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亮

李文亮

武汉市中心医院原眼科医生
李文亮,1985年10月出生于辽宁省锦州市北镇市,男,中国共产党员,满族,毕业于武汉大学临床医学七年制专业,2014年回到武汉,在武汉市中心医院工作[1][2][3]。2020年2月7日,经中央批准,国家监察委员会决定派出调查组赴湖北省武汉市,就群众反映的涉及李文亮医生的有关问题作全面调查[13]。后撤销训诫。2020年3月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追授李文亮“全国卫生健康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个人”称号[4]。2020年4月2日,湖北省人民政府根据《烈士褒扬条例》和《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关于妥善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牺牲人员烈士褒扬工作的通知》精神,评定李文亮为烈士[5]。4月20日,李文亮被追授第24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抗疫个人[6]。
  • 中文名:李文亮
  • 外文名:
  • 别名:
  • 民族:满族
  • 籍贯:
  • 毕业院校:武汉大学
  • 职业:眼科医生
  • 主要成就:
  • 执业地点:武汉市中心医院
  • 出生地:辽宁省锦州市北镇市
  • 专业:临床医学

人物生平

2004年参加高考,武汉大学临床医学七年制专业毕业后,先在厦门工作了三年,2014年回到武汉,在武汉市中心医院工作至今

2019年12月30日,向外界发出防护预警

2020年1月8日,李文亮在接诊时遇到不明原因的病毒性肺炎患者并受到感染

2020年1月10日,李文亮出现咳嗽发热等症状,随后病情变得严重。2月1日上午10时41分,李文亮在自己的微博上公布了其确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消息。此外,他的多名同事和父母也感染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2020年2月6日21时24分,《中国新闻周刊》第一次打通武汉市中心医院重症监护室电话时,对方说正在抢救,直到23时56分最后一次致电,仍在抢救中。武汉协和医院一名医生表示,李文亮是于当晚21时30分左右停止心跳,但用上了ECMO(人工膜肺)进行抢救

2020年2月7日凌晨2点58分,武汉中心医院眼科医生李文亮在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中不幸感染,经全力抢救无效去世

人物事件

警方训诫

2019年12月30日下午5点多,他在武汉大学临床04级班级群里发布消息说“华南海鲜市场确诊了7例SARS”,提醒同为临床医生的同学“让家人亲人注意防范”。为了证明自己所言不虚,李文亮还在群里发出了一份写有“检出高置信度阳性指标SARS冠状病毒阳性”的临床病原体筛查结果和患者胸部CT。一个小时后,他在群里补充称:“最新消息是冠状病毒感染确定了,正在进行病毒分型。”

2020年1月3日,他因“在互联网发布不实言论”,而被辖区派出所提出警示和训诫

监委调查

2020年2月7日,经中央批准,国家监察委员会决定派出调查组赴湖北省武汉市,就群众反映的涉及李文亮医生的有关问题作全面调查

撤销训诫

2020年3月19日晚,武汉警方通报李文亮事件处理情况,决定撤销对李文亮的训诫书,并向李文亮家属致歉。对李文亮医生被训诫一案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

通报全文如下:

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相关纪律规定,经市公安局研究,对李文亮医生被训诫一案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

一、武昌区公安分局中南路街中南路派出所副所长杨力,安排民警对李文亮训诫,适用法律错误,存在执法过错,对民警执法工作监督管理不力,工作失职,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

二、武昌区公安分局中南路街中南路派出所民警胡桂芳,执法程序不规范,违规出具训诫书,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武汉市公安局

2020年3月19日

通报全文

《关于群众反映的涉及李文亮医生有关情况调查的通报》

2020年2月7日,国家监委成立调查组,就群众反映的涉及李文亮医生的有关情况依法开展调查。现将调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李文亮医生基本情况和转发、发布有关微信信息的背景及过程

李文亮,男,满族,1985年10月出生,辽宁锦州人,中共党员,工作中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引发肺炎于2020年2月7日不幸去世,生前系武汉市中心医院眼科医师。

