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章

李文章

原辽宁省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
李文章,男,汉族,1962年12月出生,宁夏中卫人。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7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教育学学士,副总警监[1]现任国务院副秘书长、国务院机关党组成员,国家信访局局长、党组书记。
  • 中文名:李文章
  • 外文名:
  • 别名:
  • 民族:汉族
  • 籍贯:
  • 毕业院校:宁夏大学
  • 职务:
  • 政治面貌:
  • 代表作品:
  • 性别:男
  • 出生地:宁夏中卫

人物履历

1979.08--1983.07,宁夏大学政法系学习;

1983.07--1987.07,中卫中学教师、校团委书记;

1987.07--1991.10,宁夏回族自治区团委工作(期间:1988-1989年,在同心县羊路乡扶贫一年);

1991.10--1992.11,宁夏回族自治区团委办公室副主任;

1992.11--1994.05,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秘书三处副处长;

1994.05--1998.09,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秘书一处处长;

1998.09--2000.12,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副主任(其间:2000.05--2001.01,在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局挂职锻炼);

2000.12--2001.11,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

2001.11--2003.04,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兼督查室主任;

2003.04--2003.12,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政策研究室主任(期间:2003.03-2004.01,在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班学习);

2003.12--2004.10,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委副书记(正厅级);

2004.10--2006.07,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委副书记(正厅级)兼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期间:2002.03--2005.01,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政治学理论专业学习);

2006.07--2008.01,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自治区监狱局第一政委;

2008.01--2011.04,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2011.04--2012.06,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2012.06--2015.06,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固原市委书记;

2015.06--2016.06,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自治区法学会会长;

2016.06--2019.01,辽宁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党的十九大代表。

任免信息

2019年1月,辽宁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文章已调离辽宁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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