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源演变
许慎《说文解字》认为“寻”是个形声字,字形从工、口、又、寸。“工”,为绕线的器具;“口”,像缠绕的线;“又”和“寸”均表示手,在此有整理的意思。“彡(shān)”为声符。也有人认为“工”是工具,“口”是嘴,“又”(彐)和“寸”都是手,用手用口,用工具探究搜求事物,就是寻找之义,是会意字。至于八尺为寻,是借同音表义的假借字,字形与字义无关。也有人认为“彡”像乱丝。综合起来,就是表示从一团乱丝中理出头绪来。
有人根据甲骨文字形释为“寻”,早期甲骨文像一个人伸开两臂的样子,旁边还有一个类似席子或竿子之类的物品,其意是指两臂间的距离。本义当是一种长度单位,即一个人伸开两臂的长度,合古代的八尺,也有说六尺或七尺的。后来的甲骨文和金文在下部加“口”。小篆的字形略有变化,变成从“又”、从“工”、从“口”、从“寸”,从“彡”,皆为形符。将工、口二字移至中间一形之中间并列,是为了使形体匀称,下部的“寸”是“又”的演变,如图12。通行字省去“彡”。简化字将工和口省去,写作“寻”。
现代释义
详细释义
古籍释义
说文解字
【卷三】【寸部】徐林切(xún)
?,绎①理也。从工从口从又从寸。工、口,乱也。又、寸,分理之。彡声。此与?②同意。度,人之两臂为寻,八尺也。
【注释】①绎:抽出丝的头绪。②?(níng):治理。
说文解字注
绎理也。
段注:谓抽绎而治之。凡治乱,必得其绪而後设法治之。引伸之义为长。《方言》曰:寻,长也。海岱大野之间曰寻。自关而西秦晋梁益之间,凡物长谓之寻。周官之法度广为寻。古文礼假寻为燅。有司彻乃燅屍俎注:燅,温也。古文燅皆作寻,记或作寻。《春秋传》:若可寻也,亦可寒也。案《左传》服注:寻之言重也,温也。《论语》何注:温,寻也。互相发明。俗本礼注作燖,误。
从工、口,从又、寸。工、口,乱也。又、寸,分理之也。彡声。
段注:徐林切。七部。
此与?同意。
段注:说见?下。
度人之两臂为?,八尺也。
段注:此别一义,亦因从寸及之。《考工记》曰:浍广二寻。
广韵
徐林切,平侵邪‖寻声侵3部(xún)
寻,长也。又寻常,六尺曰寻,倍寻曰常。《山海经》曰:“寻木,长千里,生河边。”又姓,晋有寻曾字子贡。徐林切。十六。
【校释】六,当作”八”,《说文·寸部》:“人之两臂为寻,八尺也。”
康熙字典
【寅集上】【寸部】寻·康熙笔画:12·部外笔画:9
古文:?
《唐韵》徐林切。《集韵》《韵会》《正韵》徐心切,并音浔。《说文》:绎理也,本作?,从工、口,从又、寸。工、口,乱也。
又寸,分理之也。彡声。《增韵》:求也。《前汉·黄霸传》:语次寻绎。注:抽引而出也。
又度名。《周礼·地官·媒氏注》:八尺曰寻,倍寻曰常。《小尔雅》:四尺谓之仞,倍仞谓之寻。《孟子》:枉尺而直寻,宜若可为也。
又仍也,继也。《左传·昭元年》:日寻干戈,以相征讨。古语:毫末不扎,将寻斧柯。
又俄也。晋羊祜《让开府表》:以身误陛下辱高位,倾覆亦寻而至。
又用也。《左传·僖五年》:将寻师焉。注:寻,用也。
又侵寻,犹浸淫也。《前汉·武帝纪》:巡郡县,侵寻太山矣。
又借作温燖。《左传·哀十二年》:吴使人请寻盟。子贡曰:若可寻也,亦可寒也。注:寻,重也,温也,前盟巳寒,更温之使热。与燖义同。
又长也。扬子《方言》:自关以西,秦晋梁益闲,凡物长谓之寻。
又俗谓庸常为寻常。
又姓。晋寻会,唐刘黑闼将寻相。
《韵会》:毛氏曰:从口。俗从几作?,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