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才坤

李才坤

深圳警察设局杀人案涉案人
李才坤,男,深圳警察设局杀人案涉案人[1]。1984年12月11日出生,家乡在江西南昌昌县。2007年毕业于中央司法警官学院。2012年7月,李才坤策划了一起抢劫案并当场击毙假劫匪。“劫匪”可能没有抢劫行为,但李才坤与被抢女事主事先串通好,让其以项链被抢的理由报警,之后击毙所谓的“劫匪”。截至11月底,李才坤的作案动机仍不明确。因其涉嫌故意杀人案,由深圳市公安局移送检察院,于该年11月对案件进行审查起诉。次年10月29日,李才坤一审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李才坤不服判决,当庭表示要上诉[2]。
  • 中文名:李才坤
  • 外文名:
  • 别名:
  • 民族:
  • 籍贯:江西南昌昌县
  • 毕业院校: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 职业:捕前深圳市公安局龙新派出所民警
  • 主要成就:
  • 出生日期:1984年
  • 案发事件:深圳警察设局杀人案

事件介绍

李才坤,广东省乐昌人,1984年出生,2008年左右调入深圳。2012年11月27日晚8时许,警察策划抢劫案击毙假劫匪的消息在微博疯狂转发。发帖者“警营寒战”称:“李才坤,龙新派出所一警察,急于立功策划一假抢劫案。‘劫匪’绑架‘人质’,李假装接‘警情’赶到,万没想到李竟开真枪将假劫匪打死。警方为李申报二等功。后假人质因害怕说(出)实情,李被抓,派出所长免职。”李因为看到同龄人升职心里很着急,所以炮制此案

作案动机

对李才坤策划这起案件的动机,网络风传李才坤是“为立功”。但是,谁会愿意假扮劫匪?毕竟犯抢劫罪,是要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对这个疑问,警方未给出答案。

有警队内部人士猜测,李眼见同龄人都升职了,心里产生了焦虑情绪。一位知情人称,警队里有这样的一个现实:如果35岁之前不能提拔为副科的话,之后难再有被提拔的机会。不过他又说,民警晋升要通过资历、笔试、面试三重考核,资历分占整个考核的30%,立功分数归在资历里面,所以其实立功加分很少,在晋升中难起重要作用。他说,李才坤十分清楚这个制度,不可能为立功而走险。

精神病说

1984年出生的李才坤已婚未育。妻子是他的同学,现在龙岗某公司上班。李是独子,案发后,李的父母来到深圳,一度十分憔悴

李才坤有家族精神病史,其奶奶就曾因为病发自杀身亡。李才坤到底有没有精神病?

李才坤的同事说,“他平时在所里没有什么奇怪的表现,不是一眼就能看出有精神病的。”

该警察说,李才坤自2008年1月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龙岗区公安局龙新派出所,工作至今。平时他的兴趣爱好比较广泛,唱歌很好,但性格孤僻,不是那么合群。也有同事反映,李平时工作争强好胜,表现力强。

但该警察觉得李在案发后有些不正常。他曾在看守所见过李才坤,他问李:“你怎么干出这么愚蠢的事情?”当时,李冲他一笑。“很单纯地那种笑,没有表现出恐惧”。李甚至还问,“我任务已经完成了,什么时候出去?”

他透露,李才坤家属已向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提请对李才坤的精神病鉴定,但截至目前还未出结果。“所以,目前不能认定他是精神病。”

此外,有人质疑案发是晚10时20分,已是下班时间,为何李才坤还持有枪支?办案警官介绍,李才坤是办案队的巡警。按照规定,上班后,他找到枪管员拿了枪佩戴在身上。而且,案发时间正是李才坤的值班时间

被激怒说

争强好胜的性格会不会是坊间传闻的立功动机?参与办案的高级警官称,案发前,李才坤一直在龙新派出所办案队工作。但他平时表现一般,没有特别突出的表现。按照当地规定,晋升需要经过笔试,面试,并要看资历。立功只能占资历中的一部分。“即便他立功了也得不到晋升。”

