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一号提案

政协一号提案

每年两会提案中最重要的提案
政协一号提案,指的是每年两会提案中最重要的提案,被称做“一号提案”。2014年的政协一号提案已经于3月2日出炉,题目为《关于发挥市场配置科技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让创新活力竞相迸发的提案》。
    中文名:政协一号提案 外文名: 别名: 出自:两会提案 被称:一号提案 出现时间:2006年

提案回顾

回顾历年来的政协一号提案,不难发现其涉及的主题往往与当年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保持着高度的契合,有着很强的针对性和预见性,最终都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应和政策效应。而也正是其对社会现实的前瞻性和针对性,才使得一号提案如此受人关注。

2006年提案

两税合并

2006年的一号提案是民建中央提交的《尽快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度》,该提案议题直指“两税合并”,系统、深入地反映了该项税制所存在的问题,而且还提出了十分鲜明的建设性建议。此后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两法合并,并于2008年开始执行。

2007年提案

保障房建设

政协一号提案2007年的全国“两会”上,房子问题成为政协一号提案的主角。在这份由民革中央提交的《关于政府参与投资建设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建议》的提案里,“居者有其屋”既是讨论的前提,也是一个美好的愿景。

该提案呼吁政府加快构建住房保障体系,引起当年房地产重大调控政策出台,连续上涨多年的房价在一定程度上得到遏制。此后由于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中国政府为应对金融危机出台刺激政策,最终导致那轮房地产调控半路下车。但无论如何,2007年一号提案锁定房市、紧贴民生的做法都是值得称道的。

长期以来,高房价始终是参加全国“两会”的代表委员们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围绕楼市的“口水战”始终没有停止过,但现实却是几乎所有的大中小城市的房价都在公众和舆论的一片指责声中节节走高。居高不下的城市房价已不仅仅是众多购房者关注的民生话题,而且成为这个变革时代里一个影响深远的社会性话题。

2008年提案

资本市场

2008年“两会”上,民建中央提交的《完善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税收政策》,以“一号提案”的身份亮相。

这份从2007年5月就开始酝酿的提案,在分析当时中国资本市场税收政策六个方面问题的基础上,明确提出应该“建立起多层次、多环节、协调征管、体现公平的资本市场税制”。可以说,这既充分切中了当时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又体现了考虑的全面性。

对于这一年的一号提案,历史也给出了十分中肯的评价:2008年,刚刚送走中国资本市场“大裂变”一年的中国股市,面临深幅调整的关键时刻,这份“一号提案”有效促进了股市的平稳健康运行。

2009年提案

就业问题

从2008年下半年开始,国际金融危机迅速蔓延,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外部经济环境更加严峻,不确定因素显著增多。我国经济增速持续下滑,已成为影响全局的主要矛盾。一些行业产能过剩,部分企业经营困难,就业形势十分严峻,财政减收增支因素增多,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难度加大。

当时,在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下,我国面临空前的就业压力,就业艰难成为民生之困。致公党提交的《关于解决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下我国就业问题的提案》成为政协“一号提案”可谓正当其时。之后,围绕“就业难”问题,中央和各地方政府出台多项政策措施,从而大大缓解了就业压力。

2010年提案

低碳经济

2010年全国“两会”一号提案锁定低碳,意外之余又觉理所当然。之所以意外,是因为这一提案能在收入分配、高房价等一系列热点话题中最终成为一号提案实属不易;之所以理所当然,则是因为低碳被定为一号提案,表明转变中国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正在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过去的2009年,经济成功“保八”,但更多有远见卓识者认识到,单纯依靠投资拉动、依赖消耗大量资源能源的发展将难以为继。九三学社提交的《关于推动我国经济社会低碳发展的建议》能在众多热门话题中脱颖而出,最终成为一号提案并非偶然,其背后蕴含着中央经济工作重心转向调整经济结构与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这一重大战略方针的契机,更是在随后掀起了“低碳经济”概念的热潮。

