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李年华

桃李年华

汉语成语
桃李年华(táo lǐ nián huá),汉语成语,指20岁女子的代称。桃李:比喻人的青春年少。语出明徐渭《又启严公》:“誓将收桑榆之效,以毋贻桃李之羞,一雪此言,庶酬雅志。”[1]
  • 中文名:桃李年华
  • 读音:táo lǐ nián huá
  • 注意:专指女子

释义

古人指女子二十岁的年龄。

举例

明徐渭《又启严公》:“誓将收桑榆之效,以毋贻桃李之羞,一雪此言,庶酬雅志。”

清姚鼐《旌表贞节大姊六十寿序》:“吾尝阅 归熙甫 作《顾文康之女寿序》,言其家隆盛,能以艳阳桃李之年,而有冰雪风霜之撡。”

古代年龄称谓小集

婴儿:人初生。襁褓:泛指一岁以下。孩提:两至三岁。始龀、髫年:女孩七岁。始龀、龆年:男孩八岁。说明:根据生理状况,男孩八岁、女孩七岁换牙,脱去乳齿,长出恒牙,这时叫“龀”,“龆年”或“髫年”。总角:幼年泛称。垂髻之年:指儿童。(古代小孩头发下垂,引申以指未成年的人。)黄口:十岁以下。幼学:十岁。(《礼记·曲礼上》:“人生十年曰幼,学。”因为古代文字无标点,人们就截取“幼学”二字作为十岁代称。)金钗之年:女孩十二岁。豆蔻年华:女子十三四岁。舞勺之年:十三岁至十五岁。舞象之年:十五岁至二十岁。志学:十五岁。(《论语》: "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及笄:女子十五岁。(《礼记·内则》:“女子十有五年而笄。”)碧玉年华、破瓜之年:女子十六岁。(旧时文人拆“瓜”字为二八纪年,谓十六岁,多用于女子。)弱冠:男子二十岁。(《礼记·曲礼上》:“二十曰弱冠。”)桃李年华:女子二十岁。花信年华:女子二十四岁。女子出嫁称梅之年,摽梅之年。而立:三十岁。不惑:四十岁。天命:五十岁。(《论语》: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知非之年:五十岁。(《淮南子·原道训》:“伯玉年五十,而有四十九年非。”说春秋卫国有个伯玉,不断反省自己,到五十岁时知道了以前四十九年中的错误,后世因而用“知非”代称五十岁。)耳顺、花甲之年:六十岁。(我国自古以来用天干地支互相错综相合纪年,可组成六十对干支,因而称作“六十干支”或“六十花甲子”,所以六十岁又称作“花甲之年”。)古稀:七十岁。(杜甫《曲江二首》:“酒债寻常行处有,人生七十古来稀。”)杖朝之年:八十岁。鲐背之年:八十至九十岁合称。耄耋:八十、九十岁。(《礼记·曲礼》:“八十九十曰耄。”人们根据这解释,把耄耋两字连用代称八、九十岁。)期颐:百岁之人。(《礼记·曲礼》:“百年曰期颐。”意思是人生以百年为期,所以称百岁为“期颐之年。”元人陈浩解释说:“人寿以百年为期,故曰期;饮食起居动人无不待于养,故曰颐。”)

另外,还有称青少年为束发,女子待嫁称待年或待字,称老年为皓首或白首,称长寿老人为黄发等等。

男女统称:男称须眉、女称巾帼。

夫妻双方 一方去世称:丧偶。

老师称:恩师、夫子。

学生称:门生、受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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