、文体工作。

考核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局各单位开展绩效考核工作;完善考核、监督机制,对日常考核工作进行管理。

控告申诉处

负责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的信访工作,协调各单位处理疑难信访案件;负责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查处国家、省、市交办的信访案件;负责收集、整理信访信息和全局信访统计、信访调研工作。

秘书科:负责文秘、打字、档案管理;收集、整理、编发控申信息;政工、纪检、党务和老干部管理;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本单位的警务公开工作。

信访接待科:负责接待群众来访、办理群众来信;处置集体访、串联访、缠访、闹访等异常上访事件。

控申一科:负责接受、转送、立案交办来信来访提出的控告和申诉;督办、催办控申案件,对办结的案件进行质量评定并呈报、上报;对全局控告、申诉查办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对上访人员进行教育和管理。

控申二科:负责承办领导交办的重要控申案件;对区、县局办结的控申案件进行复核(公开复核)。

法制处

负责指导全市公安法制建设总体规划工作;组织、协调、起草、复核地方性公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起草;对公安机关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指导和办理行政复议、听证、诉讼和国家赔偿工作;负责全市办理的各种行政、刑事案件损失赔偿的裁定;负责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和办理劳动教养审批工作;承办刑事案件审核工作。

秘书科:负责全处调研文章的立项、督促和文字综合工作;负责全处中心工作的组织协调、文秘工作、数字统计、打字工作、控告申诉接待、档案管理、装备工作、车辆管理及日常行政管理等工作;负责本单位的警务公开工作。

协办室:负责全处的组织、党务工作;干部、人事管理、宣传、教育培训、表彰奖励、共青团、妇委会、计划生育、老干部及纪检监察等工作。

劳动教养审批一科:负责受理各分、县(市)局及市局机关办案部门呈报的劳动教养案件的审批工作;负责对劳动教养解除案件的审批工作;负责对全市劳动教养案件退卷、逮捕、收容投送情况进行指导工作。

劳动教养审批二科:负责受理各分、县(市)局及市局机关办案部门呈报的劳动教养案件的审批工作;负责对劳动教养解除案件的审批工作;负责对全市劳动教养案件退卷、逮捕、收容投送情况进行指导工作。

理赔、劳教申诉复查科:负责劳动教养申诉案件的复查工作;国家赔偿案件的审核工作;承办强制戒毒、限期所外戒毒、收容教育执行期限变更的审核工作。

行政复议一科:负责全市公安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指导;承办全市治安、交通、外事、消防、收容教育等各类公安行政复议案件;承担行政复议后变更或撤销具体行政行为的公安行政案件诉讼应诉工作。

行政复议二科:负责全市公安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指导;承办全市治安、交通、外事、消防、收容教育等各类公安行政复议案件;承担行政复议后变更或撤销具体行政行为的公安行政案件诉讼应诉工作。

法制研究科:负责指导全局立法工作及立法件的起草、审核和呈报工作;承担全局性法制调研工作;领导交办及基层疑难请示案件的审核工作。

刑事案件审核科:负责审核全局各办案部门呈报的不予立案、撤销案件、刑拘释放、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保外就医、需进行精神病鉴定等十一类刑事“出口”案件;承担领导交办、基层请示的刑事疑难案件的审核及严打中心工作。

执法监督科:负责全市各分、县(市)局、市局机关各执法部门的考评、执法检查;对其中反映的突出性、倾向性问题进行专项调研;承担领导交办的个案监督;负责执法过错案件的检查、认定,并提出纠正意见等工作。

督察支队

负责全市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的监督;制定本地区督察工作的有关制度;组织、实施督察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办理上级公安机关督察机构和本级公安机关行政首长交办的督察事项;履行《督察条例》规定的其他职责。