2011年提案

城乡社保一体化

由农工党中央提交——《关于‘十二五’期间加快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发展的建议》

2012年提案

聚焦实体经济建议征“暴利税”

由民建中央、农工党中央和全国工商联联合提交——《关于强本固基维护实体经济坚实基础”的提案建议》

采取有效措施缓解中小企业生存困境,支持民间投资进去铁路、市政、能源等领域,对垄断性行业征收“暴利税”,对中小企业“少取多予”,同时,引导民间资本走向“阳光灿烂”。

2013年提案

绿色农业

由九三学社中央提交——《关于加强绿色农业发展”的提案》

提案重点关注了我国农业发展存在的资源浪费和破坏、污染日趋呈现、农业生产能源利用率低等问题,并在多次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对策建议。

2014年提案

创新科技

由九三学社中央提交——《关于发挥市场配置科技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让创新活力竞相迸发的提案》

提案称,十大届三中全会提出要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深化改革,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九三学社建议,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科技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让创新活力竞相迸发。

2017年提案

3月3日,《每日经济新闻》独家获悉,全国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提案0001号题目是《关于将学前三年教育纳入义务教育的提案》,第一提案人是全国政协委员、中央财经大学校长王广谦。

该提案指出,与九年义务教育相比,学前教育仍是教育体系中的薄弱环节。学前教育的投资少、资源总量不足、师资短缺、办园水平参差不起、“入园难、入园贵”问题突出。

为此,提案建议,在九年义务教育已经实现的基础上,将三年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范畴,统一规划实施;建立以财政资金为主、社会广泛参与的资金支持体系;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举办公立幼儿园,国家按核定的生均定额拨付财政资金;当地政府应履行好学前三年义务教育的职责,对不能进入单位幼儿园的辖区居民需求予以保障;支持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学前教育领域;尽快制定《学前教育法》等。

08年提案详解

大概内容

"一号提案”建议完善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充分考虑投资者交易额的大小和持有时间的长短;鼓励集中交易;改买方纳税为卖方纳税;适时开征证券所得税。在“两会”上,由民建中央提交的“一号提案”———《关于完善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税收政策的提案》,成为举国关注的焦点。

产生原因

1、对资本市场的税收管理只有零星的条例或临时性的规定,不完整也不够规范;

2、课税覆盖面有限;

3、税收政策调节分配的功能比较弱;

4、存在重复课税现象;

5、税负不均和资本市场税制不公平;

6、税收政策导向不明显。

解决问题

完善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

重新设计差别比例税率,税收应充分考虑投资者交易额的大小和持有时间的长短,以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和鼓励中长线投资;税收政策应鼓励集中交易,对场内交易实行较低税率,对场外交易实行较高税率;另外,税收政策还应考虑改买方纳税为卖方纳税。税收政策要注意投资所得税与个人和企业所得税的衔接.。

主要内容

政协一号提案媒体群访“一号提案”执笔人之一刘立

《完善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税收政策》已经被确定为全国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一号提案”。该提案认为,资本市场的税收政策应以合理投资为导向,倡导长期投资、抑制短期投机、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扶持中介机构健康发展为政策取向,建立起多层次、多环节、协调征管、体现公平的资本市场税制。

针对当前中国资本市场税收政策还存在诸多不完善之处,提交一号提案的民建中央认为,中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迫切需要相关的配套税收政策。当前资本市场税收政策的不完善之处主要表现在六个方面:对资本市场的税收管理只有零星的条例或临时性的规定,不完整也不够规范;课税覆盖面有限,对一级市场的投资行为、二级市场上的交易差价收入、国家股和法人股的投资所得、场外交易、有价证券的继承和转赠等,缺少税收约束,特别是债券市场和期货市场的税制基本是空白;税收政策调节分配的功能比较弱;存在重复课税现象;税赋不均和资本市场税制不公平;税收政策导向不明显,对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分配到的收益要征收所得税,而对买卖差价收入未征税。

