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瀚

李瀚

中国清代大臣
李瀚(?—1775)字文澜,汉军镶黄旗人。少孤,母苦节食贫,抚以成立。瀚选入咸安宫肄业。雍正十年举人,充景山官学教习。[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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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出生地:汉军镶黄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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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要成就:
  • 本名:李瀚
  • 所处时代:清朝
  • 去世时间:1775年

人物经历

乾隆十三年,授山东荣城知县。二十三年,迁胶州知州。在官八年,民颂其惠,筑堤曰李堤,立石纪焉。三十一年,擢武定知府。大水,乘小舟勘赈,几溺,卒竟其事。徒骇河久塞,请发帑濬治,自是连岁无水患。三十四年,擢衮沂曹道。覈防河诸费,岁节以万计,而堤益坚。

个人生活

三十六年,擢江西布政使。奏请停编审,上谕曰:“丁银既摊入地粮,滋生人丁,遵康熙五十二年圣祖恩旨,永不加赋。各省民谷细数,督抚年终奏报。五年编审,不过沿袭虚文,应永行停止。”护巡抚。户部用湖南布政使吴虎炳议,禁小钱,并及古钱。瀚奏:“收买小钱二千四百馀斤,古钱仅四十馀斤,前代流传,销磨殆尽。应援两江总督高晋奏准例,听民间行使。如有私铸古钱,仍与小钱一例查禁。”从之。又奏言:“时宪书按省刊载太阳出入、昼夜、节气时刻。今江南分江苏、安徽,湖广分湖北、湖南,陕西分甘肃,请添注省名,分晰开载。”如所请行。四十年,授云南巡抚。行至贵州,道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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