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

政府

国家代理组织和官吏的总称
政府是指国家进行统治和社会管理的机关,是国家表示意志、发布命令和处理事务的机关,实际上是国家代理组织和官吏的总称。政府的概念一般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政府是指行使国家权力的所有机关,包括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 狭义的政府是指国家权力的执行机关,即国家行政机关。[1]一个国家的政府又可分为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政府作为统治阶级行使国家权力、实施阶级统治的工具,是随着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产生的;随着国家的发展和社会政治、经济生活的日益复杂,政府的职能将不断扩大,政府机构也逐步完善;随着国家的消灭,政府也将而消亡。在现代国家,一般由宪法和法律规定政府的结构、组成和职权。政府是国家机器的最主要组成部分。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它的职能是代表统治阶级实行政治统治和管理社会公共事务。
    中文名:政府 外文名: 别名: 英文名:government 拉丁文名:government 法文名:gouvernement 德文名:Regierung 俄文名:правительство 职能:政治,经济,文化,服务 分类:中央政府,地方政府

概述

是一个国家为维护和实现特定的公共秩序,按照一定的区划划分原则组织起来的,以暴力为后盾的政治统治和社会管理组织。自从人类过上群体的社会生活以后,社会生活中就产生了政府这种旨在管理公共事务的专门机关。到目前为止,人类社会生活中存在着两种性质的政府:民主的政府和专制的政府。两种政府的产生方法是不同的:专制政府是使用野蛮的武力来控制社会从而建立政府这种管理机关,或使用野蛮的暴力推翻民主政府而建立专制政府。专制政府的建立根本就不需要考虑人民的意愿,也不需要获得人民的同意就以武力来统治人民。相反,民主政府则是由社会生活中的公民通过定期的、普遍而公正的自由选举所产生的领导人来负责建立,民主政府的产生方式是和平、理性、非暴力的,因而是文明的。政府的性质是区分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被专制政府统治的社会也许还是一个野蛮或文明程度很低的社会;而由民主政府管理的社会则是一个文明、开化的社会。

职能

执行法律,维持社会治安,调和社会各个群体的利益平衡,维护国家的安全。政府直接指挥国家军队、警察、监狱、法庭等暴力机器,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秩序,进行政治统治。同时,政府还必须管理社会公共事务,这是政府进行政治统治的前提和基础。政府的职权包括对内和对外两个方面。对内,指挥国家机器,维持统治秩序和社会秩序,调整各种社会关系,管理公共服务事业,发展社会福利等。对外,则发展与其他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交流,保卫本国领土完整和主权不受侵犯,维护国家的独立等。政府的职能随着社会的发展在不断扩大。原作

名称来历

“政府”其名,起源于唐宋时期的“政事堂”和宋朝的“二府”两名之合称。

唐宋时中央机关机构为三省六部,即尚书省,下设吏、礼、户、兵、刑、工六部,主管行政事务;中书省起草政令,实为秘书班子;门下省掌管出纳和常命,有审查诏令权力。唐朝为提高工作效率将中书省和门下省有时合署办公,称为“政事堂”。宋朝将“政事堂”设于中书省内,称为中书。宋初年还设立了枢密使,主管军事,其官署称为枢密院。并将中书省和枢密院并称为“二府”。“政事堂”和“二府”合称即为后来的“政府”。 我国明代就有关于“政府”的称谓了,如明黄道周《节寰袁公(袁可立)传》:“及在御史台,值他御史触上怒,将廷杖,诸御史诣政府乞伸救,辅臣以上意为辞。” 原作

意义

广义讲

即指一个国家内行使国家权力的全部组织体系。在不同的国家,从广义上看,主要在三种不同的含义上使用政府概念:

(1)国家机构的总体、总和,中国和其他许多国家常在这个含义下使用政府的概念。比如,国家领导人和外交代表——国家主席、总理、人大委员长、外交部长、大使等在讲话或行文中谈到“我代表中国政府”时所说的政府就是指代表中国国家主要的中国政府总体或者代表整个中国国家机构。

(2)政府等于国家机构的总体与执政党之和。现代政治,基本上是政党政治。在政党政治的含义上,政府与政党是一体的,这是当代大多数国家的现实。

(3)政府指社会公共权力。就当代中国而言,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事实上是一种社会公共权力,而且是政府机构的核心;如果把中国共产党组织排除在政府之外来分析当代中国政府过程,就无法解释政府决策和执行的基本动力和行为,根本就是不得要领的。而且从比较政治学的视野来看,西方国家中政府的结构和功能更接近于中国共产党的结构和功能。