该警官判断,李才坤的杀人动机更应该是被激怒。“但这不算是激情杀人,显然是有预谋的作案。”据警方调查,死者班某在离开派出所前对李才坤放言,“你敢抓我,出去我要找人干了你”等言语激怒了李才坤。

该警官也承认,在基层办案民警中,经常会遇见被威胁恐吓的情况。为什么李会采取这么极端而且有预谋的措施?该警官说,“对我们大家不是个事儿,但对他是个事儿。”

李才坤平时在所里并没有和同事发生过剧烈的冲突。

刑事司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席洪道德分析说涉案警察丧失理智,不是一种职务行为了,他已经被自己的情绪所控制。不能说就是因为他是警察,他就有超出一般人的个人素养。这个警察没有一种对人权、对生命的尊重感,这是他最缺失的。

案情回顾

2012年7月1日凌晨1时许,李才坤在审查涉嫌报假警的班某影的堂兄班统陆时,认为他气焰嚣张,侮辱谩骂民警,就产生了制造一起假持刀抢劫案件,将班统陆开枪击毙的想法。

当晚7时许,李才坤诱使办假证的黄某某配合报假案,并让她指认被抓的人是抢了她戒指的人。

李才坤将班统陆带到爱南路附近,然后让黄某某报警称被抢。随后,李才坤突然掏枪向班统陆开枪,并将事先准备好的金戒指放在班统陆手中,然后用手机拨打110报警,并拨打龙新派出所值班室电话,称开枪将一名持刀抢劫的嫌犯击中

假抢劫案

事因

2012年7月1日凌晨时58分,龙岗公安分局指挥中心接到一名男子用手机打电话报警,称在龙岗街道南联天桥附近被人抢劫,报警人不肯讲真实姓名,并辱骂接警员。

巡警凌晨1时许赶到报警现场。经过查找,在南联天桥附近人行道上发现一名光着上身的男子,询问其是否报警被抢劫,该男子不予理会,并往旁边在建工地逃跑。民警从其身上发现一张手机卡,还有一部没有手机卡的手机。民警将手机卡放入手机,通过龙新派出所值班室核实,发现正是这名男子报警。

此时突然走来一名前胸、后背、手臂大量纹身的男子班某,自称是报警男子的堂哥,承认是其堂弟报警被抢劫。班某对现场处理此事的巡逻民警多次挑衅,并警告民警不要处理其堂弟班某影。出警民警于是将二人带回龙新派出所,交给值班民警李才坤等人调查。

经查,报警男子叫班某影,1984年1月出生,广西天峨县人,在龙岗街道一家工厂打工。其堂哥班某为无业游民。

经过调查,当日二人饭后,班某影钱花光了,十分懊恼,辱骂过往路人,并报假警被抢劫。最终,直接打电话谎报警情的班某影被治安拘留五日,违法证据不足的同伙人班某教后释放。

李才坤在询问班某时,班某声称在广西打架伤人服刑五年,并露出身上的多处纹身炫耀,警告李才坤不要处罚他,否则出去后一定不放过李才坤

策划

据李才坤一案办案警官介绍,李才坤据此产生了要杀害班某的想法。他来到辖区找到一名办假证的女子,让她在指定时间出现在爱南路附近。该女子迫于有把柄在李手中,被迫自称被班某抢劫,李才坤接报警后追击。

2012年7月1日晚8时20分,龙新派出所将班某释放,仍在上班的李才坤觉得时机已到,开私家车以商量班某影的事为由,在派出所院外接上班某,开车到龙岗街道爱南路附近让班某下车,然后自己下车徒步追上班某,掏枪射击致班某当场死亡。

随后,办案人员称,该女子之前并不认识李才坤,得知班某被射杀,进而吐露实情。该女子以假报警案为名治安拘留,早已释放。

案发

龙岗公安分局获悉情况后,立即报告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并迅速派出刑事技术人员和监察人员到场核查,经过核对视频、时间等发现疑点。

