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成县

建成县

西汉高帝置建成县
汉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建成设县。“以其创建城邑,故名建成”,隶属豫章郡。辖境相当于现在的江西高安、上高、宜丰、万载四县全境和樟树市部分地区。[1]
  • 中文名:建成县
  • 外文名:
  • 别名:
  • 中文名称:建成县

西汉元始四年(公元4年)改建成县为多聚县。

东汉建武元年(25年)恢复旧名。

东汉末年,三国鼎立,建成县属孙吴豫章郡。

宝庆元年(1225年),因“筠”字与理宗赵昀名同音,且恰逢州治后山的碧落堂发现一株十四茎灵芝草,视为祥瑞之兆,乃改筠州为瑞州,高安为瑞州治所。

武德五年(公元622年)因避太子李建成讳,改建成为高安,这一县名缘于“地形似高而安”,并设置靖州在高安。

武德七年(624年),先改靖州名米州,继改名筠州;高安是州治所。

武德八年(625年)废州,高安县隶属洪州。

五代十国

高安先属吴政权、后属南唐政权所辖。

保大十年(925年)复置筠州,高安是筠州治所。

宝庆元年(1225年),因“筠”字与理宗赵昀名同音,且恰逢州治后山的碧落堂发现一株十四茎灵芝草,视为祥瑞之兆,乃改筠州为瑞州,高安为瑞州治所。

洪武二年(公元1369年)改州为府,高安为瑞州府治。

民国

3年(1914年)全省划为四道,高安隶属庐陵道。

15年(1926年)废道,高安直属省管。

21年(1932年),全省划为十三个行政区,高安隶属第一行政区。

24年(1935年)全省缩为八个行政区,高安隶属第二行政区。

28年(1939年)全省扩为十一个行政区,高安仍属第二行政区。

31年(1942年)全省调整为九个行政区,高安改属第一行政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

1949年7月10日,高安解放,同年7月14日成立高安县人民政府,隶属于江西省人民政府南昌分区督察专员公署管辖。

1959年1月南昌专员公署改名宜春专员公署,高安隶属宜春专员公署(1968年2月改为宜春地区革命委员会,1978年7月改为宜春地区行署)。

1993年12月8日,经国务院批准,高安撤县设市。

2000年8月宜春撤地设市,代管高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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