狭义讲来

专指一个国家政权体系中依法享有行政权力的组织体系。中国宪法规定,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立法权,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检察权,人民政府自动行使行政权。

政府指国家政权机构中的行政机关。政府作为统治阶级行使国家权力、实施阶级统治的工具,是随着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产生的;随着国家的发展和社会政治、经济生活的日益复杂,政府职能将不断扩大,政府机构也逐步完善;随着国家的消灭,政府也将而消亡。

现代国家中的意义

在现代国家,一般由宪法和法律规定政府的结构、组成和职权。政府是国家机器的最主要组成部分。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它的职能是代表统治阶级实行政治统治和管理社会公共事务。政府直接指挥国家军队、警察、监狱、法庭等暴力机器,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秩序,进行政治统治。同时,政府还必须管理社会公共事务,这是政府进行政治统治的前提和基础。政府的职权包括对内和对外两个方面。对内,指挥国家机器,维持统治秩序和社会秩序,调整各种社会关系,管理公共服务事业,发展社会福利等。对外,则发展与其他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交流,保卫本国领土完整和主权不受侵犯,维护国家的独立等。政府的职能随着社会的发展在不断扩大。

所谓一般意义的政府,即抽象的意义上所谓的超越国家和阶级、超越人类社会发展阶段的政府。

所谓国家机构的政府,是有阶级社会的政府,它和国家、阶级、政党是联系在一起的。这种政府是国家机器的主要组成部分,是阶级斗争的工具,是政党争夺的主要对象。

由社会需要产生、凌驾于社会之上并为社会服务的公共权利机构,就是非国家机构的政府。

部门

政府一般设公安、司法行政、国防、外交、财政、工业、农业、商业、交通运输、科技、文教、体育、卫生、环境保护等职能机构,分别管理国家各方面的行政事务。原作

分类

统治者人数分类

亚里士多德根据统治者人数的多少把政府分为3类:个人统治的君主政府、少数人统治的贵族政府、多数人统治的共和政府。

各机关关系分类

根据立法、行政、司法机关的相互关系,资本主义国家的政府可分为内阁制政府、总统制政府、半总统制政府、委员会制政府等。其中,总统制政府与内阁制政府是资本主义国家最主要的2种政府类型。

国家性质分

类马克思主义根据国家的性质把政府分为奴隶制国家政府、封建制国家政府、资本主义国家政府和社会主义国家政府4种。

管辖范围分类

按管辖范围单一制国家的政府可分为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联邦制国家则有联邦政府、邦(州)政府。单一制国家的中央政府代表国家,行使国家最高行政权力,统一领导国家事务。地方政府则在中央政府统一领导和监督下,负责本区域内的公共事务。有的国家,由中央政府任免地方政府首长。联邦制国家的联邦政府代表国家,它依据联邦宪法行使国家外交、国防、财政等主要权力。邦(州)政府则根据联邦宪法和本邦(州)宪法和法律规定行使职权,在宪法规定的范围内对联邦政府负责。原作

中国政府分类

中国一般把政府界定为执行国家权力,进行政治统治并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机关。广义的政府是国家的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等公共机关的总合。狭义的政府是指一个国家的行政机关,一般我们使用狭义的政府概念。政府是一个国家的中央和地方行政机关的总合。中国宪法规定: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各级行政机关。中央人民政府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构成了中国的政府。

政府职权

——指法律赋予政府机关的权力。中国政府的职权是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赋予的。政府职权通常称为行政权。

政府职责

——指政府因拥有法律赋予职权所产生的责任。.这体现了权责统一,有权必责。

政府职能

——指政府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所承担的职责和功能。具体地说,就是指政府作为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在国家的政治,经济以及其它社会事务的管理和服务中所应履行的职责及其所应发挥的作用。

部门服务

国务院所属各部委 :外交部 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科技部 公安部 民政部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铁道部 水利部 农业部 商务部 文化部 卫生部 人民银行 审计署 人口计生委

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 :国资委 

国务院直属机构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广电总局 体育总局 安全监管总局 统计局 林业局 新闻出版总署 知识产权局 旅游局 宗教局