综合科:负责党务、宣教、人事、文秘、内勤及后勤装备等工作,负责本单位的警务公开工作。

业务指导科:负责组织对四县(市)局警务督察队和其他分局的督察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组织、实施对本级和下级专兼职督察人员的业务培训、考核;负责制定全局督察工作有关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以及督察业务统计报表、信访接待工作;组织、策划和开展各项督察工作;完成督察支队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维权科:负责市局“维权办”的日常工作以及全局维权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队、二队、三队、四队、五队、六队:接照《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的规定,对全局民警执法执勤活动等情况进行现场督察。

科技处

负责制订全局科技工作的发展规划;负责科研项目的立项、审查、上报及组织鉴定,科研经费的管理及监督使用;负责自动报警网络的管理工作;负责安全技术防范办公室的各项工作。

秘书科:负责组织计划并协调取出各项业务工作。负责文字材料,文件及档案管理,管理全处的车辆、装备、固定资产及其他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全处的组织、党务工作、干部、人事管理、宣传教育、纪检监察、表彰奖励、共青团、妇委会、老干部等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本单位的警务公开工作。

科技管理科:负责制定全局公安科技发展规划;落实管理科研项目经费;组织科研项目的申报;对科技装备器材的购置进行审批论证;组织重大公安科技项目包括“金盾工程”的论证、评审、指导、监督及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科研项目推广、科技宣传和科技信息发布;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和公安科技培训工作。

行业管理科:负责对从事安全技术防范行业的公司企业、接警中心进行管理。对所辖单位进行从业资格审批、年度审查、负责行业技术培训;督促检查各分、县(市)局的技防管理工作。

工程管理科:负责对技防产品和技防工程进行管理。对技防产品进行定期检验;配合有关部门对经营技防产品的市场进行规范、管理、打击非法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对技防工程进行施工方案审查和工程验收;对金融系统等要害部门的技防设施进行检查、规划、指导落实。

边境管理

负责指导全市基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工作;负责公民因私出国(境)的审批发证工作;负责来沈境外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来沈境外人员的证件、签证的受理、制作签发工作;负责涉外案件的指导、查处工作。

秘书科:全处行政管理、车辆管理。起草全处综合性文件、各类业务数据及信息的汇总、整理上报。负责民警队伍管理、政治思想教育、党组织的建设、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妇联及退休老干部工作,负责职级待遇及福利等工作。计算机管理、维护及人事工作。负责本单位的警务公开工作。

涉外案件查处科:查处公民入境领域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查处境外人员在我市的违法犯罪行为;负责全市各类涉外案件统计及上报工作;定期对全市涉外案件进行经济分析和调研;出入境中介机构的监管工作。

中国公民出境受理科:受理、审核在沈阳籍公民出境办理证、照的申请工作。受理、审核护照延期、补、换发申请。及时研究分析不同时期中国公民出国动态及特点。中介机构业务工作的指导。

中国公民出境审批科:负责中国公民出境审批等职能。

口岸签证科:负责沈阳桃仙机场的口岸签证工作。

境外人员管理科:负责直管的“三资”企业、国有企业、外企驻沈机构、涉外宾馆、饭店中的境外人员住宿登记管理,居留管理和各种信息动态的收集。涉外高校,留宿境外人员的住宿登记管理。我市大、中、小学任教及留学进修的外国留学生的居留管理和信息收集工作。审核、审批在沈常驻境外人员办理居留、暂住停留的申请工作。

审核、审批常驻境外人员办理居留、暂住证件的延期申请工作。审核、审批境外人员办理各种签证、签注、居留证件的申请。在沈日本孤儿及养父母的管理。

境外人员签证科:制做、核发中国公民赴港、澳、台证件、核验核发中国护照。受理、制做、核发境外人员居留、暂住的申请。受理、制做、核发居留、暂住延期、变更及换发。受理、制做、核发符合规定的签证(注)延期及一次再入境签证(注)。受理、核发俄、蒙、朝公民来华探亲的申请。受理、核发境外人员签证(注)的加签的申请。受理改变国籍的申请。受理、转发台胞来沈定居申请。