对此,一号提案提出了四条有针对性的改善建议:首先,完善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重新设计差别比例税率,税收应充分考虑投资者交易额的大小和持有时间的长短,以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和鼓励中长线投资;税收政策应鼓励集中交易,对场内交易实行较低税率,对场外交易实行较高税率;另外,税收政策还应考虑改买方纳税为卖方纳税。

其次,税收政策要注意投资所得税与个人和企业所得税的衔接。建议取消按红股面值20%计征所得税的规定,对红股(即红利)征税从分配环节征税改为变现环节征税。

同时,应该根据“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对国家股、法人股的投资所得开征所得税,以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对个人投资者获得的股息实行“抵免法”征税,即在分类征税时按一定比例扣除后计算征税,在综合征税时扣除一定数额后计算征税;税收政策还应对企业或机构投资者获得的股息实行“免税法”,因为股份公司发放的股息所得已缴纳了企业所得税;所得税应在最终环节纳税,对已分配利润,如发放的股息和红利作为企业成本,从企业利润中除去,免征企业所得税,由最终的受益人缴纳所得税。

第三,适时开征证券所得税。税收应考虑对长期投资者的所得实行较低的税率,对短期投资者的所得按照一般所得征税,并允许全额扣除费用,包括手续费、印花税。除银行存款、国库券及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可免税外,“一号提案”建议将其他证券买卖价差收入扣除利息费及交易手续费后的金额作为计税依据。提案建议,对各企业及投资基金盈利性组织的证券交易所得,按现行企业所得税税率25%征收。对个人则仍按20%的比例税率征税,应以持券期的长短为标准。

第四,对不同金融业务采取不同的抵扣政策。借鉴国际经验,将对金融企业课征营业税改为课征增值税,并区别不同金融业务采取不同的抵扣政策。将“企业所得税”列入税收协定中方的“税种范围”条款,以避免国际双重征税

相关评价

这份“提案”描述了当前中国资本市场中税收政策存在的一些问题:首先,程序上缺乏明确法规,以至于“5·30”印花税上调政策的决策程序被市场主体广泛诟病;

其次,实体上缺乏公平原则。一级市场投资者交易不纳税,二级市场国债投资者交易不缴税,股票投资者交易要缴纳较高的印花税。此外,对于股票红利,个人和机构投资者要交红利税,但国家股和法人股不交;最后,税收政策导向不明显,突出表现为股票红利要缴税,但买卖获得的差价不用缴纳所得税,这会鼓励投资者从股票差价获利而不是长期持有并获取红利。

该“提案”也叙述了治理这些问题的办法:首先,设计差别比例印花税税率,改买方纳税为卖方纳税。其次,取消按红股面值20%计征所得税的规定,对红股(即红利)在分配环节不征税,而在变现环节征税。最后,适时开征“证券所得税”,并考虑对长期投资者的所得实行较低的税率,对短期投资者的所得按照一般所得征税。为了鼓励和保护个人投资者长期投资,该提案还建议:以持券期的长短为标准,将资本利润和炒作利润区别开来,给予资本利润减半征税的优惠,以保证中长期投资者的利益。

这份提案基本厘清了证券市场在税收环节中存在的主要矛盾,且提议也符合国际上成熟资本市场的惯例。然而,人们也不得不遗憾地看到,这份提案存在一个重大的缺陷即在于就“税收”谈“税收”,忽略了一个重要的逻辑大前提,那就是人们当前的资本市场并非成熟资本市场般具有红利投资价值,也还不是长期有效市场。

成熟资本市场之所以能有效配置资源,其前提正是它是一个“正循环”:企业上市融资,投资者择优购买,于是资源自动流向优质企业,而判断哪个企业优秀哪个企业差劲的重要依据,就是企业的连续盈利并且分红能力。只有企业不断回报投资者,才会得到大众信赖。若年度现金分红占股价的比例跑不赢一年期存款的利率,这家公司就不能算“蓝筹”。像中国平安、浦发银行这样分红没有或者极少,就想天量再融资的公司,将遭到不可想象的抗议。

