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腹为婚

指腹为婚

古代的一种特殊嫁娶形式
指腹为婚,读音zhǐ fù wéi hūn,汉语成语,所谓“指腹婚”,就是指子女尚在娘肚子里,父母亲就给指定了婚姻。是我国古代的一种特殊嫁娶形式。
  • 中文名:指腹为婚
  • 外文名:
  • 拼音:zhǐ fù wéi hūn
  • 近义词:
  • 反义词:
  • 出处:《魏书·王宝兴传》
  • 解释:在怀孕时就为子女定下婚约

基本内容

指腹为婚(zhǐ fù wéi hūn)

解释:双方家长将腹中胎儿结为婚姻。

出处:《魏书·王宝兴传》:“汝等将来所生,皆我之自出,可指腹为亲。”

用法:紧缩式;作谓语、定语;指家长包揽婚姻。

示例:刘心武《钟鼓楼》:“冯婉珠并不知道荀磊和杏儿‘~’的事。”

近义词: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娃娃亲

详述

旧时的婚姻风俗。流行于全国广大地区。即双方家长,于孩子尚未出生之时,即约定为婚姻。又有怕男女长成后,互不相认,或一方不守信诺,将衣襟裁为两幅,各执一幅为凭证者,称“指腹裁襟”或“指腹割衿”。统治者时或禁止,但无实际效用。

《魏书·王宝兴传》:“尚书卢遐妻,崔浩女也。初,宝兴母与遐妻俱孕,浩谓曰:‘汝等将来所生,皆我之自出,可指腹为亲。”《元史·刑法志二》:“诸男女议婚,有以指腹割衿为定者,禁之。”[元]关汉卿《绯衣梦》第一折:“俺两家指腹成亲,后来我家生了个女儿,唤做国香,今年十七岁;他家得了个小厮,唤做庆安,他如今穷了也。”[清]俞樾《右台仙馆笔记·衢州傅翁》:“汝在孕时,与某氏指腹为婚,今其女长成,当为汝娶之。”

封建社会的产物指腹为婚旧时婚俗中,男女双方在未出生之前,其婚姻关系便由双方父母确定。这种订婚方式,一般称作指腹为婚,或称指腹。据史载,贾复尝从刘秀击青犊,冒矢石先登,所向披靡,拜执金吾,迁左将军。刘秀闻贾复之妻有孕,便声称将已子女与贾复未出生子女联结婚姻,以坚其志。此当为较早的指腹为婚。《魏书·王宝兴传》则载:“尚书卢遐妻,崔浩女也。初宝兴母及遐妻俱孕,浩谓曰:“汝等将来所生,皆我之自出,可指腹为亲”。则明言“指腹为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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