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索赔

工程索赔

补偿要求的行为
工程索赔通常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或者由于其他非自身因素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通过合同规定的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要求的行为。在图纸会审中应认真做好施工图会审纪要,因为施工图会审纪要是施工合同的重要组成都分,也是索赔的重要依据。施工中应及时进行预测性分析,发现可能发生索赔事项的分部分项工程,如:遇到灾害性气候、发现地下障碍物、软基础或文物;以及征地拆迁、施工条件等外部环境影响等。
    中文名:工程索赔 外文名: 别名: 分类:工期索赔等 法律渊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 用例:合同索赔

法律渊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依据

提出索赔的依据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文本及附件、补充协议、施工现场的各类签认记录,经认可的施工进度计划书,工程图纸及技术规范等.

2.双方往来的信件及各种会议,会谈纪要.

3.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记录、施工现场的有关文件(施工记录备忘录施工月报施工日志等)及工程照片.

4.气象资料、工程检查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鉴定报告、工程中送停电、送停水、道路开通和封闭的记录和证明.

5.国家有关法律法令政策性文件.

6.发包人或者工程师签认的签证.

7.工程核算资料,财务报告,财务凭证等.

8.各种验收报告和技术鉴定.

9.工程有关的图片片和录象.

10.备忘录,对工程师或业主的口头指示和电话应随时书面记录,并请给予书面确认.

11.投标前发包人提供的现场资料和参考资料.

12.其他,如官方发布的物价指数,汇率,规定等.

程序

索赔程序

(1)索赔事件发生后14d内,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的14d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14d内给予答复。

(4)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14d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d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供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2013年清单计价规范》规定:

9.14.2根据合同约定,承包人认为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事件造成了承包人的损失,应按以下程序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1.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索赔意向通知书,说明发生索赔事件的事由。承包人逾期未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丧失索赔的权利;

2.承包人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28天内,向发包人正式提交索赔通知书。索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和要求,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3.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承包人应继续提交延续索赔通知,说明连续影响的实际情况和记录;

4.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28天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索赔要求,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9.14.3承包人索赔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的索赔通知书后,应及时查验承包人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2.发包人应在收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28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承包人,如果发包人逾期未作出答复,视为承包人索赔要求已被发包人认可;

3.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索赔款项作为增加合同价款,在当期进度款中进行支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办理。

索赔技巧

准备工作

“有理”才能走四方,“有据”才能行得端,“按时”才能不失效。所以,必须在施工全过程中及时做好索赔资料的收集、整理、签证工作。索赔直接牵涉到当事人双方的切身经济利益,靠花言巧语不行,靠胡搅蛮缠不行,靠不正当手段更不行。

索赔成功的基础在于充分的事实、确凿的证据。而这些事实和证据只能来源于工程承包全过程的各个环节之中。关键在于用心收集、整理好,并辅之以相应的法律法规及合同条款,使之真正成为成功索赔的依据。

学习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尤为重要。项目部每个专业、每个部门都应认真学习。在工程开工前应搜集有关资料,包括工程地点的交通条件,“三通一平”情况,供水、供电是否满足施工需要?水、电价格是否过预算价?地下水位的高度,土质状况,是否有障碍物等。组织各专业技术人员仔细研究施工图纸,互相交流,找出图纸中疏漏、错误、不明、不祥、不符合实际、各专业之间相互冲突等问题。

在图纸会审中应认真做好施工图会审纪要,因为施工图会审纪要是施工合同的重要组成都分,也是索赔的重要依据。

施工中应及时进行预测性分析,发现可能发生索赔事项的分部分项工程,如:遇到灾害性气候、发现地下障碍物、软基础或文物;以及征地拆迁、施工条件等外部环境影响等。

业主要求变更施工项目的局部尺寸及数量或调整施工材料、更改施工工艺等。

停水、停电超过原合同规定时限;因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要求延缓施工或造成工程返工、窝工、增加工程量等等。以上这些事项均是提出索赔的充分理由,都不能轻易放过。

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施工进度、劳动力及工机具计划,也是工程索赔的依据。

处理关系

索赔必须取得监理的认可,索赔的成功与否,监理起着关键性作用。索赔直接关系到业主的切身利益,承包商索赔的成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业主的态度。因此,要正确处理好业主、监理关系,在实际工作中树立良好的信誉。

古人云:人无信不立,事无信不成,业无信不兴。诚信是整个社会发展成长的基石。因此,按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理念,健全企业内部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诚信服务,确保工程质量,树立品牌意识,加大管理力度,在业主与监理的心目中赢得良好的信誉。比如,施工现场次序井然,场容整洁;项目经理做到有令即行,有令即止。

总之,要搞好相互关系,保持友好合作的气氛,互相信任。对业主或监理的过失,承包商应表示理解和同情,用真诚换取对方的信任和理解。创造索赔的平和气氛,避免感情上的障碍。

案例

据成都电视台15频道报道从成都到温江的经济大动脉光华大道正在修建之中,建设方昨日称施工受到了阻挠,某生态园的负责人向建设方提出了800万元的巨额索赔,致使工程延误近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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