2019年12月,湖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武汉市中心医院后湖院区、武汉市红十字会医院等陆续收治了一些不明原因肺炎病人。12月27日,湖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主任张继先向医院报告了其接诊3例不明原因肺炎患者情况,医院将此情况上报武汉市江汉区疾控中心。当天,武汉市疾控中心安排给此3例病人做了流行病学调查和检测。12月29日,湖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又报告发现4例来自于华南海鲜市场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武汉市卫健委组织专家团队进行调查,当天晚上将相关病人转诊至武汉市金银潭医院。考虑到全市多家医院发现类似病例,武汉市卫健委分别于12月30日15时10分、18时50分在系统内下发部门文件《关于报送不明原因肺炎救治情况的紧急通知》《关于做好不明原因肺炎救治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做好不明原因肺炎救治工作,全面开展华南海鲜市场相关肺炎病例搜索和回顾性调查。该两份通知分别于当天15时22分和19时许被人上传到互联网上。

2019年12月30日17时30分左右,李文亮医生收到同事发给他的信息,17时43分,李文亮医生以“李文亮武汉眼科”昵称在微信群“武汉大学临床04级”中转发、发布“华南水果海鲜市场确诊了7例SARS”“在我们医院后湖院区急诊科隔离”等文字信息和1张标有“SARS冠状病毒检出〈高置信度〉阳性指标”等字样的临床病原体筛查结果图片、1段时长11秒的肺部CT视频。18时42分,又在该群发布“最新消息是,冠状病毒感染确定了,正在进行病毒分型”“大家不要外传,让家人亲人注意防范”。同时,类似信息也出现在其他微信群中。被人上传到网上的武汉市卫健委两份部门文件,与李文亮医生等人转发、发布的信息,引发关注和讨论。

二、李文亮医生接受公安机关谈话、训诫和医院谈话情况

2019年12月31日13时38分,武汉市卫健委发布《关于当前我市肺炎疫情的情况通报》说,“已发现27例病例”“上述病例系病毒性肺炎”,并称“到目前为止调查未发现明显人传人现象,未发现医务人员感染”。多家媒体对此进行了报道。按照武汉市关于不明原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安排,武汉市公安机关依据传染病防治、治安管理等法律法规,以及市卫健委的情况通报,对在网上出现的转发、发布SARS等传染病信息情况进行了调查处置。2020年1月3日13时30分左右,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分局中南路派出所与李文亮医生联系后,李文亮医生在同事陪同下来到该派出所。派出所副所长杨某安排负责内勤的民警胡某与李文亮医生谈话。经谈话核实后,谈话人员现场制作了笔录。李文亮医生表示,在微信群中发有关SARS的信息是不对的,以后会注意的,谈话人员对李文亮医生制作了训诫书。李文亮医生亦持有1份训诫书,于14时30分许离开派出所。谈话人员为内勤民警胡某和1名辅警,胡某在训诫书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和当天值班民警徐某的名字。实际上,徐某未参加谈话。

此前,李文亮医生在微信群里发的信息被人在互联网上大量转发之后,2019年12月31日上午,武汉市中心医院有关领导和李文亮医生进行了谈话。李文亮医生在谈话中表示,他把未经核实的有关SARS等信息转发到同学群中,目的是提醒群内同学注意防范。医院让李文亮医生写一份认识材料。至李文亮医生生病住院前,其一直在医院眼科医师岗位照常工作。

三、李文亮医生发病、治疗、抢救情况

2020年1月10日,李文亮医生出现发热,1月12日入住武汉市中心医院眼科病房,1月14日转入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三病区,1月23日转入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重症监护室,2月7日不幸去世。

2019年12月9日,李文亮医生从眼科门诊轮转到眼科病房工作。2020年1月6日,李文亮医生收治了一名82岁的眼病患者。该患者1月7日发热,后确诊感染新冠病毒,于1月23日病逝。1月10日,李文亮医生开始发热,在武汉市中心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1月12日,李文亮医生在武汉市中心医院眼科二区住院,入院诊断为右眼急性结膜炎、肺部感染。1月14日,李文亮医生双肺感染加重,转入呼吸三区病房。呼吸三区安排李文亮医生住单间隔离,组织专人轮班护理,即时监测血氧饱和度、心率、血压,给予呼吸支持和抗病毒、抗感染、化痰、护胃等对症支持治疗,使用激素和丙种球蛋白。1月15日至1月18日,根据李文亮医生的病情,主诊医生适时调整有关药物和治疗方式。

