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爪龙

恐爪龙

驰龙科恐龙
恐爪龙(学名:Deinonychus)是驰龙科恐龙的一属,身长约3.4米,生活于下白垩纪的阿普第阶中期至阿尔布阶早期,距今约1亿1500万-1亿800万年前。它的学名是来自古希腊文的“δεινος”(意为“恐怖”)及“ονυξ/ονυχος”(意为“爪”),因为它的后肢第二趾上有非常大,呈镰刀状的趾爪,在行走时第二趾可能会缩起,仅使用第三、第四趾行走。一般认为恐爪龙会用其镰刀爪来割伤猎物,但近年就迅猛龙重建模型的测试显示这爪作刺戳之用,而非割划。[1]
    中文名:恐爪龙 拉丁学名:Deinonychus 别名: 界:动物界 门:脊索动物门 亚门:脊椎动物亚门 纲:蜥形纲 亚纲:双孔亚纲 目:蜥臀目 亚目:兽脚亚目 科:驰龙科 亚科:伶盗龙亚科 族: 属:恐爪龙属 亚属: 种:平衡恐爪龙 亚种: 分布区域: 命名者及年代: 保护级别: 英文名:Terribleclaw 二名法:Deinonychus 分布:美国蒙大拿州、怀俄明州等地

基本信息

命名

恐爪龙由古生物学家约翰·奥斯特伦姆(John Ostrom)于1960年发现并命名,恐爪龙的发现对恐龙研究有突破性的影响,引发恐龙究竟是否为恒温动物的争论,这个改变称为恐龙文艺复兴。在这之前,一般大众认为恐龙是巨大、行动缓慢的爬行动物。奥斯特伦姆根据恐爪龙的小型体型、类似鸵鸟的二足步态、与地面平行的尾巴,以及大型、镰刀状的第二趾爪,提出恐爪龙是灵活、行动敏捷的猎食动物。

体形特征

恐爪龙属身长约3.4米,头颅骨最大可达41厘米长,臀部高度为0.87米,而体重最高可达73公斤。头颅骨有强壮的颌部,有约60根弯曲、刀刃形的牙齿,有大型手掌与三根手指。第一指最短,而第二指最长。每只后肢的第二趾都有镰刀状的趾爪,长度约13厘米,有可能是作为捕猎动物。它可以先向前戳刺,并向下割来撕破猎物。相对于恐爪龙的体型,这些趾爪来的相当地大。恐爪龙的身体是靠尾椎及人字骨,在高速转向时来维持稳定及平衡。

属性

攻击:2颗星

寿命:2颗星

防御:1颗星

弹性:3颗星

孵化:3颗星

生活环境

恐爪龙生存于白垩纪早期的北美洲地区,主要生活在沼泽以及河湖边生长茂盛的树林里。它被认为是最不寻常的掠食者,那非常尖锐的爪子足以表明它是一种凶残的肉食性恐龙。相对于大型肉食恐龙而言,它的体重比较轻,所以它们会以自己的“恐怖之爪”集体猎杀动物,并且共同分享食物。

猎食行为

奥斯特伦姆与德斯蒙德·麦斯威尔(W.Desmond Maxwell)推断恐爪龙是成群生活及猎食的。在1998年,丹尼尔·布林曼(Daniel L. Brinkman)等人提出它们应是采群体方式猎食腱龙。

在2007年,布林曼与B.T. Roach基于现今肉食性动物的猎食方式及腱龙位点的埋葬学,质疑了恐爪龙在群猎时的合作性行为。现今的主龙类(鸟类及鳄鱼)及科莫多龙有少数的合作性捕猎,不过它们主要是单独猎食,或是被吸引至已死的尸骸,而会为了抢食猎物尸体而发生打斗。

在2007年,科学家们在中国山东省发现了第一个大量的驰龙科足迹化石。这个足迹化石可能是由大型驰龙科恐龙所留下,而且是由六个相近大小的个体,沿者海岸共同前进。这些个体相距约一米,朝同一方向缓慢前进。研究人员提出,虽然该足迹化石并不能明确指出驰龙科的猎食行为,但无法排除它们以群体猎食的可能性。

四肢功能

似镰刀的第二趾爪是恐爪龙的最著名特征,但不同标本的第二趾爪的形状与弯曲度都有所不同。奥斯特伦姆在1969年叙述的正模标本,其第二趾爪是非常弯曲的,而于1976年描述的标本则较直,且与其他的爪很相似。

奥斯特伦姆认为这只镰刀爪的大小及形状,随者个体、性别或年纪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他猜测恐爪龙是以它的手来捉住猎物,并以镰刀爪来割破肚子。但是后来的研究发现,这些镰刀爪并非用作割开猎物的,而是刺戳猎物的,也可能用来爬上动物的身体。

