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票据贴现

应收票据贴现

将余额付给企业的筹资行为
应收票据贴现是指企业以未到期应收票据向银行融通资金,银行按票据的应收金额扣除一定期间的贴现利息后,将余额付给企业的筹资行为。[1]应收票据贴现属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中文名:应收票据贴现 外文名: 别名: 类型:应收票据的贴现一般有两种 现属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实例

例如:2001年4月30日以4月15日签发60天到期、票面利率为10%,票据面值为600000元的带息应收票据向银行贴现,贴现率为16%.计算过程如下:

(1)票据到期值=600000+600000×10%÷360×60=610000(元)

(2)计算贴现利息

先计算到期日:4月15日签发,60天到期,到期日为6月14日。计算过程为:

4月:30-15+1=16天

5月:31天

6月:13天

合计:60天

再计算贴现天数:从贴现日4月30日至到期日6月14日,共计45天,计算过程如下:

4月:30-30+1=1天

5月:31天

6月:13天

合计:45天

贴现利息=610000×16%÷360×45=12200(元)

(3)贴现收入=610000-12200=597800(元)

(4)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597800

财务费用2200

贷:应收票据6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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