1月19日,李文亮医生间断发热。下午,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主任医师、新冠肺炎院内医疗救治专家组组长查看李文亮医生病情,提出治疗意见。当晚,医院请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教授、武汉市新冠肺炎救治专家组组长为李文亮医生会诊。

1月20日至22日,李文亮医生没有发热,但喘气症状仍然较重。1月15日、19日、20日、21日,新冠肺炎院内医疗救治专家组组长、副组长等院内专家多次查看李文亮医生病情并提出诊疗意见。

1月22日23时50分许,李文亮医生如厕后出现喘气、呼吸困难等症状,血氧饱和度下降至88%,经治疗后症状稍缓解。主诊医生再次告知其病情较重,征得其同意后,于1月23日凌晨3时30分许将李文亮医生转入重症监护室。

1月27日以前,武汉市包括市中心医院在内的多数医院不具备核酸检测资质和条件。经设施改造升级后,1月27日武汉市中心医院开始试运行核酸检测。1月28日、1月31日,医院先后两次对李文亮医生做了核酸检测,第一次结果为阴性,第二次结果为阳性。1月31日,李文亮医生确诊感染新冠病毒。

1月31日至2月3日,李文亮医生无发热,呼吸急促有一定缓解,但精神、食欲欠佳。2月4日中午,出现呕吐,咳嗽频繁,伴喘息加重,经治疗后症状缓解。2月5日,李文亮医生无发热,但静息状态下仍有喘息、气促,床边胸片提示右侧肺炎加重。2月6日,李文亮医生肺部病变严重,且病情有进一步恶化风险。经院内专家组会诊,建议转到条件更为专业的后湖院区,经征得李文亮医生及其家属同意后,于18时20分许,由主诊医生和两名护士陪护李文亮医生转院区。18时55分许,到达武汉市中心医院后湖院区。

2月6日19时20分,李文亮医生出现神志模糊,心率、血压进行性下降,立即推注肾上腺素强心,开放血管通道积极补液扩容提升血压。同时进行气管插管,有创呼吸机维持呼吸,持续胸外按压。21时30分,上体外心肺复苏仪,辅助持续胸外心脏按压,继续进行心肺复苏抢救,并给予积极的药物复苏。22时40分许,使用医院从武汉亚心医院借来的ECMO(体外膜肺氧合机,俗称“人工肺”)对李文亮医生进行治疗。经武汉市卫健委协调,北京协和医院专家赶到抢救现场。2月7日凌晨2时58分,李文亮医生心电图呈直线反应,宣告临床死亡。3时48分,医院发布了李文亮医生去世的消息。

组织抢救的医生说,李文亮医生是我们的同事,又很年轻,我们不希望他走,只要有一点希望我们就不愿放弃,当时没有想其他任何因素,就是想救活他,所以抢救了很长时间。李文亮医生的主诊医生表示,虽然没能挽回李文亮医生的生命,但对他的治疗是规范的,抢救是及时的,大家尽了最大努力。据为李文亮医生会诊的院外专家讲,从李文亮医生病案看,医院治疗比较规范,能够根据病情调整药物和措施。医院建议采取和实际采取的重要医疗措施,均征求了李文亮医生或其家属意见。

四、李文亮医生去世后抚恤、善后情况

李文亮医生不幸去世后,武汉市中心医院成立工作专班,全面负责抚恤、善后工作。2月7日下午,市中心医院领导分别探望慰问了李文亮医生的父母、妻子和孩子。应李文亮医生妻子的要求,安排她和孩子在有关医院进行休养。