证照信息科:负责护照、通行证等数据的校对、传输及相关证件的制作,负责该系统的网络、计算机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

社区警务支队

户证室负责全市公安派出所基础建设,指导、监督、检查社区安全防范工作,构建社区巡逻防控体系;负责社区警务制度和勤务方式布局的实施;负责各区、县(市)社区防范队伍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的管理;负责第二代身份证的制作、疑难户口、成建制户口等事项的管理。

秘书科:负责综合协调业务工作;全处文字和综合调研工作;户籍派出所警务建设工作;档案、控申、对外宣传及社区警务管理的调查审核工作,以及全处的行政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本单位的警务公开工作。

政治处:负责政治思想工作,综合协调;全处组织、党务,人事管理、宣传教育,纪律检查和老干部、共青团、妇女、计划生育等方面的组织实施工作。

一大队:负责对各分、县(市)局执行公示制进行督察、指导、检查工作;对市工读学校的招生及校内日常治安管理和法制教育。

二大队:负责社区警情的收集、分析、研判工作;负责全市社区防范工作,创建平安社区(村),治保会及群防群治组织工作;负责校园周边整治等工作。

三大队:负责各分、县(市)局社区安全防范队伍日常监督、检查、指导、考核和奖惩等工作;负责社区安全防范队伍的教育培训、综合调研、信访案件的查处及对外宣传等工作;负责社区安全防范队员的人事管理、后勤装备及工资、保险金缴存和发放等工作。

四大队:负责对各分、县(市)常住、寄住、流动人口管理的检查、指导、考核、验收及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的监察工作;全市户籍外勤民警人口调查熟悉等业务的指导工作。

五大队:负责全市人口信息计算机管理系统建设、软件开发、技术培训、维护及检查指导工作;负责全市人口信息数据的统计、上报及综合分析;负责全市人口信息的查询及审核工作。

六大队:负责起草有关自行车管理的政策、法规;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沈阳市自行车治安管理办法》。负责对自行车的登记、办理牌证及对自行车进行审验、停放、交易、运输、修理等治安管理。

七大队:负责全市一级巡逻防控网的规划、指导、检查和考核等工作。

户政科:负责指导全市户口管理工作;调研和拟制户口管理政策、规章制度;受理审核疑难特困户口;直办调工、调干、蓝印户口、城农变户,易地安置复转军人,知青子女回城,占地招工等户口;对全市人口统计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工作;户籍管理地域权归属问题的协调工作;对公安派出所的设置和办公用房等基础建设的调研工作。

居民身份证管理科:负责全市居民身份证制作;快证的接收发放;指导全市各分、县(市)局及公安派出所日常居民身份证的颁发、收缴、使用、核查、查验等管理工作。

交通警队

负责维护全市城乡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

政治处:负责全市交警系统的思想政治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支队的人事管理、干部考核、组织发展、宣传教育、民警培训、晋职(衔)晋级、工资福利、共青团、妇委会、文体活动等工作。

纪检室:负责全市交警违法违纪问题的接待、受理、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支队内部的警务督察工作;负责全支队的财务审计工作;负责交通民警的维权工作;负责支队的警务公开工作。

后勤装备处:负责全支队的后勤保障工作。包括全支队财务、装备、车辆、油料、办公用品、房产、固定资产、办公楼管理等工作。

宣传处:负责全市交通安全普法教育和对违章、事故驾驶员的培训工作;负责交警对外的影视、文字宣传报道工作;负责驾驶证审验业务组织和指导工作;负责对客运集团、出租汽车公司、新闻出版单位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

交通事故处理处:负责全市交通事故处理工作的组织、指导、培训、考核工作;全市重、特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侦查;负责交通事故车检、尸检、痕检、酒精检验、伤残评定、伤情鉴定、车物损失评估和事故案卷审批工作;负责重、特大交通事故案件的审理和有关责任人起诉工作;负责对基层交通事故申请复议案件的复议工作。

