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红

李小红

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李小红,女,1979年01月生,重庆市人,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博士学位,现为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理学方向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是法理学、立法学。
  • 中文名:李小红
  • 民族:
  • 出生地:重庆
  • 毕业院校:华南理工大学
  • 学位/学历:博士
  • 职业:教师
  • 专业方向:法理学、立法学
  • 职务: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 学术代表作:
  • 主要成就:

人物经历

2002年07月,获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学士学位

2005年07月,获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法理学方向硕士学位

2019年09月,获华南理工大学法学专业地方法制原理方向博士学位

主要成就

科研成就

1.“在法理学与法学方法论之间”《西政研究生学报》2004.12。

2.“评马克思《林木盗窃法案》”《西政研究生学报》,2005.5。

3.“理性主义问题研究”《贵州民族学院学报》,2006.3。

4.“农村法治建设的法理思考”《贵州民族学院学报》,2007.5。

5.“论农村法律援助对推动农村法治建设的重要性”(该论文获2008年泛珠江三角洲法学论坛三等奖)2008.11。

6.“手机短信陷阱的法律思考”《贵州民族学院学报》,2008.6。

7.“论农村法律援助对推动农村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当代法学论坛》,2009.2。

8.“论构建我国廉政建设的法治化路径”《学术理论与探索》,2009.4。

人才培养

1. 主持贵州省教育厅课题《论农村法律援助对推动农村法治建设的重要性研究》,2008.12。

2.主持校级教改课题《法学本科课堂教学与国家司法考试的互动关系研究》,2008.12。

3.主持贵州民族学院校级课题《药品不良反应受害者权益保护研究》,2008.2。

4.参与贵州民族学院校级课题《古希腊陪审制研究》,2007.6。

5.参与省教育厅课题《和谐社会语境下的法治与廉政建设研究》,2007.7。

6.参与省教育厅教改课题《走出困境:法理学教学模式与方法改革再探究》,2008.4。

7.参与贵州民族学院校级课题《未成年人网络模仿违法的理性研究》,2009.4。

8. 参与法制与民族地区发展中心课题《构建中国特色的民族法律体系研究》2009.3。

荣誉表彰

2008年6月在福建省法学会主办“第四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提交的论文《论农村法律援助对推动农村法治建设的重要性》荣获优论文三等奖

2009年5月在中国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论文评选委员会提交的论文《论我国精神损害赔偿的再思考》荣获优秀论文三等奖

社会任职

贵州省法学会宪法法理学研究会理事

贵阳市人大、六盘水市人大、安顺市人大地方立法咨询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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