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卫生局

永康市卫生局

政府机关
永康市卫生局是永康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卫生事业的职能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贯彻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执行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有关规定;负责药械集中采购的具体组织实施与监督管理。[1]
    中文名:永康市卫生局 外文名: 别名: 隶属:永康市人民政府 性质:国家机关 地址:永康市

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掌握全市卫生工作情况,协调局机关政务;负责局机关的文秘、档案、机要、保密、督查、信息和新闻发布工作;协调人大政协提案、议案的办理;负责重要会议的筹备和重大工作的督办;按照局党委决定负责办理干部、职工的考察、考核、招录、调配、奖惩等;负责局管干部、后备干部队伍和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规划财务科

拟订全市卫生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卫生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编制、基建工程管理、绩效考核、政府采购、卫生装备计划、准入以及后勤设施更新、报废的审核工作;负责全市卫生事业经费的安排、使用和管理,局机关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负责对下属单位的财务、基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审计工作;参与各种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和专项资金的监管;制定卫生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管理和指导下属单位的卫生统计、医疗卫生收费价格等。

业务科

拟订全市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规划,及中、西医疗业务、继续医学教育、卫生专业岗位培训计划。依法监督管理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负责修订全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贯彻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指导基本药物采购、配送和使用;负责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全市药品、卫生材料、器械招标、集中采购工作;负责医疗技术等要素的准入管理;负责城乡合作医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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