经武汉市中心医院申请,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认定李文亮医生为工伤。根据有关规定,目前已全额发放了工亡补助金,核发了丧葬补助金。保险公司已向李文亮医生家属赔付了捐赠保险(针对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一线医护人员)。武汉市中心医院工会号召职工为李文亮医生及其家属进行了捐款,武汉市红十字会收到了定向爱心捐款,以上捐款均已转交李文亮医生家属。3月4日,国家卫健委等部门印发决定,表彰全国卫生健康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个人,其中有李文亮医生。

五、工作建议

由于中南路派出所出具训诫书不当,执法程序不规范,调查组已建议湖北省武汉市监察机关对此事进行监督纠正,督促公安机关撤销训诫书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

国家监委调查组

2020年3月19日

亲属关系

妻子:付雪洁

2020年6月12日,付雪洁在武汉生下男婴,6斤9两,母子平安

人物荣誉

2020年3月5日,李文亮获得“全国卫生健康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2020年4月2日,湖北省人民政府根据《烈士褒扬条例》和《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关于妥善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牺牲人员烈士褒扬工作的通知》精神,评定李文亮为烈士

2020年4月20日,李文亮被追授第24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抗疫个人

深切哀悼

2020年2月7日上午,湖北省卫健委官方网站发布《省卫生健康委向李文亮医生表示深切哀悼》称,获悉武汉市中心医院眼科医生李文亮在抗击疫情中不幸感染新冠肺炎,经全力抢救无效不幸去世。省卫生健康委向李文亮医生表示深切哀悼,并向其家属表示诚挚慰问!向一直奋战在抗疫一线的全体医务工作者表示崇高敬意!值此抗疫关键时期,希望全体医务人员在抗击疫情的战斗中切实做好防护工作,更好地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坚定信心、齐心协力打赢这场防疫阻击战!

2020年2月7日上午,武汉市政府官方网站发布《公告》称,武汉中心医院李文亮医生,因感染新型肺炎,经全力抢救无效不幸去世。我们深表哀悼,万分惋惜!对其坚守一线抗击疫情表示敬意,对其家人表示诚挚慰问

社会缅怀

2020年1月31日21时,北京感恩公益基金会“守护者后盾行动”项目向李文亮拨付第一笔10万元“特别贡献支持”款项

2020年2月7日,有报道称字节跳动医务人道救助基金宣布向李文亮医生家属捐赠100万元人民币

2020年2月7日,李文亮同志工伤保险待遇一次性工亡补助金78.502万元、丧葬补助金3.6834万元

家属声明

2020年2月8日16时39分,李文亮妻子的认证微博账号@付雪洁发声明称,截至2月8日16时,其收到四个渠道依法依规应给予赔付的部分款项;未收到其他任何个人或团体机构的捐助款项。同时,其表示“本人未发布任何性质的求助信息,也未授权其他人员发布相关信息或接受捐助。”

声明全文

本人系李文亮的妻子付雪洁,非常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李文亮及家人的关心和关爱,现本人就近期网上有关李文亮家属接受款项或捐助的相关信息事宜声明如下:

一、本人仅接受以下渠道的款项:①国家依法依规给予李文亮工伤、丧葬等有关的赔付项款;②李文亮工作单位(武汉市中心医院)和本人工作单位(武汉爱尔眼科医院)的帮助款项;③李文亮生前依法购买保险的赔付款项。④政府部门认可或授权的公益单位(含保险)依法设定给予全体抗击疫情医务人员范畴内的公益基金或奖励,属于李文亮作为医务人员依法享有的部分款项。

二、截止2020年2月8日16时止,本人收到上述渠道依法依规应给予赔付的部分款项;未收到其他任何个人或团体机构的捐助款项。同时,本人坚持拒绝接受除上述渠道以外任何形式的个人或团体机构的款项或捐助。

三、近期网上发布的各类涉及对李文亮的捐助信息均由发布人自行发布,本人未予以认可,且与本人无任何关系。本人未发布任何性质的求助信息,也未曾授权其他人员发布相关信息或接受捐助。

四、针对网络上向我本人及家人的捐助声音,未得到我认可的,望大家不要传播,以免给我家人造成不必要的困扰,在此特别感谢!

付雪洁

2020年2月8日16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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