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通立

爱通立

治疗严重心肌梗死病人的处方药
爱通立(注射用阿替普酶,rt-PA),处方药,一种糖蛋白,注射后可导致纤维蛋白降解,溶解血块。主要用于发病6小时以内的严重心肌梗死病人。[1]
    药品名: 外文名: 别名: 是否处方药:处方药 主要适用症: 主要用药禁忌: 剂型: 运动员慎用:非慎用 是否纳入医保:纳入 批准文号:进口药品注册证号:S20110051、S20110052 药品类型: 中文名:注射用阿替普酶 商用名:爱通立® 药品类别:生物制剂 药剂类型:干粉+注射用水 适应症:急性心肌梗死、大面积肺栓塞、缺血性脑卒中 用法用量:稀释至指定浓度后静脉给药 不良反应:过敏、出血风险增加 药品禁忌:本品不可用于有高危出血倾向者

药品简介

【性状】白色至类白色冻干粉末,无嗅

【规格】

20mg/支,20mg包装盒内有一个含20mg活性成份(干粉总重933mg)的小瓶及一个内装20ml注射用水的注射用小瓶。

50mg/支,50mg包装盒内有一个含50mg活性成份(干粉总重2333mg)的小瓶及一个内装50ml注射用水的注射用小瓶。

【剂型】注射剂(干粉+注射用水)

【包装】

无色玻璃瓶,1支/盒(含稀释液)。

20毫克包装盒内有一个含20毫克活性成份(干粉总重933毫克)的小瓶,一个内装20毫升注射用水的注射用小瓶及一个移液套管。

50毫克包装盒内有一个含50毫克活性成份(干粉总重2333毫克)的小瓶,一个内装50毫升注射用水的注射用小瓶及一个移液套管。

【贮藏】

保存于原始包装中。避光,低于25℃贮存。溶液配制后,推荐立即使用。已经证实配制好的溶液能够在2~8℃保持稳定24小时,勿冷冻。请存放于儿童伸手不及处!

【有效期】36个月

【执行标准】

进口药品注册标准:JX19990020

【批准文号】

进口药品注册证号:S20110051、S20110052

适应症

1.急性心肌梗死对于症状发生6小时以内的患者,采取90分钟加速给药法。对于症状发生6-12小时以内的诊断明确的患者,采取3小时给药法。本品已被证实可降低急性心肌梗死患者30天死亡率。

2.血流不稳定的急性大面积肺栓塞可能的情况下应借助客观手段明确诊断,如肺血管造影或非侵入性手段如肺扫描等。尚无证据显示对与肺栓塞相关的死亡率和晚期发病率有积极作用。

3.急性缺血性脑卒中必须预先经过恰当的影像学检查排除颅内出血之后,在急性缺血性脑卒中症状发生后的3小时内进行治疗。

用法用量

应在症状发生后尽快给药。按以下指导剂量给药。

无菌条件下将一小瓶爱通立干粉(10、20或50毫克)按照下列表格所示用注射用水溶解为1毫克/毫升或2毫克/毫升的浓度。

使用爱通立20毫克或50毫克包装中的移液套管完成上述溶解操作。如果是爱通立10毫克,则使用注射器。

配制好的溶液应通过静脉给药。配制的溶液可用灭菌生理盐水(0.9%)进一步稀释至0.2毫克/毫升的最小浓度。但是不能继续使用灭菌注射用水或用碳水化合物注射液如葡萄糖对配制的溶液作进一步稀释。本品不能与其它药物混合,既不能用于同一输液瓶也不能应用同一输液管道(肝素亦不可以)。

在儿童和青少年中使用爱通立的经验还很有限。本品禁忌用于治疗儿童和青少年中的急性缺血性脑卒中患者。

1.心肌梗死

a)对于在症状发生6小时以内的患者,采取90分钟加速给药法:体重在65公斤以下的患者,给药总剂量应按体重调整。

b)对于症状发生6-12小时以内的患者,采取3小时给药法。体重在65公斤以下的患者,给药总剂量不应超过1.5毫克公斤体重。

本品最大剂量为100毫克。

辅助治疗:

抗血栓形成药物的辅助治疗需依据目前治疗ST段抬高的急性心肌梗死的国际指南上的推荐;除非有禁忌,症状发生后应尽快给予阿司匹林并维持终生使用。

2.肺栓塞

本品100毫克应持续2小时静脉滴注。最常用的给药方法为:

体重不足65公斤的患者,给药总剂量不应超过1.5毫克/公斤体重。

辅助治疗:静滴本品后,当aPPT值低于正常上限两倍时,应给予(或再次给予)肝素。肝素剂量应根据aPTT值调整,需维持aPTT值在50-70秒(参考值的1.5-2.5倍)。

3.急性缺血性脑卒中

治疗必须由神经科医师进行。

推荐剂量为0.9毫克/公斤体重(最大剂量为90毫克),总剂量的10%先从静脉推入,剩余剂量在随后60分钟持续静脉滴注。

治疗应在症状发作后的3小时内开始。

辅助治疗:在症状发生的最初24小时内,此治疗方案与肝素和阿司匹林合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进行系统研究。在本品治疗后的24小时以内应避免使用阿司匹林或静脉给予肝素。若给予肝素以防治其它症状(如防止深静脉栓塞发生),则剂量不得超过10000国际单位,并由皮下注射给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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