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点
方便快捷,一扫即可。
货比三家,自己回家通过二维码信息选择购买,避免了很多麻烦。
缺点
微信购物交易中,买家和卖家之间没有条文、制度约束。交易一旦形成,买家必须预先支付货款,卖家才会发货。朋友圈并非是电商平台,很难适用消保法关于电商平台的连带责任形式。同时,朋友圈的表达属于网民民事表达自由领域,相关表达信息内容也不属于纯粹商业广告性质,因此,工商管理部门也很难对其按照广告法等强制性规定进行约束。
背景
在实体店看上一件衣服试穿之后把价签拍下,在网上购买,这已经是不少精明消费者的做法。“百货商场沦为试衣间”的论调也让零售商很无奈。通过“微购物”扫码,一方面可以让零售商获得消费者的浏览记录,实现更加精准有效的营销;另一方面也可以让消费者有时间货比三家,及时获得商品优惠信息,更加理智地做出选择,避免冲动消费。
事实上,在推出“微购物”之前,腾讯电商旗下的微生活团队已经发布了针对餐饮行业的“微生活会员卡”,帮助餐饮行业数字化用户实现CRM管理(用户关系管理),并将储值卡、积分等功能打通。腾讯电商控股公司副总经理宋旸透露,即将发布的“微购物”也会延续这个思路,帮助商家留住来店的顾客,并实现数字化的导购和客服功能。通过微信的支付功能,还可以实现一键下单和购买。截至2013年10月,已经有超过20多个品牌、3000多家门店上线了微信导购功能,以杰克琼斯为例,其在全国的七千多家门店已经帮微购物做了推广。
值得关注的是,除了品牌商,越来越多的百货商场也加强了和微信的合作。2013年9月12日,天虹商场宣布联手腾讯微生活打造天虹应用平台,实现信息上传、个性化定制、实体会员绑定等功能,引发市场对传统零售转型O2O的关注。而友阿股份则于2013年10月10日公告与腾讯合作建设“友阿微购”微信公共平台,实现移动支付、信息共享、实体会员绑定、在线客服等功能。
除了与零售商合作,凭借5亿用户流量和支付功能的微信也正在积极地帮助自家电商平台——易迅网将触角延伸到线下。户外广告牌、电梯口显示屏、甚至广告促销单,都将变成“移动货架”,扫描印有易迅商品的二维码,微信购物将变得越来越寻常。买,商家将按照需求每月或者每季度把牛奶、牙膏、卫生纸等生活快消品配送到家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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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购物已经突破其社交工具的初始功能,演变成为一种流行的购物模式。由于微信购物区别于传统的网络购物,具有其自身的一些特殊性,也使得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呈现出自身的特殊性。在分析微信购物与传统网络购物区别的基础上,针对微信购物中消费者权益受侵害的原因,对如何完善微信购物模式下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提出了一些可供借鉴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