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

干部

汉语词语
一般指国家机关、军队、人民团体中的公职人员、担任一定的领导工作或管理工作的人员。即“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
    中文名:干部 外文名:cadre 拼音:gàn bù 含义:国家机关、军队中的公职人员

基本含义

1. 国家机关、军队、人民团体中的公职人员。

2.担任一定的领导工作或管理工作的人员。

详细解释

1.党派社团工作机构的本部或总部。

孙中山《革命原起》:“遂开乾亨行于香港,为干部,设农学会于羊城,为机关。”

邹鲁《中国同盟会》:“散会前,众议会员盟书于干部未成立前,暂托总理保管。”

2.担任一定领导工作或管理工作的人员。亦泛指国家机关、军队、人民团体中的公职人员(士兵、勤杂人员除外)。

孙中山《古应芬纪录之大元帅东征日记跋》:“然皆转战经年,未得苟息,其干部死亡过半,不耐於作战,理有固然。”

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上的讲话》:“干部与群众的正确关系是,没有干部也不行,但是,事情是广大群众做的,干部起一种领导作用,不要夸大干部的这种作用。”

赵树理《三里湾》十七:“这一家男女都在外边当干部,通年不回家,只有一个六十多岁的妈妈留在家里。”

词语探源

“干部”一词来自于日语,本是日语中的一个汉字词,字面意思是“骨干部分”。日语的“干部”一词是日本人根据法语“cadre”一词意译成的。法语“cadre”一词的本义是“骨骼”,引申指在军队、国家机关和公共团体中起骨干作用的人员。明治维新前后,日本人用汉字译了许多西方的词汇,如“物理、数学、化学、经济学、政策、政党、干部”,等等。这些汉字词又被中国的知识分子、思想家、革命家所借用,为中国接受西学奠定了概念上的基础。

“干部”一词已经被许多国家所采用,用来指在国家机关和公共团体中起骨干作用的人员。二十世纪初,“干部”一词被引进中国后,孙中山、蒋介石、毛泽东等频繁使用。1922年7月,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制定的党章中,首次使用了“干部”一词。从此后,在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军队、人民团体、科学、文化等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中担任一定公职的人员都称为“干部”。中国共产党的十二大党章明确指出:“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这是对我国干部本质特征所作出的科学概括,也是区别于任何剥削阶段官吏的根本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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