交通秩序管理处:负责全市交通秩序管理、交通勤务管理及执罚工作的组织和指导、考核;负责市区道路的挖掘占用及停车场和机动车通行证的审批管理工作。

科研处:负责交通科研项目的立项、开发;负责交警计算机网络与设备、信号灯和电视监控系统的组建、维护等工作。

车辆管理处:负责全市机动车、人力三轮车牌照的核发工作;负责全市机动车的检测工作;负责全市机动车档案的管理;负责办理机动车辆过户、改装、转籍、报废等工作。

驾驶员管理处:负责全市驾驶员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报考、场地训练、考试及发证工作;负责全市机动车驾驶员档案的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办理驾驶证的迁出、迁入、缓审等工作。

特勤处:负责全市交通特勤保卫工作,制定特勤保卫方案,组织、协调、指挥、检查和指导全支队的交通特勤任务;同时负责交通秩序的整顿工作。

和平一大队:负责辖区内动、静态交通秩序管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辖区内车辆和驾驶员管理;道路占用、挖掘管理审批;社会面交通安全宣传;辖区内特勤交通保卫工作及突发事件的交通疏导工作。

秘书科:负责全大队政工、党务、文秘、纪检、后勤行政等工作;负责大队“122”接处警工作。

交通科:负责对辖区内的车辆、驾驶员的管理、教育,管理道路的占用、挖掘;负责大队交通勤务的指挥、协调;负责大队违章处罚工作。

交通事故处理科:负责对辖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进行现场勘察、责任认定、损害赔偿的调解、事故责任者的处罚等项工作;负责逃逸案件的立案和侦察。

一中队:负责警务区内静、动态交通管理;负责轻微事故、一般事故的现场勘察,实施简易程序处理。

二中队:负责警务区内静、动态交通管理;负责轻微事故、一般事故的现场勘察,实施简易程序处理。

三中队:负责警务区内静、动态交通管理;负责轻微事故、一般事故的现场勘察,实施简易程序处理。

和平二大队:负责辖区内动、静态交通秩序管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辖区内车辆和驾驶员管理;道路占用、挖掘管理审批;社会面交通安全宣传;辖区内特勤交通保卫工作及突发事件的交通疏导工作。

秘书科:负责全大队政工、党务、文秘、纪检、后勤行政等工作;负责大队“122”接处警工作。

交通科:负责对辖区内的车辆、驾驶员的管理、教育,管理道路的占用、挖掘;负责大队交通勤务的指挥、协调;负责大队违章处罚工作。

交通事故处理科:负责对辖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进行现场勘察、责任认定、损害赔偿的调解、事故责任者的处罚等项工作;负责逃逸案件的立案和侦察。

一中队:负责警务区内静、动态交通管理;负责轻微事故、一般事故的现场勘察,实施简易程序处理。

二中队:负责警务区内静、动态交通管理;负责轻微事故、一般事故的现场勘察,实施简易程序处理。

三中队:负责警务区内静、动态交通管理;负责轻微事故、一般事故的现场勘察,实施简易程序处理。

铁西大队:负责辖区内动、静态交通秩序管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辖区内车辆和驾驶员管理;道路占用、挖掘管理审批;社会面交通安全宣传;辖区内特勤交通保卫工作及突发事件的交通疏导工作。

秘书科:负责全大队政工、党务、文秘、纪检、后勤行政等工作;负责大队“122”接处警工作。

交通科:负责对辖区内的车辆、驾驶员的管理、教育,管理道路的占用、挖掘;负责大队交通勤务的指挥、协调;负责大队违章处罚工作。

交通事故处理科:负责对辖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进行现场勘察、责任认定、损害赔偿的调解、事故责任者的处罚等项工作;负责逃逸案件的立案和侦察。

