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庸之恶

平庸之恶

一个哲学术语
“平庸之恶”英文为The Banality of Evil,是一个哲学术语,是指在意识形态机器下无思想、无责任的犯罪。一种对自己思想的消除,对下达命令的无条件服从,对个人价值判断权利放弃的恶。
    中文名:平庸之恶 外文名: 别名: 类型:概念 提出:汉娜·阿伦特提 著作:《责任与判断》

作者评价

“听艾希曼讲话讲越久,便越能发现,他语言能力的欠缺,跟他无法从别人的角度思考的特质是紧密相连的,他完全无法沟通,原因不是他撒谎,而是因为他被一个坚而不摧的墙包围,将语言与他人的存在隔离在外,因此,也无法感知现实……艾希曼在不同时期,不同的活动中,都有不同的陈词滥调,让他保持得意洋洋”

基本内容

平庸之恶的概念,是由犹太裔著名政治思想家汉娜·阿伦特提出来的。1961年4月11日,以色列政府对艾希曼的审判在耶路撒冷进行,审判一直持续到5月31日,艾希曼最终被判处绞刑。当时,阿伦特以《纽约客》特约撰稿人的身份,现场报道了这场审判,并于1963年出版了《艾希曼在耶路撒冷——关于艾希曼审判的报告》,提出了著名的“平庸之恶”概念。汉娜·阿伦特认为罪恶分为两种,一种是极权主义统治者本身的“极端之恶”,第二种是被统治者或参与者的“平庸之恶”。其中第二种比第一种有过之而不无及。一般认为,对于显而易见的恶性却不加限制,或是直接参与的行为,就是平庸之恶。如:赵高指鹿为马,群臣点头称是;纳粹建集中营,人们竞相应聘。这些都是典型的平庸之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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