深圳市公安局刑事犯罪侦查支队当日将该案立为故意杀人案进行侦查,李才坤即日依法被刑事拘留。7月11日,市检察院批准逮捕李才坤。2012年8月13日,该案移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

“劫匪”是一名混混,全身都有文身,因打架斗殴多次出入派出所。家属前来处理“劫匪”后事时,也未见十分悲伤,声称与他多年没有联系。这名混混在派出所曾多次与李才坤发生冲突,声称要“干了他”。知情人说,“劫匪”可能没有抢劫行为,是李才坤与被抢女事主串通,让女事主以项链被抢的名义报警,然后开枪击毙“劫匪”。有可能因为双方多次在派出所发生冲突,所以李才坤“策划”了这起“抢劫案”。这位知情人称,如果“劫匪”有劫持人质的行为,不可能是一个人出警的,必须上报公安分局。

官方回应

2012年11月28日下午,深圳市检察院通报确认这起案件,但未解释李才坤的作案动机,整个案件仍然是个谜。

检察院称,深圳市龙岗公安分局龙新派出所民警李某坤涉嫌故意杀人案,已由深圳市公安局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2012年11月底检察院正在对该案进行审查。这是一起犯罪嫌疑人身份特殊的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李某坤供认于2012年7月1日晚制造了一起假案,涉嫌故意杀人。案发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反渎部门均第一时间发现了疑点。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于2012年7月2日作为刑事案件立案侦查,现该案已侦查终结正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

开庭审理

2013年8月25日下午3时,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李才坤故意杀人一案

3月25日,深圳龙岗区龙新派出所警察李才坤故意杀人一案开庭审理,李才坤承认自导自演抢劫案,杀人后将金戒指塞入死者班统陆手中,诬陷班统陆抢劫。李才坤坚称自己精神正常,是为了塑造警队形象才制造此案。

当天下午3时,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李才坤故意杀人一案。庭审现场除了出示证人证言还原案件之外,公诉机关还出示了法医学尸体检验报告、痕迹鉴定、DNA鉴定、精神病鉴定等。

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7月1日凌晨1时20分,被害人班统陆与其堂弟班统影因涉嫌报假案被带到龙新派出所调查,由被告人李才坤对被害人班统陆及其堂弟班统影进行审查。经审查,班统影构成谎报案情,于2012年7月1日因谎报案情被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200元。被害人班统陆未参与谎报案情,在龙新派出所候问室等候处理。

李才坤在审查班统陆时,认为被害人班统陆气焰嚣张,侮辱谩骂民警,并向公安机关“叫板”,且此人全身多处有文身,有犯罪前科,有潜在社会危害性,就产生了制造一起假持刀抢劫案件将班统陆开枪击毙的想法,并想通过击毙持刀抢劫的被告人得到市局、分局的奖励。

民警受被害人谩骂起杀机

2012年7月1日中午李才坤在自己位于龙新派出所407房的宿舍里找到了一把匕首,用床单将匕首擦拭干净,放在自己随身背的包内。

当晚7时许,李才坤开车到龙岗老街一小店旁,发现黄小现抱小孩坐在小店门口。李才坤发现黄小现是做假证的,就以想要做假结婚证为由让黄小现上了自己的车。

在车上,李才坤先是问黄小现能否做假证,之后就向黄小现表明了自己警察的身份,要求黄小现配合报一个假案抓一个人,并让黄小现指认被抓的人是抢了她戒指的人。

李才坤还给黄小现看了一枚金戒指,让黄小现到时就说是被抢了该枚戒指,还答应事后戒指就归黄小现所有,并当场要给黄小现200元人民币,黄小现答应了报假案,但没有收李才坤的钱。