一中队:负责警务区内静、动态交通管理;负责轻微事故、一般事故的现场勘察,实施简易程序处理。

二中队:负责警务区内静、动态交通管理;负责轻微事故、一般事故的现场勘察,实施简易程序处理。

三中队:负责警务区内静、动态交通管理;负责轻微事故、一般事故的现场勘察,实施简易程序处理。

沈河大队:负责辖区内动、静态交通秩序管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辖区内车辆和驾驶员管理;道路占用、挖掘管理审批;社会面交通安全宣传;辖区内特勤交通保卫工作及突发事件的交通疏导工作。

秘书科:负责全大队政工、党务、文秘、纪检、后勤行政等工作;负责大队“122”接处警工作。

交通科:负责对辖区内的车辆、驾驶员的管理、教育,管理道路的占用、挖掘;负责大队交通勤务的指挥、协调;负责大队违章处罚工作。

交通事故处理科:负责对辖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进行现场勘察、责任认定、损害赔偿的调解、事故责任者的处罚等项工作;负责逃逸案件的立案和侦察。

一中队:负责警务区内静、动态交通管理;负责轻微事故、一般事故的现场勘察,实施简易程序处理。

二中队:负责警务区内静、动态交通管理;负责轻微事故、一般事故的现场勘察,实施简易程序处理。

三中队:负责警务区内静、动态交通管理;负责轻微事故、一般事故的现场勘察,实施简易程序处理。

四中队:负责警务区内静、动态交通管理;负责轻微事故、一般事故的现场勘察,实施简易程序处理。

大东大队:负责辖区内动、静态交通秩序管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辖区内车辆和驾驶员管理;道路占用、挖掘管理审批;社会面交通安全宣传;辖区内特勤交通保卫工作及突发事件的交通疏导工作。

秘书科:负责全大队政工、党务、文秘、纪检、后勤行政等工作;负责大队“122”接处警工作。

交通科:负责对辖区内的车辆、驾驶员的管理、教育,管理道路的占用、挖掘;负责大队交通勤务的指挥、协调;负责大队违章处罚工作。

交通事故处理科:负责对辖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进行现场勘察、责任认定、损害赔偿的调解、事故责任者的处罚等项工作;负责逃逸案件的立案和侦察。

一中队:负责警务区内静、动态交通管理;负责轻微事故、一般事故的现场勘察,实施简易程序处理。

二中队:负责警务区内静、动态交通管理;负责轻微事故、一般事故的现场勘察,实施简易程序处理。

三中队:负责警务区内静、动态交通管理;负责轻微事故、一般事故的现场勘察,实施简易程序处理。

皇姑大队:负责辖区内动、静态交通秩序管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辖区内车辆和驾驶员管理;道路占用、挖掘管理审批;社会面交通安全宣传;辖区内特勤交通保卫工作及突发事件的交通疏导工作。

秘书科:负责全大队政工、党务、文秘、纪检、后勤行政等工作;负责大队“122”接处警工作。

交通科:负责对辖区内的车辆、驾驶员的管理、教育,管理道路的占用、挖掘;负责大队交通勤务的指挥、协调;负责大队违章处罚工作。

交通事故处理科:负责对辖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进行现场勘察、责任认定、损害赔偿的调解、事故责任者的处罚等项工作;负责逃逸案件的立案和侦察。

一中队:负责警务区内静、动态交通管理;负责轻微事故、一般事故的现场勘察,实施简易程序处理。

二中队:负责警务区内静、动态交通管理;负责轻微事故、一般事故的现场勘察,实施简易程序处理。

三中队:负责警务区内静、动态交通管理;负责轻微事故、一般事故的现场勘察,实施简易程序处理。

北站地区大队:负责北站地区的交通秩序管理,交通事故处理,车辆和驾驶员管理,道路占用、挖掘管理审批,社会面交通安全宣传,辖区内特勤交通保卫工作及突发事件的交通疏导工作。

