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

李斯

秦朝左丞相
李斯(?~前208年),战国末楚国上蔡(今河南省驻马店市上蔡县重阳办事处李斯楼社区)人。秦朝著名政治家、文学家和书法家。少为郡吏,曾从荀卿学。战国末年入秦国,初为秦相吕不韦舍人,被任命为郎。旋任长史,拜客卿。秦王政十年(前237)下逐客令时,上书力谏客不可逐,为秦王采纳。又为秦并六国谋划,建议先攻取韩国,再逐一消灭各诸侯国,完成统一大业。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统一全国后,作为廷尉奉命与丞相王绾、御史大夫冯劫等议定“皇帝”之号。后任丞相,多次随始皇帝巡行。反对淳于越分封子弟之议,主张禁私学、废《诗》、《书》、六国史记及“百家语”。又以小篆为标准,整理文字,作《仓颉篇》以为范文。公元前208年,始皇帝死后,与赵高矫诏迫扶苏自杀,立胡亥为帝。秦末农民起义爆发后,劝二世更为法律,行“督责之术”,加强君权。后被赵高诬为谋反,具五刑,腰斩于咸阳市,夷三族。[1]
    本名:李斯 别名: 字:通古(出自元以后文献,存疑) 号: 所处时代:战国、秦朝 民族族群:华夏族 出生地:楚国上蔡(今河南省上蔡县) 主要作品:《谏逐客书》《泰山封山刻石》《琅琊刻石》等 主要成就:协助秦始皇统一天下,极力主张实行郡县制、废除分封制 官职:左丞相

人物生平

师于荀子

战国末年,李斯生于汝南上蔡(今河南省驻马店市上蔡县重阳办事处李斯楼社区)。其字号不见于《史记》《汉书》等文献记载,元人吾丘衍《学古编》等书则称其“字通古”,可靠度存疑。

年轻时,李斯做过掌管文书的小吏。在战国时期人人争名逐利的情况下,李斯也是想干出一番事业来。为了达到飞黄腾达的目的,李斯辞去小吏,到齐国求学,拜荀卿为师。荀子的思想很接近法家的主张,也是研究如何治理国家的学问,即所谓的“帝王之术”。李斯学完之后,经过对各国情况的分析和比较,决定到秦国去。

佐于嬴政

李斯到了秦国以后,很快就得到秦相吕不韦的器重,当上了秦国的小官,有了接近秦王的机会。

一次,李斯对秦王说:“凡是干成事业的人,都必须要抓住时机。过去秦穆公时虽然很强,但未能完成统一大业,原因是时机还不成熟。自秦孝公以来,周天子彻底衰落下来,各诸侯国之间连年战争,秦国才乘机强大起来。现在秦国力量强大,大王贤德,消灭六国如同扫除灶上的灰尘那样容易,现在是完成帝业,统一天下的最好时机,千万不能错过。”

秦王听取李斯离间各国君臣之计,对于六国,李斯还提出了“先灭韩,以恐他国”的吞并顺序。于是他得到了秦王的赏识,因而被提拔为长史。李斯劝秦王派人持金玉去各国收买、贿赂,离间六国的君臣,果然也收到了效果,他又被封为客卿。

正当秦王下决心统一六国的时候,韩国怕被秦国灭掉,派水工郑国到秦鼓动修建水渠,目的是想削弱秦国的人力和物力,牵制秦的东进。后来,郑国修渠的目的暴露了。这时,东方各国也纷纷派间谍来到秦国做宾客,群臣对外来的客卿议论很大,对秦王说:“各国来秦国的人,大抵是为了他们自己国家的利益来秦国做破坏工作的,请大王下令驱逐一切来客。”秦王下了逐客令,李斯也在被逐之列。

李斯给秦王写了一封信,劝秦王不要逐客,这就是有名的《谏逐客书》。他说:“我听说群臣议论逐客,这是错误的。从前秦穆公求贤人,从西方的戎请来由余,从东方的楚国请来百里奚,从宋国迎来蹇叔,任用从晋国来的丕豹、公孙支。秦穆公任用了这五个人,兼并了二十国,称霸西戎。秦孝公重用商鞅,实行新法,移风易俗,国家富强,打败楚、魏,扩地千里,秦国强大起来。秦惠王用张仪的计谋,拆散了六国的合纵抗秦,迫使各国服从秦国。秦昭王得到范雎,削弱贵戚力量,加强了王权,蚕食诸侯,秦成帝业。这四代王都是由于任用客卿,对秦国才做出了贡献。如果这四位君王也下令逐客,只会使国家没有富利之实,秦国也没有强大之名。”