截至2006年底,历年来给流通股东的现金分红总计不超过2000亿元,甚至不够付2007年的印花税!经济学家斯蒂格里茨讲过,假如银行贷款利率超过20%,那么这个国家所有的商人都要从事非法生意,否则谁也做不下去。通过高额印花税和佣金来鼓励投资者长期持有也将陷入这个悖论,没有分红,税收又高,怎么办?于是,内地资本市场形成了一个迥异于成熟市场的“负循环”:投资者唯有期望股票上涨获利,而且必须是能覆盖高额税收的暴利,只能不断打听消息高抛低吸,只能放弃所谓蓝筹股追逐题材股、重组股,只能期望上市公司能“送股填权”而不是分红;在这种投资氛围下,上市公司当然乐得进一步减少现金分红,转而“高送配”。股市焉能不过度频繁交易?焉能不日益偏离和丧失其基本功能?

因此,必须“有红利收入”在前,才能降低“红利所得税”,改征“证券所得税”在后,否则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在当前上市公司盈利和分红能力均严重不足的前提下,理当先减轻投资者负担,改印花税双向征收为卖方纳税,将红利所得税改为变现时征收,并将此两税均给予长期投资者优惠。然后出台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政策,如将再融资资格与历史派现规模挂钩,才有望扭转“负循环”的不良现状,还资本市场的长期有效性。

11年提案详解

政协一号提案——农工党中央《关于“十二五”期间加快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发展的建议》提出,由于长期以来二元制结构的影响,我国城乡社保一体化发展所面临的问题和困难仍然十分突出,中国已进入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推进时期。

政协一号提案城乡社保仍存制度空白

农工党每年都有提案关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该提案的参与者农工党湖北政研室主任方奇向证券时报记者介绍了该提案的背景:一号提案来自基层,经过农工党湖北鄂州深入扎实的调研,又吸收了党内专家学者以及政府部门专家的意见,最终形成的提案是集体智慧的结晶。

方奇说,国家不断加大对农村社会保障投入,农村新农合、新农保试点扩大,但以身份为标准的社保体系继续固化了城乡二元结构,城乡居民社保待遇差距较大,乡村地区社保覆盖率还不高,城乡社保还存在许多“制度空白”。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党国英告诉记者,城镇居民的社保空白点也很多。

解决新农保财政分担问题

一号提案在提出问题的同时,更提出多项建议。方奇说,现农村社保的空白点主要在经济欠发达的地区,由于政府的投入缺失造成。要填补空白,首当其冲的是要解决新农保制度中市、区、乡镇三级财政的责任分担问题,着力避免基层财政补贴尤其是配套补贴空壳化。其二是要切实解决新农保制度与其他制度的有效衔接问题。

党国英透露,国家层面的社保城乡转移接续问题现已提上日程,未来农民工“退保潮”等问题将会得到解决。随着各地保障房建设的执行,各地进城务工人员中的很大一部分将会在城市立足;此外,国内产业向内陆城市转移,农民工的流动会大大减少,“退保潮”也不会再现。

对于农民缴费意愿难题,一号提案建议增强农民对个人账户资金安全保值增值的信心。

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障基金

方奇说,当前农村社保存在行政资源的浪费,农业、医疗、社保都在管,缺少合力,效率较低。因而一号提案建议,从体制上建立完善城乡一体化的社保机构,特别是基层社保机构。

当前,农村社保起点低,虽然国家在逐年增加投入,但与城市相比仍有差距。农工党提案提出四点建议:一是要鼓励和引导参保人员积极缴纳社会保险费,积极鼓励社会捐赠;二是要增加财政对社会保障必要的投入力度;三是在资金的筹集上要灵活。允许一次性缴纳,也可采取分期定额缴纳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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