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信托

家族信托

财产管理方式
家族信托,是以家族财富为依托成立一定规模的信托资产,交由专门的投资机构按资产组合原理进行分散投资,获得的收益由投资者分享,并承担相应风险。[1]西方发达国家上流社会普遍采用,富人阶层通过“家族信托”安排家产,这种做法正被中国的富人们认知,信托开始成为中国富人的理财“锦囊”。2013年9月,中国知名歌手王菲与李亚鹏离婚后网传其为女儿窦靖童办理了家族信托,保障童童持续受益。
    中文名:家族信托 外文名:Family trust 别名:

简介

信托定义

信托,在法律上的定义是: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受托人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管理或处分财产。

家族信托

家族信托,资产的所有权与收益权相分离,富人一旦把资产委托给信托公司打理,该资产的所有权就不再归他本人,但相应的收益依然根据他的意愿收取和分配。

富人如果离婚分家产、意外死亡或被人追债,这笔钱都将独立存在,不受影响。

例如:以洛克菲勒家族为代表的家族先辈们都善于利用信托制度订立“家规”,确保整个家族在自己百年后仍然按照自己的思路发展,以力争家族基业长青

打理方式

家族信托基金通常由职业经理人和家族成员共同打理,“家规”五花八门,比如:子孙们达到怎样的素质标准,就可以参与家族产业的管理;若某个子孙不是那块料,就每月领取生活费“游山玩水”。这样的家规,可避免其乱来“败家”。

安全性

根据中国《信托法》等法律,信托的风险得到严格控制。信托基金一旦成立,它就独立于任何人而存在,即便原有的信托公司破产,这笔钱根据法律和协议都交由新的信托公司接盘。

那些被信托公司视为“高端客户”的委托人,还可以通过出任信托基金投资顾问的方式,牢牢掌控决策权。

重要作用

家族信托的重要作用体现在这样几个方面:

一是通过家族信托解决财产继承问题时,保护隐私。一般而言,富人都希望子女把企业发扬光大,现实是并非每个富家子弟都对经营家族企业有兴趣。他们之中固然有李泽楷这样野心勃勃的代表,也有很多人渴望在其他职业方向上发展,比如,巴菲特的儿子霍华德、彼得分别是摄影师和音乐人,无一进入巴菲特创建的伯克希尔哈撒韦公司;邵逸夫也因子女无意继承家业而要出售TVB。因此,很多富人借成立家族信托基金解决这一问题。他们并不直接把财产分配给继承人,而是委托其他人或机构管理资产与分配开支,从而使得家族成员将股东和营运者的角色分开,可以放手任用能干的职业经理人管理家族企业,保障继承人即使不经营家族企业也可以生活无忧。2007年10月,“肥肥”沈殿霞大病入院后,就已经秘密订立信托书,将名下近亿元资产转以信托基金方式运作,并交由合法的信托人管理,一旦她不在人世,女儿郑欣宜面对任何资产运用和工作等大事,最后决定都要有信托人负责审批、协助,保障了女儿的未来生活。事实上,除了能保障自己的后代能过上好日子,委托人还能通过遗产信托避免继承人因生活奢靡或不善理财而败光家产。

二是家族信托可以合理节税。在大部分国家,遗产需要支付遗产税或遗产继承税。在国外,经常会发生有人继承了价值连城的实物遗产,却拿不出现金支付遗产税,但如果通过设立遗产信托,就可以有效解决这个问题。

三是家族信托还可以充当财产的“防火墙”。因为信托独具的信托资产破产保护机制,而信托的委托人和受益人往往不是同一人,如果受托人死亡、离异或破产,信托财产不会受其牵连,债权人或配偶都无权拿回。

未来发展

信托基金并不会自动赚钱,比如,假如信托章程设计得有缺陷,或信托基金理事会成员不尽责,委托人投放到信托基金的钱就有可能变成“死钱”。

要想让家族信托在中国良好地运转起来,需要一系列的配套法规和政策加以监管,也需要大量信托人才。以上两点,中国目前均欠缺,制约了家族信托的发展。

中国家族企业要想化解财富传承过程中的巨大风险,可以选择并购、重组,也可以到职业经理人市场和资本市场上寻找解决方案。家族信托是诸多办法之一,在中国内地基本上处于空白状态,但未来的发展态势值得各方去尝试。

未来如果家族信托想在业内有一个好的发展必须要加强设立信托制度,信托公司应该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强化研究部门对于宏观经济、行业、产业以及产品的研究力度,提升家族信托产品的个性化设计以及创新力度的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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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尔·盖茨

2000年,世界首富比尔·盖茨设立了比尔及梅琳达盖茨信托基金会,并陆续将其与妻子名下的资产转入该信托基金。该基金会是世界上最大的私人基金会,采用商业化运作模式。基金会设有理事会、职业经理人,整个基金会由四个部门组成,分别是全球卫生项目组、全球发展项目组、美国项目组以及运作领导组。

默多克

世界传媒大亨默多克也设立了家族信托,通过GCM公司运作。新闻集团发行两种不同的股票,其中A类是没有投票权的股票,B类是拥有投票权的股票。默多克家族持有新闻集团近40%的B类股票,其中超过38.4%的B类股票由默多克家族信托基金持有,受益权人是默多克的六个子女。默多克与前两任妻子的四个子女是这个信托的监管人,拥有对新闻集团的投票权;而默多克与第三任妻子邓文迪的两个女儿仅享有受益权而无投票权。如此一来,新闻集团的控制权,就牢牢掌握在默多克家族的手中。

其他国外名人

洛克菲勒家族、肯尼迪家族、班克罗夫特家族等全球资产大亨都通过信托的方式来管理家族财产,以此来保障子孙的收益及对资产的集中管理 。

王菲

2013年9月,王菲与李亚鹏离婚。李亚鹏声明指出,王菲与李亚鹏所生的小女儿李嫣将跟随父亲生活 。另一方面,网上有传言称,王菲为大女儿窦靖童在香港办理了信托,通过信托将资产传承给女儿,保证其一生衣食无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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