秦王嬴政明辨是非,果断地采纳了李斯的建议,立即取消了逐客令,李斯仍然受到重用,被封为廷尉。

沙丘之变

秦始皇巡游时候于沙丘暴卒,宦官赵高胁迫李斯发动“沙丘之变”,他们合谋篡改了始皇的传位诏书,废公子扶苏,改立胡亥为新帝,为秦二世。

被杀灭族

秦二世胡亥为了修好阿房宫,征发徭役,把人民推向苦难的深渊。当时中国人民的反秦起义已经风起云涌,为了统治阶级的共同利益,李斯同右丞相冯去疾、将军冯劫劝秦二世胡亥停建阿房宫,减少一些徭役。

当时,秦二世正与宫女宴饮作乐,见李斯等人上书十分恼怒,下令将他们逮捕入狱。李斯在狱中多次上书,都被赵高扣留。赵高借机说李斯与其儿子李由谋反,对李斯严刑拷打,刑讯逼供。李斯被迫承认谋反,在秦二世二年(前208年)七月被杀死。夷灭三族。而其子李由仍将兵在外,不久,与项羽、刘邦战于雍丘,大败,被义军斩于雍丘。

主要影响

政治

废除分封

周统一以后,周文王、周武王封的子弟很多,后来一个个都疏远了,互相视为仇敌,经常发生战争,周天子也不能禁止。郡县,天下才得以安宁。秦始皇也认为,天下已经统一了,再立许多国,不利于统一,安宁也没有保障,所以支持李斯的意见。于是,他把全国分为三十六郡,郡以下为县。郡县制比之分封制是一个进步,有利于国家的统一。

这一整套中央集权制度,从根本上铲除了诸侯王国分裂割据的祸根,对巩固国家统一,促进社会发展起了积极作用。所以,这一制度在秦以后的帝制社会里一直沿用了近两千年。

文化

统一文字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接受丞相李斯“书同文字”的建议,命令这个禁用各诸侯国留下的古文字,一律以秦篆为统一书体。统一后的中国急需一种统一的官方文字。李斯便奉秦始皇之命制作这种标准字样,这便是小篆。

而关于小篆的由来,许慎在《说文解字·叙》中说:李斯等人在奉秦始皇之命制作标准字样时,“皆取史籀大篆或颇省改,所谓小篆者也”。而小篆的名称也是为了尊崇大篆而卑称其“小”的。

紧接着,为了推广统一的文字,李斯亲作《仓颉篇》七章,每四字为句,作为学习课本,供人临摹。不久,李斯又采用秦代一个叫程邈的小官吏创造的一种书体,打破了篆书曲屈回环的形体结构,形成新的书体——隶书。

从此,隶书便作为官方正式书体,始于秦,盛于汉,直到魏晋楷书流行才渐被取而代之。但作为书法艺术,篆书、隶书因其独具一格,深受后人喜爱。中国书法四大书体真、草、隶、篆,隶、篆占其半壁江山,这全是李斯的功劳。

经济

统一度量衡

秦朝建立后,为了不使其影响王朝的经济交流和发展,李斯上奏皇帝,建议废除六国旧制,把度量衡从混乱不清的状况下明确统一起来,得到了秦始皇的允许。

度制以寸、尺、丈引为单位,采用十进制计数;量制则以合、升、斗、桶为单位,也采用十进制计算;衡制则以铢、两、斤、钧、石为单位,二十四铢为一两,十六两为一斤,三十斤为一钧,四钧为一石固定下来。为了有效地统一制式、划一器具,李斯又从制度上和法律上采取措施,以保证度量衡的精确实施。

这是秦王统一中国,李斯位居丞相之后的又一功绩。而它的影响不言而喻。几千年来,无论朝代更迭,这种计量方法从无更改,生活当中依然还有它的身影。

统一货币

秦始皇三十七年(公元前210年),李斯向秦始皇上了最后一道重要的奏折:废除原来秦以外通行的六国货币,在中国范围内统一货币。此举虽然对秦王朝的经济发展已无大用,但对后世的影响大。

在李斯的主持下,货币规定了以黄金为上币,以镒为单位,每镒重二十四两,以铜半两钱为下币,一万铜钱折合一镒黄金。并严令珠玉、龟、贝、银、锡之类作为装饰品和宝藏,不得当作货币流通。同时,规定货币的铸造权归国家所有,私人不得铸币,违者定罪等。