在2002年,肯尼思·卡彭特(KennethCarpenter)的生物力学研究,确认了恐爪龙的前肢最可能是用来捉住猎物的,因为其前肢的长度较其他兽脚亚目更易于捕捉。大及长的喙骨显示它有强壮的前肢肌肉,更加强了这个解释。卡彭特的研究也制作骨头模型来实验。实验证明恐爪龙是不能掘曲它的手臂,像鸟类般紧贴身体,这与嘉克斯·高斯特(Jacques Gauthier])及葛瑞格利·保罗(Gregory S. Paul)两人在80年代的各别推论有所不同。

在2006年,克里斯登·帕森斯(KristenParsons)提出恐爪龙的幼年及接近成年标本,与成年的标本有着一些形态上的不同。例如,幼年个体的手臂在比例上较成年的为长,显示可能幼龙与成年的行为亦有所不同。 

速度

驰龙科,尤其是恐爪龙,一直都被认为奔走快速的恐龙,奥斯特伦姆亦在原先的描述中有此推论。但是在1969年首次描述时,并没有发现完整的恐爪龙后脚,而奥斯特伦姆所估计的股骨长度,后来被证实是过长。奥斯特伦姆在1976年得出结论恐爪龙相对于其他恐龙并不怎么快速。

在1981年,RichardKool对于加拿大恐龙足迹化石的研究中,他针对英属哥伦比亚盖森组所发现的不同物种的足迹,做了初略的行走速度估计值。其中一个可能是恐爪龙留下的足迹,被估计以时速10.1公里行走。

分类

恐爪龙是最著名的驰龙科恐龙之一,且是迅猛龙的近亲,迅猛龙的体型较小,生存于上白垩纪的蒙古。它们的都属于伶盗龙亚科,这个亚科最初是由瑞钦·巴思钵(RinchenBarsbold)于1983年所提出,而当时只有单一的迅猛龙属。后来菲力·柯尔(Phil Currie)将大部份的驰龙科都放在这亚科中。

生存于上白垩纪蒙古的白魔龙,以及同时代在北美洲的蜥鸟盗龙都可能是恐爪龙的近亲,但后者因化石较少而难以分类。迅猛龙及其近亲都是使用第二趾爪作为猎杀工具,而不像驰龙是以厚实的头颅骨来作为武器。驰龙科与伤齿龙科共同组成恐爪龙下目,是鸟类的姊妹分类单元。在种系发生学上,恐爪龙下目代表了一群不属于鸟类,却与鸟类是近亲的恐龙。

恐龙化石

恐爪龙的第一副化石,于1931年由巴纳姆·布郎(BarnumBrown)所带领的队伍在蒙大拿州南部的Cloverly组发现。布郎当时主要是想发掘并处理腱龙的遗骸,但在他交予美国自然历史博物馆的1931年报告中,指出发现了一小型的肉食性恐龙,发现位置接近腱龙化石,但因陷在石灰岩而难以作清洁处理。他非正式地将之命名为"Daptosaurus",并准备描述及展示其骨骼,但他却没有完成。另外,布朗将一个恐爪龙的牙齿,并非正式命为"Megadontosaurus"。

从1964年8月开始,古生物学家约翰·奥斯特伦姆(JohnOstrom)率领一个耶鲁大学皮博迪自然史博物馆的挖掘团队,在其后的两年内发现了超过1000个骨头,来自于至少三个个体。因为很难判断这些化石的正确位置,所以恐爪龙的正模标本(编号YPM 5205)只限于完整的左足部,与部分的右足部,但都确定属于同一个体。其他标本则在耶鲁大学的皮博迪自然史博物馆区分、标示成50个不同的项目。

在接下来几年,奥斯特伦姆及格兰特·迈耶(GrantE. Meyer)研究这些新发现化石,以及布朗所命名的"Daptosaurus"化石,发现它们是同种生物,并于1969年以平衡恐爪龙(Deinonychus antirrhopus)发表了他们的发现。种名antirrhopus意为“平衡”,指的是它们坚挺尾巴的可能用途。

奥斯特伦姆同时重新检验布朗所命名的"Megadontosauru",他发现那只牙齿是属于恐爪龙,而骨骼则是来自另一类动物。他在1970年,将骨骼部分命名为小猎龙。

虽然在1969年发现大量的恐爪龙化石,但许多重要部位的骨头并没有发现,剩下的难以确认。这些化石包含少数眼眶后颅骨,没有股骨、没有荐骨、没有叉骨或胸骨、也没有脊椎,以及一个被奥斯特伦姆认为是鸟喙骨的小型碎片。奥斯特伦姆将恐爪龙重建成具有独特的骨盆,耻骨呈梯形且平坦,与坐骨长度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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