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意志意识形态

德意志意识形态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1845年合著的书籍
《德意志意识形态》(Die Deutsche Ideologie. Kritik der neuesten deutschen Philosophie in ihren Reprasentanten,Feuerbach,B.Bauer und Stirner,und desdeutschen Sozialismus in seinen verschie denen Propheten)是卡尔·马克思、弗里德里希·恩格斯创作的哲学著作,该书首次出版于1932年。这一著作第一次比较系统地阐述了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标志着唯物史观的创立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形成,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史上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1]在该书中,马克思、恩格斯对路德维希·安德列斯·费尔巴哈、布鲁诺·鲍威尔和马克斯·施蒂纳为代表的各式各样唯心史观的思想进行了深刻的分析和批判,并在此基础上,阐述了唯物史观的基本内容,标志着唯物史观的创立。该书系统阐述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如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生产方式在社会生活中起决定作用、生产关系必须适合生产力的发展等,标志着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成熟。
    作者:马克思、恩格斯 中文名:《德意志意识形态》 外文名:"German ideology" 意义:这部巨著标志着唯物史观的创立 理论:历史唯物主义 创作时间:1845——1846年 类别:哲学著作 首版时间:哲学著作

内容简介

《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原稿分为两卷,第一卷的内容主要是研究历史唯物主义的一些基本原理和批判费尔巴哈、鲍威尔、施蒂纳的哲学观点。第二卷的内容是批判各种“真正的社会主义”的代表。

第一卷包括一个序言和三章。序言概括地揭示包括费尔巴哈在内的青年黑格尔派的哲学核心。阐明写作的目的。第一章批判了费尔巴哈哲学,系统地阐述了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基本原理,指明了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的对立,论证了共产主义实现的历史必然性。这一章在全书中居于核心地位,起着全书的总论、总导言的作用,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独立的意义。第一卷的第二、三两章分别批判布·鲍威尔和施蒂纳。第二章分为四节,分别驳斥了布·鲍威尔对费尔巴哈、对施蒂纳、对马克思恩格斯、对赫斯的所谓“批判”,指出他是用唯心主义观点批判唯物主义。第三章分两大部分,第一部分是对施蒂纳及其代表作《惟一者及其所有物》的批判。第二大部分是揭露和批判施蒂纳为维护自己著作所发表的论文——《施蒂纳的评论者》。

第二卷除了前面有一个序以外,共分五章。其中第二、第三章的手稿已丢失。现在只剩下第一、第四和第五章。第一章是对《莱茵年鉴》表现出来的“真正社会主义”观点的批判。第四章是对“真正社会主义”主要代表人物卡尔·格律恩的批判。第五章是对“真正社会主义”另一代表人物格奥尔格·库尔曼的批判。

作品目录

第一卷 对费尔巴哈、布·鲍威尔和施蒂纳所代表的现代德国哲学的批判

序言

一、费尔巴哈。唯物主义观点和唯心主义观点的对立

A.一般意识形态,德意志意识形态

1.历史

2.关于意识的生产

B.意识形态的现实基础

1.交往和生产力

2.国家和法同所有制的关系

3.自然产生的和由文明创造的生产工具与所有制形式

C.共产主义。——交往形式本身的生产

莱比锡宗教会议

二、圣布鲁诺

1.“征时”费尔巴哈

2.圣布鲁诺对费尔巴哈和施蒂纳之间的斗争的思考

3.圣布鲁诺反对“神圣家族”的作者

4.与“莫·赫斯”的诀别

三、圣麦克斯

1.唯一者及其所有物

旧约:人

1.创世记,即人的生活

2.旧约的经济

3.古代人

4.近代人

A.精神(纯粹的诸精神史)

B.中迷者(不纯粹的诸精神史)

a.幽灵

b.怪想

С.不纯粹的-不纯粹的诸精神史

a.黑人和蒙古人

b.天主教和新教

D.教阶制

5.在自己的虚构中享乐的“施蒂纳”

新约:“我”

1.新约的经济

2.自我一致的利己主义者的现象学,或关于辩解的学说

3.启示录或“新智慧的逻辑”

4.独自性

5.所有者

A.我的权力

Ⅰ.法

A.一般的圣化

B.用简单的对偶式实现占有

C.用复杂的对偶式实现占有

Ⅱ.法律

Ⅲ.犯罪

A.犯罪和刑罚的简单圣化 388

(a)犯罪

(b)刑罚

B.通过对偶式获得犯罪和刑罚

C.通常理解的和非通常理解的犯罪

5.作为资产阶级社会的社会

Ⅱ.暴动

Ⅲ.联盟

1.地产

2.劳动组织

3.货币

4.国家

5.暴动

6.联盟的宗教和哲学

A.财产

B.资产

C.道德、交往、剥削理论

D.宗教

E.对联盟学说的补充

C.我的自我享乐

6.所罗门的雅歌或唯一者

2.辩护性评注

莱比锡宗教会议闭幕

第二卷 对各式各样先知所代表的德国社会主义的批判

“真正的社会主义”

一、“莱茵年鉴”或“真正的社会主义”的哲学

A.“共产主义、社会主义、人道主义”

B.“社会主义的建筑基石”

第一块建筑基石

第二块建筑基石

第三块建筑基石

四、卡尔·格律恩。“法兰西和比利时的社会运动”(1845年达姆斯塔德版)或“真正的社会主义”的历史编纂学

圣西门主义

1.“一个日内瓦居民给当代人的信”

2.“实业家的政治问答”

3.“新基督教”