李斯此举被后人认为是经济史上的一个创举。而当初他所主持铸造的圆形方孔的半两钱(俗称秦半两)因其造型设计合理、使用携带方便,一直使用到清朝末年。

社会

修驰道车同轨

为了政令畅通,物资交流便利,李斯又立刻建议让全国的车轨统一,并在全国范围内修筑驰道。就这样,一场大规模的统一车轨、修筑驰道的运动在全国展开。

李斯以京师咸阳为中心,陆续修建了两条驰道,一条向东通到过去的燕、齐地区(今河北、山东一带),一条向南,直达吴楚旧地(今湖北、湖南、江苏、浙江等地)。这种驰道路基坚固,宽50步,道旁每隔三丈种青松一株。后又修筑“直道”,由九原郡直达咸阳,全长1800余里。

又在今云南、贵州地区修筑“五尺道”,以便利中原和西南地区的交通。在湖南、江西一带,修筑攀越五岭的“新道”,便利通向两个地区的交通。就这样,一个以咸阳为中心的四通八达的交通网把全国各地联系在一起。同时,为与道路配套,李斯还规定车轨的统一宽度为六尺,以此保证车辆的畅行无阻。

主要作品

文学作品

李斯散文现传四篇,计为《谏逐客书》《行督责书》《言赵高书》《狱中上书》。

李斯作品除上述散文外,还有碑铭。秦始皇先后曾五次巡行天下郡县,其中自始皇二十八年(公元前219年)至三十七年(公元前210年)四次巡行中,都命李斯刻石记功,计有《邹峄山刻石》《泰山刻石》《碣邪台刻石》《之罘刻石》《东观刻石》《碣石刻石》《会稽刻石》等七通。

书法作品

李斯的文学和文字的造诣令后人追捧。他的文章论证严密、气势贯通,洋洋洒洒,如江河奔流,鲁迅曾经大力称赞李斯,被称为书法笔祖。

李斯和赵高、胡毋敬等人写了《仓颉篇》《爰历篇》和《博学篇》等范本,供大家临摹。

李斯书写的刻石有《泰山封山刻石》《琅琊刻石》和《峄山刻石》等。

轶事典故

观鼠有感

司马迁在《史记·李斯列传》中记载李斯当小吏时发生的一件事:有一次,李斯看到厕所里吃大便的老鼠,遇人或狗到厕所来,它们都赶快逃走;但在米仓看到的老鼠,一只只吃得又大又肥,悠哉游哉地在米堆中嬉戏交配,没有人或狗带来的威胁和惊恐。

于是,李斯发出了这样的感慨:“一个人有没有出息,就如同老鼠一样,是由自己所处的环境决定的。”

黄犬之叹

李斯与他的二儿子一起上刑场,回头对他的二儿子说:“我想和你再牵着黄犬,到上蔡东门追逐狡兔,还能这样吗?”于是父子相哭,终于被灭三族。这就是“黄犬叹”的典故。

人际关系

老师:荀子

对手:赵高

儿子:李由

史料记载

司马迁《史记·李斯列传》

艺术形象

时间

影视作品

饰演者

1986年

《秦始皇》

梁汉威

1996年

《秦颂》

王庆祥

2000年

《吕不韦传奇》

贾一平

2001年

《寻秦记》

陈国邦

2002年

《秦始皇》

刘威

2004年

《荆轲传奇》

高玉庆

2006年

《楚汉风云》

李立群

2006年

《南越王》

杨艺

2007年

《大秦直道》

张子健

2010年

《神话》

刘小溪

2011年

《古今大战秦俑情》

于子宽

2012年

《楚汉传奇》

李建新

2015年

《秦时明月》

于子宽

2017年

《秦时丽人明月心》

赵延京

2020年

《大秦赋》

李乃文

历史评价

史书评价

《史记》:“李斯以闾阎历诸侯,入事秦,因以瑕衅,以辅始皇,卒成帝业,斯为三公,可谓尊用矣。斯知《六艺》之归,不务明政以补主上之缺,持爵禄之重,阿顺苟合,严威酷刑,听高邪说,废适立庶。诸侯已畔,斯乃欲谏争,不亦末乎!人皆以斯极忠而被五刑死,察其本,乃与俗议之异。不然,斯之功且与周、召列矣。”“能明其画,因时推秦,遂得意于海内,斯为谋首。”

