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腾蛟

江腾蛟

反革命集团主犯
江腾蛟(1919年—2009年5月8日),湖北黄安(今红安)人。1930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同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1937年由团转入中国共产党。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黄安县区儿童团大队长,鄂豫皖苏区陂南县儿童局书记。抗日战争时期,任新四军第五支队十五团连指导员,新四军第二师五旅十三团政治处主任.解放战争时期,任东北民主联军第二十四旅政治部主任,辽北军区第二军分区政治部主任,东北野战军第115师政治部主任。1949年任第四野战军39军115师政治部主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师政治委员,军政治部主任,广州军区防空军政治委员,空军军政治委员,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文化大革命”中参与林彪篡夺党和国家最高领导权的阴谋活动,1973年被开除党籍,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1981年1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确认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主犯,判处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1]
    本名:江腾蛟 别名: 字: 号: 所处时代: 民族族群:汉族 出生地:湖北黄安(今红安)高桥镇龙王山村江家湾 主要作品: 主要成就:荣获三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 国籍:中国

人物生平

1930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同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1937年由团转入中国共产党。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黄安县区儿童团大队长,鄂豫皖苏区陂安南县儿童局书记。抗日战争时期,任新四军第五支队十五团连指导员,新四军第二师五旅十三团政治处主任。解放战争时期,任东北民主联军第二十四旅政治部主任,辽北军区第二军分区政治部主任,东北野战军第一五一师政治部主任。1949年任第四野战军第三十八军一五一师政治部主任。参加了辽沈、平津等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师政治委员,军政治部主任,广州军区防空军政治委员,解放军空军军政治委员。1966年任南京军区空军政治委员兼空军军政治委员。“文化大革命”中积极参与林彪反革命集团篡夺党和国家最高权力的阴谋活动。1973年被开除党籍,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1981年1月25日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确认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主犯,判处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2009年5月8日在北京朝阳医院病逝

主要影响

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荣获三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

人际关系

妻子:李燕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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