国务院办事机构:侨办 港澳办 台办

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 :新华社 中科院 地震局 气象局 电监会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 自然科学基金会

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粮食局 外专局 海洋局 测绘局 文物局 邮政局 食品药品监管局 中医药局 外汇局 原作

特点

(1)从行为目标看,政府行为一般以公共利益为服务为目标,在阶级社会里,它以统治阶级的利益为服务目标;

(2)从行为领域看,政府行为主要发生在公共领域;

(3)从行为方式看,政府行为一般以强制手段(国家暴力)为后盾,具有凌驾于其他一切社会组织之上的权威性和强制力;

(4)从组织体系看,政府机构具有整体性,它由执行不同职能的机关,按照一定的原则和程序结成严密的系统,彼此之间各有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原作

电子政府

定义

根据2001年11月世界经合组织(OECD)的报告,电子政府的定义是:电子政府是指政府将新的信息和通讯技术(ICTS)运用到政府的全部职能中,特别是利用互联网及相关技术的网络化潜能来改革政府的结构和运作。世界银行对电子政府的定义更为全面:电子政府是指政府机构使用信息技术(广域网、互联网、移动通讯),改造政府与公众、企业、其他政府机构的关系。这些技术可以服务于下列目标:更好地向公众提供公共服务、改进政府与产业界的互动关系、通过使公众更方便地获得信息来增加公民权利、实现更有效率的政府管理。通过电子政府的构建,政府可以实现:减少政府腐败、提高政府透明度、增加政府收入和节约成本。 

起因

信息和通讯技术(ICTs)的发展和政府职能的演变导致电子政府的兴起,信息和通讯技术(ICTs)特别是互联网及其相关技术的发展使电子政府成为可能和必然。信息时代,政府职能的转变使电子政府的发展成为必要,政府职能的扩大和复杂化则是电子政府发展的内部推动力。

内容范围

电子政府涉及到一个广泛的范围,既包括政府内部的信息化、自动化,也包括政府与外部(公众、企业、其他政府机构)的相互关系,并且后者是今天电子政府发展的最主要领域。

目前,国际上一般认为,电子政府包括三个主要方面:政府和公众的互动(G2C)、政府和企业的互动(G2B)、政府机构和政府机构间的互动(G2G)。也有的将它进一步细分为:政府对公众(G2C)、公众对政府(C2G)、政府对企业(G2B)、企业对政府(B2G)、政府之间(G2G)五个方面。

作用

简化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程序。比如政府可以借助网络提供整合各部门服务和信息的“一站式服务”。

消除政府管理的层级。与信息技术的巨大变革通过电子商务给企业组织结构带来的冲击一样,新的信息和通讯技术正在使得传统的金字塔形式的政府官僚组织结构及其所决定的以横向部门分割、纵向信息传递为特征的政府业务程序越来越不适应社会的需要。通过电子政府,新的网状结构的政府组织形式、知识共享和业务单元横向合作为特征的政府业务处理程序正在探索之中。

使得公众、产业界、其他政府机构和政府雇员能够更方便地获得政府信息和服务。在加拿大、新加坡等国家,政府网站越来越多地包括了就业、医疗、教育等公众关心的问题。政府除了原有的社会公共管理职能外,越来越成为一个“信息化的服务型政府”。

通过整合和消除多余的组织和制度来简化政府业务流程并减少成本。与其他信息化项目一样,电子政府在成本和业务量上的“精简效应”非常显著。

推动其他政府目标的开展。电子政府项目具有很好的“协同效应”。比如,合理设计的电子政府项目可以成功地消除政府腐败现象。

便捷政府的运作以提高对公众的反应速度。公众和企业对传统政府的一个最大抱怨就是政府的反应速度太慢,借助电子政府这一“基础平台”,政府不但能够利用先进的通讯技术提高反应速度,更可以通过简化运作程序从根本上来提高反应速度。

趋势

随着技术的突破性发展和管理的变革,政府信息化已经从70年代的数据管理,80年代的信息管理,发展到今天的知识管理型电子政府。

第三代电子政府即建立在知识管理基础上的知识管理型电子政府,适应正在来临的知识经济时代的要求,是电子政府发展的高级阶段和必然趋势。

相关词条

相关搜索

其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