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音乐学院

武汉音乐学院

高等音乐学府
武汉音乐学院是我国中部地区唯一独立设置的高等音乐学府。1953年,由中南文艺学院、华南人民文学艺术学院和广西省立艺术专科学校之音乐部分组建而成的中南音乐专科学校,是武汉音乐学院的建校起点。其前身包括武昌艺术专科学校音乐科(1930)、湖南省立音乐专科学校(1947)、广西省立艺术专科学校(1946)、广东省立艺术专科学校(1938)、广州市立艺术专科学校(1947)和香港中华音乐院(1947)等,她们共同构成了武汉音乐学院丰富多样、积淀深厚的音乐教育历史传承。1958年中南音乐专科学校与武汉艺术师范学院合并组建湖北艺术学院。1985年改建定名为武汉音乐学院。[1]
    中文名:武汉音乐学院 校训:立德,自强,崇文,精艺 外文名称:Wuhan Conservatory Of Music 所属地区:湖北武汉

学校领导

胡志平:武汉音乐学院院长、党委副书记。高雁:武汉音乐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涂方剑:武汉音乐学院纪委书记、党委委员。李幼平:武汉音乐学院副院长、党委委员

院系专业

根据2016年4月学校官网显示,武汉音乐学院有作曲系、音乐学系、民乐系、钢琴系、管弦系、声乐系、舞蹈系、音乐教育学院、演艺学院共9个普通本科教学单位,设有研究生部、思想政治课部、公共基础课部、继续教育学院(含成人教育)等教学单位,开办有6个普通本科专业。n

师资力量

根据2016年4月学校官网显示,武汉音乐学院有在职教职工687人,其中专任教师(含聘用教师)475人;教师队伍中,现职教授56人,副教授109人。n

学科建设

根据2016年4月学校官网显示,武汉音乐学院共有2个省级重点学科,2个二级学术性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专业型硕士学位授权点。

创作成果

武汉音乐学院根据2016年4月学校官网显示,武汉音乐学院承担并完成了一批国家级和省部级项目,如编撰《中国民间歌曲集成·湖北卷》、《中国大百科全书·音乐舞蹈卷》的部分条目;完成《聂耳全集》和《冼星海全集》部分作品定谱录音的工作,编写《全国中、小学生音乐欣赏曲库》音带32盒及《曲库欣赏指南》2册等;在计算机与作曲、演奏的结合,多媒体音、像、谱的自动生成、转换,作曲技术理论课程计算机辅助教学软件的开发,作曲技术理论学术数据库、民族音乐文化与宗教音乐的研究方向已出版专著12部,在中国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共发表论文40余篇。

形象标识

校训

立德,自强,崇文,精艺n立德:德是贯通中国伦理、华夏文化和学校育人的核心理念,“立德”作为该校校训之首,以勉励师生传承遵守中华民族之美德、诚信守法之公德、教书育人之师德、勤奋笃学之品德、求真善美之艺德。n自强:自强是一种积极向上、砥砺奋进、高尚自重的精神,一种凡有远大理想目标且欲达不休者都必须具备的重要精神,以此为训,以激励师生志向高远、自尊自爱、开拓进取、奋斗前行。n崇文:文指文化,也指文艺,音乐艺术的创作、表演、研究、传播以及人才培养等等,惟有深厚的文化学养滋润和广博的人类知识支撑方能成之,把“崇文”一项列入该校校训,以强调学校的教书责任,也强调其育人标准。n精艺:艺者,不可一日不练,不可一时不勤,不可一刻自满,不可须臾自诩已达天涯海角或在高山之巅而成精艺,把“精艺”一项列入学校校训,以勉励师生勤学苦练、持之以恒、永不自满、更上层楼。

校徽

武汉音乐学院校徽武汉音乐学院校徽主色调为朱红,寓意着学校师生勤勉向上、不断进取的澎湃热情和开创未来、勇于创新的果敢毅力,校徽主体包含楚凤、编钟、小提琴、长江等元素造型,一来指明学校所在城市“江城”武汉,二来显示了所在省份湖北省拥有的灿烂楚文化,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三来表明了学校的办学特色:音乐。

乐团文化

根据2016年4月学校官网显示,武汉音乐学院成立有东方交响乐团、中华编钟乐团、民族室内乐团、合唱团等乐团,其中中华编钟乐团与国际音乐家谭盾、马友友合作,曾在美国、英国、法国以及香港、北京、上海等地演出;东方交响乐团先后在中国北京、上海、安徽、湖南、大连等演出,2002年还承担了在湖北省人民政府和中央电视台联合举办的“中国新春音乐会”,并先后在德国法兰克福“世纪大厅”和奥地利维也纳“金色大厅”上成功演出,展示了中国古老文明和传统文化以及中国作曲家在交响音乐创作领域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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