找办假证者报假案

杀人后将金戒指塞死者手里

李才坤遂开车将黄小现带到爱南路路边,让黄小现在路边等,等候李才坤叫她报警时,就去打电话报警说被抢了金戒指。随后李才坤又开车回到龙新派出所,到派出所的候问室对被害人班统陆说可以离开派出所了,将班统陆带出了候问室,并让班统陆上了自己的车,李才坤驾驶车辆搭载班统陆到爱南路附近时,让班统陆下了车,并让班统陆到爱南路人行道上垃圾桶旁等他,李才坤又开车到前面的路口掉头回来,将车停在之前黄小现下车的位置,找到在路边等他的黄小现,让黄小现马上报警称自己被抢。

李才坤又步行向班统陆下车的方向走去,到了班统陆等他的地点与班统陆在路边假装商量怎么能将其堂弟班统影放出来的事情,在此过程中李才坤突然掏枪向班统陆开枪,班统陆头部中枪后倒地。子弹从被害人班统陆左耳上方进入头部,从右耳下方穿出。随后李才坤将事先准备好的金戒指放在班统陆的手中。

然后李才坤拿出自己的手机拨打110报警说自己在爱南路开枪将一名持刀抢劫的被告人击中,并拨打龙新派出所值班室电话向龙新派出所值班室通报了自己开枪击中被告人的情况。

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李才坤无视国家法律,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李才坤承认找人制造假抢劫案,以及掏枪击毙被害人班统陆的行为,但他对自己的作案动机进行了辩解,初衷并不是想把被害人班统陆击毙,而是为了将他绳之以法。辩护律师在法庭上提出申请,对被告人李才坤再次进行精神状况鉴定。

出乎意料的是,被告人在自我陈述中坚称自己精神正常,是为了塑造警队形象才制造此案,李才坤并不太配合自己辩护律师的申请。

庭审持续了三小时,法官宣布本案将择期宣判。

打110谎报击倒抢劫犯

长期劳碌渴望升职,制造假案杀人

2012年11月,微博曝光深圳市公安局龙新派出所民警李才坤策划假抢劫案。

2012年11月29日,参与办案的一位高级警官披露了此案细节。据悉,事件起因为李才坤办案被人挑衅后策划假案谋杀遇害者。后经调查,当事警察李才坤在证据面前供认了制造假案杀人的犯罪事实,受到了侮辱谩骂和对升职的渴望,是其犯罪的主要原因。

据了解,1984年12月11日出生的李才坤,2007年毕业于中央司法警官学院。2007年下半年在深圳市人民警察招考中成功入职,2008年1月分配至龙新派出所,至案发前为4级警员,是该所的办案队普通民警。

李才坤是家中的独子,家里经济条件尚可。李才坤的妻子是其大学同学,在龙岗某公司上班,两人已经在龙岗购房居住。

一审判决

深圳故意杀人警察一审获死缓,当庭表示上诉

2013年10月29日,深圳故意杀人警察李才坤一审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法院认为,李才坤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犯罪情节和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当判处死刑,但鉴于李才坤对被害人家属作出赔偿并获得谅解,故可对李才坤判处死刑不必立即执行。李才坤不服判决,当庭表示将上诉。李才坤在押进法庭前面对媒体记者掀起外层囚衣,露出里面写有字迹的背心“喊冤”

李才坤被押入法庭时,不停地回头向旁听席张望,寻找父亲和其他家属的身影。在法官开始宣读判决书后,其仍然频频回头,虽经法警多次提醒,李才坤仍然我行我素。两名法警不得不用力将其摁回面对法庭的方向,李才坤遂开始反抗,用手臂顶撞两名法警,最终不得不由四名法警一同制止李才坤的反抗。

由于李才坤辩护人多次提出李才坤可能存在精神疾病,要求重新鉴定,法院认为,深圳市康宁医院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出具的深康鉴定所[2013]司鉴字第1003号司法鉴定意见书,委托及鉴定程序合法,鉴定结论合法有效,应予以采信,结合李才坤案发当时的表现及接受审判的能力,法院认为没有必要对其重新进行精神疾病鉴定。辩护人提出李才坤可能患有间歇性精神病,请求重新进行精神病鉴定的意见不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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