综合科:负责全大队政工、党务、文秘、纪检、后勤行政等工作;负责大队“122”接处警工作,负责大队的事故处理工作。

一中队:负责警务区内静、动态交通管理;负责轻微事故、一般事故的现场勘察,实施简易程序处理。

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负责沈阳经济开发区的交通秩序管理,交通事故处理,车辆和驾驶员管理,道路占用、挖掘管理审批,辖区内特勤交通保卫工作及突发事件的交通疏导工作。

浑南大队:负责浑南新区的交通事故处理、交通安全保卫、交通法规宣传及辖区内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工作。

综合科:负责辖区内违章处罚、车辆和驾驶员管理、驾驶证审验、占道审批管理及政工后勤等工作。

交通事故处理科:负责辖区内交通事故现场勘查和事故处理工作。

一中队:负责辖区内交通秩序管理、交通违章处罚及交通特勤保卫等工作。

二中队:负责辖区内交通秩序管理、交通违章处罚及交通特勤保卫等工作。

棋盘山大队:负责棋盘山开发区内的交通管理工作。

综合科:负责辖区内违章处罚、车辆和驾驶员管理、驾驶证审验、占道审批管理及政工后勤等工作。

交通事故处理科:负责辖区内交通事故现场勘查和事故处理工作。

一中队:负责辖区内交通秩序管理、交通违章处罚及交通特勤保卫等工作。

二中队:负责辖区内交通秩序管理、交通违章处罚及交通特勤保卫等工作。

于洪大队:负责辖区内动、静态交通秩序管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辖区内车辆和驾驶员管理;道路占用、挖掘管理审批;社会面交通安全宣传;辖区内特勤交通保卫工作及突发事件的交通疏导工作。

综合科:负责全大队政工、党务、文秘、纪检、后勤行政等工作;负责大队“122”接处警工作;负责对辖区内的车辆、驾驶员的管理、教育,管理道路的占用、挖掘;负责大队交通勤务的指挥、协调;负责大队违章处罚工作。

交通事故处理科:负责对辖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进行现场勘察、责任认定、损害赔偿的调解、事故责任者的处罚等项工作;负责逃逸案件的立案和侦察。

一中队:负责警务区内静、动态交通管理;负责轻微事故、一般事故的现场勘察,实施简易程序处理。

二中队:负责警务区内静、动态交通管理;负责轻微事故、一般事故的现场勘察,实施简易程序处理。

东陵大队:负责辖区内动、静态交通秩序管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辖区内车辆和驾驶员管理;道路占用、挖掘管理审批;社会面交通安全宣传;辖区内特勤交通保卫工作及突发事件的交通疏导工作。

综合科:负责全大队政工、党务、文秘、纪检、后勤行政等工作;负责大队“122”接处警工作;负责对辖区内的车辆、驾驶员的管理、教育,管理道路的占用、挖掘;负责大队交通勤务的指挥、协调;负责大队违章处罚工作。

交通事故处理科:负责对辖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进行现场勘察、责任认定、损害赔偿的调解、事故责任者的处罚等项工作;负责逃逸案件的立案和侦察。

一中队:负责警务区内静、动态交通管理;负责轻微事故、一般事故的现场勘察,实施简易程序处理。

二中队:负责警务区内静、动态交通管理;负责轻微事故、一般事故的现场勘察,实施简易程序处理。

苏家屯大队:负责辖区内动、静态交通秩序管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辖区内车辆和驾驶员管理;道路占用、挖掘管理审批;社会面交通安全宣传;辖区内特勤交通保卫工作及突发事件的交通疏导工作。

综合科:负责全大队政工、党务、文秘、纪检、后勤行政等工作;负责大队“122”接处警工作;负责对辖区内的车辆、驾驶员的管理、教育,管理道路的占用、挖掘;负责大队交通勤务的指挥、协调;负责大队违章处罚工作。

交通事故处理科:负责对辖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进行现场勘察、责任认定、损害赔偿的调解、事故责任者的处罚等项工作;负责逃逸案件的立案和侦察。

