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敏

李敏

河北省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原党组副书记
李敏,男,汉族,1961年12月生,河北尚义人,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90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理学硕士学位。[1]曾任河北省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 北京冬奥组委张家口运营中心副主任、 市冬奥办副主任。2018年5月,李敏涉嫌受贿罪、贪污罪,提起公诉。
  • 中文名:李敏
  • 民族:汉族
  • 毕业院校:河北大学
  • 出生地:河北尚义
  • 职业:公务员
  • 信仰:共产主义

人物履历

1979年8月河北大学哲学系哲学专业学习;

1983年8月张家口地委党校教师;

1985年10月张家口地区行署办公室科员;

1987年10月张家口地区行署办公室副科级秘书;

1992年10月张家口地区行署办公室正科级秘书;

1992年12月张家口地区行署办公室综合科科长;

1993年7月张家口市委办公室正科级秘书;

1995年8月涿鹿县政府副县长;

1998年1月涿鹿县委副书记兼赵家蓬区委书记(1999年10月至2000年10月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南洋商学院应用经济系管理经济学专业学习,获理学硕士学位);

2002年1月康保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2003年4月万全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2003年3月至2003年7月省委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6年5月万全县委书记;

2008年9月万全县委书记,市西山产业集聚区工委书记;

2010年3月万全县委书记;

2011年8月赤城县委书记;

2013年4月,先后担任河北省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北京冬奥组委张家口运营中心副主任、市冬奥办副主任。

所获荣誉

河北省七次、八次党代会代表,九届、十届市委委员。

任免信息

2016年10月13日张家口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根据李敏辞去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经张家口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李敏的辞职请求,报下次张家口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备案。

人物事件

2018年5月:

河北省张家口市政府原党组副书记、张家口市筹办冬奥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原副主任李敏(副厅级)涉嫌受贿罪、贪污罪一案,经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向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敏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李敏,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唐山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敏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利用本人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请托人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国有财物,数额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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