4.圣西门学派

傅立叶主义

“目光短浅的卡贝老头”和格律恩先生

蒲鲁东

五、“霍尔施坦的格奥尔格·库尔曼博士”或“真正的社会主义”的预言

弗·恩格斯。“真正的社会主义者”

注释

人名索引

期刊索引

译后记

插图

卡·马克思笔记本中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十一条

卡·马克思和弗·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手稿的第一页。序言

卡·马克思和弗·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费尔巴哈”中的一页手稿

卡·马克思和弗·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圣麦克斯”的一页手稿

创作背景

1845年春,恩格斯移居布鲁塞尔,马克思向他叙述了当时大体已经形成的唯物史观。这时,欧洲革命形势逐渐临近,马克思、恩格斯已经同一些工人组织建立了联系,他们的理论已经获得一些知识分子,特别是在德国西部的一些知识分子的拥护。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必须科学地论证自己的观点,使无产阶级相信这种理论是正确的。正在这时,费尔巴哈根据自己的人本主义理论公开宣称自己是共产主义者。同年10月,鲍威尔和施蒂纳也在青年黑格尔派的哲学杂志《维干德季刊》第3卷上发表文章,指责马克思和恩格斯以及费尔巴哈和M·赫斯。于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决定立即动笔,以对当时德国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的思想体系进行总批判的形式来作出回答。

《德意志意识形态》的《费尔巴哈》这一章的写作从1845年9月,一直持续到1846年下半年,最后仍未完成。第二、三章的手稿已遗失。

作品思想

《德意志意识形态》既是一部阐述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的宏伟巨著,又是一部批判费尔巴哈、青年黑格尔派和“真正的社会主义者”的论战性著作。该书正面阐述和理论批判相结合,在对唯物史观的阐述中贯穿着对唯心史观的批判,同时在对反面观点的批判中也正面发挥了唯物主义的历史观。

首先,为了阐发唯物史观,该书论述了人类历史的前提,指出,人们为了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这是历史活动的第一个前提;而为了生活,首先需要衣、食、住以及其他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生活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该书揭示了物质资料生产在社会生活中的决定作用,并论述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辩证关系。虽然著作一般用“交往形式”和“交往关系”等不确切的术语来表达生产关系,但它在历史上第一次揭示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辩证运动规律的根本内容,并以此为据,依次分析了原始部落所有制、奴隶所有制、封建所有制和资本主义所有制的相继更迭,把社会发展看成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

其次,该书进一步研究了社会政治结构同生产的相互联系,阐明了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原理。指出,交往形式即生产关系,是生产力借以运动的形式,是由生产力水平决定的,但是,对于全部社会政治结构和观念的意识形态来说,却构成决定它们性质的经济基础,而社会政治结构和意识形态则是在此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上层建筑。

接着,该书具体说明了国家和法对所有制的依赖关系,揭示了国家的阶级实质。第一次经典地表述了历史唯物主义关于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相互关系的基本公式:“意识在任何时候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而人们的存在是他们生活的现实过程,不是意识决定生活,而是生活决定意识。”正因为社会意识形态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所以支配物质生产资料的阶级同时也支配着精神的生产资料,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

最后,该书还对唯物主义历史观作了一个概括性的论述:“这种历史观就在于:从直接生活的物质生产出发来考察现实的生产过程,并把与该生产方式相联系的、它所产生的交往形式,即各个不同阶段上的市民社会,理解为整个历史的基础;然后必须在国家生活的范围内描述市民社会的活动,同时从市民社会出发来阐明各种不同的理论产物和意识形式,如宗教、哲学、道德等等,并在这个基础上追溯它们产生的过程。”这是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以前对唯物史观的最完整的表述。

后世影响

《德意志意识形态》是马克思主义诞生时期的科学巨著之一,它进一步发展了《神圣家族》和《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的天才思想,第一次系统地阐述了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完成了自《神圣家族》开始的对青年黑格尔派和费尔巴哈人本主义的批判,同时也标志着马克思恩格斯完成了对自己从前的哲学信仰的清算,标志着马克思主义哲学已经成熟。

出版信息

1846年5月第1卷手稿的主要部分曾由J·魏德迈带到威斯特伐里亚,准备请当地的企业家、“真正的社会主义者”J·迈耶尔和R·雷姆佩尔就地出版。但是在1846年7月,在第二卷的大部分手稿寄给他们以后,他们却改变态度,拒绝刊印。以后马克思和恩格斯虽经多方努力,争取出版,终未奏效。马克思恩格斯生前,只在1847年8月和9月份的《威斯特伐里亚汽船》杂志上发表了第二卷第四章,批判格律恩。恩格斯逝世后,手稿一直存放在德国社会民主党档案库中。由于F·梅林的坚持,该书的个别章节曾公诸于众,直到1932年才由苏联共产党(布尔什维克)中央马克思列宁主义研究院发表了该书的德文全文。著作标题和第一、二卷的题目是根据马克思的《驳卡尔·格律恩》这篇论文而加的。1938年上海言行出版社曾出版郭沫若的部分译文。全书的中译文载人民出版社1960年出版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卷。

作者简介

卡尔·马克思(1818—1883),共产主义学说的创始人,生于普鲁士莱茵省特里尔城一个律师家庭,先后在波恩大学、柏林洪堡大学法律系就读,1841年获哲学博士学位。主要著作有《资本论》《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以及和弗里德里希·恩格斯合著的《共产党宣言》等。

弗里德里希·恩格斯(1820—1895年),德国思想家、哲学家、革命家、教育家,全世界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伟大导师,马克思主义创始人之一。主要著作有《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以及和卡尔·马克思合著的《共产党宣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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