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权

提案权

向国家权力机关提出议案的权利资格
提案权是指宪法或法律赋予某些国家机关,会议常设或临时设立的机构和组织,一定数量的人大代表或常委会组成人员向国家权力机关提出议案的权利资格。
    中文名:提案权 外文名:Right to propose 适用领域:国家议案 所属学科: 定义:向国家机关提出议案的权利资格

内容

立法提案权:向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或立法机关提出法律草案的权力,立法过程的必经程序,各国法律大都有明确规定,但范围不尽相同。

享有权力的机关人员

在中国享有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权的机关和人员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一个代表团或30名以上的代表;享有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权的机关和人员有:以及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10人以上的委员,有的国家(美国)则规定议员和政府均拥有立法提案权。――――《法学辞典》主编邹喻,顾明第386页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相关词条

相关搜索

其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