历代评价

《淮南子·泰族训》:“文王举太公望、召公奭而王,桓公任管仲、隰朋而霸,此举贤以立功也,夫差用太宰嚭而灭,秦任李斯、赵高而亡,此举所与同。故观其所举,而治乱可见也;察其党与,而贤不肖可论也。”

曹丕:“昔伊戾费忌,以无宠而作谗;江充焚丰,以负罪而造蛊。高斯之诈也贪权,躬宠之罔也欲贵,皆近取乎骨肉之间,以成其凶逆。”

刘勰:“战代任武,而文士不绝。诸子以道术取资,屈宋以《楚辞》发采。乐毅报书辨而义,范雎上书密而至,苏秦历说壮而中,李斯自奏丽而动。若在文世,则扬班俦矣。荀况学宗,而象物名赋,文质相称,固巨儒之情也。”

司马贞:“鼠在所居,人固择地。斯效智力,功立名遂。置酒咸阳,人臣极位。一夫诳惑,变易神器。国丧身诛,本同末异。”

苏轼:“李斯、赵高矫诏立胡亥,杀扶苏、蒙恬、蒙毅,卒以亡秦。”

曾巩:“战国之游士则不然。不知道之可信,而乐于说之易合。其设心,注意,偷为一切之计而已。故论诈之便而讳其败,言战之善而蔽其患。其相率而为之者,莫不有利焉,而不胜其害也;有得焉,而不胜其失也。卒至苏秦、商鞅、孙膑、吴起、李斯之徒,以亡其身;而诸侯及秦用之者,亦灭其国。其为世之大祸明矣;而俗犹莫之寤也。”

李贽:“秦始皇出世,李斯相之,天崩地坼,掀翻一个世界。”

归有光:“李斯用秦,机、云入洛,一时呼吸风雷,华曜日月,天下奔走而慕艳。事移时易,求牵黄犬出上蔡东门,听华亭之鹤唳,岂可得哉?”

王夫之:“秦政、李斯以破封建为万世罪,而贾谊以诸侯王之大为汉痛哭,亦何以异于孤秦。”

姚鼐:“君子之仕也,进不隐贤;人之仕也,无论所学识非也,即有学识甚当,见其君国行事,悖谬无义,疾首频蹙于私家之居,而矜夸导誉于朝庭之上,知其不义而劝为之者,谓天下将谅我之无可奈何于吾君,而不吾罪也,知其将丧国家而为之者,谓当吾身容可以免也。且夫小人虽明知世之将乱,而终不以易目前之富贵,而以富贵之谋,贻天下之乱,固有终身安享荣乐,祸遗后人,而彼宴然无与者矣。嗟乎!秦未亡而斯先被五刑夷三族也,其天之诛恶人,亦有时而信也邪!”

丁耀亢:“李斯尝为仓吏,见仓鼠而乐之。吾观斯死生,亦一鼠而已。始而谋饱,终而啮人,秦之社遂以空。及东门黄犬,仍思顾兔,驰心犹未死也。矫诏杀人而致族灭,不亦宜乎!高则刑余匹夫,死亦不足责。若夫恬亦有罪焉,为秦名将而阿主兴功,杀人多矣。此太史公所以罪之也。或曰:扶苏何罪?夫扶苏不死,则二世不被弑,秦能亡乎?”

王士禛:“余素不喜李贽之学,其《藏书》《续藏书》未尝寓目。近偶观之,其最害道者莫如《论狂狷》一篇。其言谓放勋狂而帝,文王狂而王,泰伯狂而伯,皆狂也。舜也、禹也、汤、武也、太公、周、召,皆狂也。汉高帝,狂之神;文帝,狂之圣也。此等谬论,正如醉梦中呓语,而当时诸名士极推尊之,何哉?若以李斯、桑弘羊、吕不韦、李园、贾诩、董昭为名臣,温峤为逆贼,所谓好恶拂人之性者也。以扬雄、胡广、谯周、冯道为吏隐外臣,亦大谬。”

曾国藩:“古来如李斯、曹操、董卓、杨素,其智力皆横绝一世,而其祸败亦迥异寻常。近世如陆、何、肃、陈亦皆予知自雄,而俱不保其终。故吾辈在自修处求强则可,在胜人处求强则不可。”

毛泽东:“孟夫子一派主张后法先王,厚古薄今,反对秦始皇。李斯是拥护秦始皇的,属于荀子一派,主张先法后王。”

鲁迅:“秦之文章,李斯一人而已”,“然子文字,则有殊勋。”他的书法“小篆入神,大篆入妙”,被称为书法鼻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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