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丕林

张丕林

2002年纵火案当事人
张丕林,辽宁大连人,1987年毕业于南京大学物理系,后考取该校物理系研究生,1990年毕业后分到大连市公安局户籍处搞计算机工作,后离职下海。2001年8月自开一家装饰公司。[1]
  • 中文名:张丕林
  • 外文名:
  • 别名:
  • 民族:
  • 籍贯:
  • 毕业院校:南京大学物理系
  • 职业:
  • 主要成就:
  • 性别:男
  • 出生年月:1965年
  • 去世年月:2002年5月7日

简介

张丕林,1983年从大连考入南京大学物理系,1987年本科毕业后又考取本校物理系的研究生。

1989年,李云分到大连工作。

1990年,张丕林研究生毕业后分到大连市公安局户籍处搞计算机工作,后业因为分不到住房,张丕林离开了公安局,又在大连市一家电脑公司工作。

1993年,张丕林和李云(化名)结婚,1995年两人生了一个儿子。

而从1994年起、张丕林又在辽宁省外贸公司找到了新工作。在这家公司,他既做过外贸业务也做过行政管理,还分到了一套房子。

直到2001年8月辞职下海自己开公司。张丕林的公司是一家装饰公司,2001年5月,他们在环海公寓买了新房,张丕林在给房子搞装修的过程中,发现干装修挺赚钱的,就开了一家装饰公司。公司注册资金30万,主要是家庭装修,员工有十多人。公司的业务虽然不是很多,但局面已经打开。

纵火案

2002年5月7日晚上21时24分,北航CJ6136麦道客机在执行北京飞往大连的6136航班时,机舱失火,在大连机场附近的大连港海域内坠毁。机上共有乘客103人,另有机组成员9人,无一生还。

通过调查,并经周密核实,认定“5·7”空难是一起由于乘客张丕林纵火造成的破坏事件。“5·7”空难中遇难的103名乘客中,只有44人购买了航空保险,而其中张丕林一人就购了7份保险,将得到140万元的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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