一中队:负责警务区内静、动态交通管理;负责轻微事故、一般事故的现场勘察,实施简易程序处理。

二中队:负责警务区内静、动态交通管理;负责轻微事故、一般事故的现场勘察,实施简易程序处理。

新城子大队:负责辖区内动、静态交通秩序管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辖区内车辆和驾驶员管理;道路占用、挖掘管理审批;社会面交通安全宣传;辖区内特勤交通保卫工作及突发事件的交通疏导工作。

综合科:负责全大队政工、党务、文秘、纪检、后勤行政等工作;负责大队“122”接处警工作;负责对辖区内的车辆、驾驶员的管理、教育,管理道路的占用、挖掘;负责大队交通勤务的指挥、协调;负责大队违章处罚工作。

交通事故处理科:负责对辖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进行现场勘察、责任认定、损害赔偿的调解、事故责任者的处罚等项工作;负责逃逸案件的立案和侦察。

一中队:负责警务区内静、动态交通管理;负责轻微事故、一般事故的现场勘察,实施简易程序处理。

二中队:负责警务区内静、动态交通管理;负责轻微事故、一般事故的现场勘察,实施简易程序处理。

高速一大队:负责辖区的交通秩序管理、违章处罚;“112”交通事故接、处警及交通事故处理和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侦破、抓捕;参与突发性治安案件的先期处置。

一中队:负责辖区的交通秩序巡逻管理、违章处罚;“112”交通事故接、处警和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侦破、抓捕;参与突发性治安案件的堵截、抓捕。

二中队:负责辖区的交通秩序巡逻管理、违章处罚;“112”交通事故接、处警和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侦破、抓捕;参与突发性治安案件的堵截、抓捕。

高速二大队:负责辖区的交通秩序管理、违章处罚;“112”交通事故接、处警及交通事故处理和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侦破、抓捕;参与突发性治安案件的先期处置。

一中队:负责辖区的交通秩序巡逻管理、违章处罚;“112”交通事故接、处警和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侦破、抓捕;参与突发性治安案件的堵截、抓捕。

二中队:负责辖区的交通秩序巡逻管理、违章处罚;“112”交通事故接、处警和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侦破、抓捕;参与突发性治安案件的堵截、抓捕。

高速三大队:负责辖区的交通秩序管理、违章处罚;“112”交通事故接、处警及交通事故处理和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侦破、抓捕;参与突发性治安案件的先期处置。

一中队:负责辖区的交通秩序巡逻管理、违章处罚;“112”交通事故接、处警和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侦破、抓捕;参与突发性治安案件的堵截、抓捕。

二中队:负责辖区的交通秩序巡逻管理、违章处罚;“112”交通事故接、处警和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侦破、抓捕;参与突发性治安案件的堵截、抓捕。

高速四大队:负责辖区的交通秩序管理、违章处罚;“112”交通事故接、处警及交通事故处理和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侦破、抓捕;参与突发性治安案件的先期处置。

一中队:负责辖区的交通秩序巡逻管理、违章处罚;“112”交通事故接、处警和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侦破、抓捕;参与突发性治安案件的堵截、抓捕。

二中队:负责辖区的交通秩序巡逻管理、违章处罚;“112”交通事故接、处警和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侦破、抓捕;参与突发性治安案件的堵截、抓捕。

二环路大队:负责辖区的交通秩序管理、违章处罚;“112”交通事故接、处警及交通事故处理和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侦破、抓捕;参与突发性治安案件的先期处置。

一中队:负责辖区的交通秩序巡逻管理、违章处罚;“112”交通事故接、处警和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侦破、抓捕;参与突发性治安案件的堵截、抓捕。

二中队:负责辖区的交通秩序巡逻管理、违章处罚;“112”交通事故接、处警和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侦破、抓捕;参与突发性治安案件的堵截、抓捕。

道路设施大队:负责全市道路交通设施(交通标志、标线、隔离设施)的调研、设计、制作、安装和施划,并对交通设施进行巡视、维护、修复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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