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调控

宏观调控

国家综合调节和控制国民经济
宏观调控由经济学家约翰·梅纳德·凯恩斯所提出,是国家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对国民经济进行的一种调节与控制,是保证社会再生产协调发展的必要条件,也是社会主义国家管理经济的重要职能。宏观调控(简称宏调)是政府运用政策、法规、计划等手段对经济运行状态和经济关系进行调节和干预以保证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在市场经济中,商品和服务的供应及需求是受价格规律及自由市场机制所影响。市场经济带来经济增长,但会引发通货膨胀,而高潮后所跟随的衰退却使经济停滞甚至倒退,这种周期波动对社会资源及生产力都构成严重影响。所以宏观调控是着重以整体社会的经济运作,透过人为调节供应与需求;保持国民经济的适度增长率;合理调整产业结构;保持物价总水平的基本稳定;实现劳动力的充分就业;公平的收入分配;国际收支平衡。
    中文名:宏观调控 外文名:Macro-economic Control 适用领域: 所属学科:经济、社会 简称:宏调 地域:中国

概念简介

在中国,宏观调控的主要任务是:保持经济总量平衡,抑制通货膨胀,促进重大经济结构优化,实现经济稳定增长。宏观调控主要运用价格、税收、信贷、汇率等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及行政手段。

宏观调控是国家运用计划、法规、政策、道德等手段,对经济运行状态和经济关系进行干预和调整,把微观经济活动纳入国民经济宏观发展轨道,及时纠正经济运行中的偏离宏观目标的倾向,以保证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在尊重市场调节的前提下进行,弥补了市场调节的不足,由我国社会主义的性质所决定。社会主义公有制及共同富裕目标要求国家必须发挥宏观调控的职能。

调控特点

国家机关,主要是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宏观而不是微观,间接而不是直接。

调控原因

首先,市场调节不是万能的。有些领域不能让市场来调节,有些领域不能依靠市场来调节。

其次,即使在市场调节可以广泛发挥作用的领域,市场也存在着固有的弱点和缺陷,包括自发性、盲目性、滞后性。

最后,宏观调控有利于帮助人们认识市场的弱点和缺陷,保证市场经济健康有序的发展。

调控目标

宏观调控的目标:保持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基本平衡,弥补市场调节的不足。从而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保持国际收支平衡。

基本方法

一、颁布实施宏观经济调控基本法律

仅有宪法的根本性规定显然不足,还必须将宪法的规定落到实处,因此,制定统一的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法或者某方面单行方面单行的宏观经济调控法显得十分必要。

二、制定临时措施法

“临时措施法”不但使政策具有了法律的强制性的效力,也使法律法规吸取了政策的灵活性。

三、颁布指引性政策和实施优惠政策

四、提供信息服务和劝导服务

五、惩罚违法行为予以纠偏

尽管政策是引导性为主,但是违反政策也应受到一定的“惩罚”。这种“惩罚”可以体现为无法获得国家给予的鼓励或者实际的优惠,也可以体现为在竞争中因不符合宏观调控方向,没有优势而竞争失利。

主要目标

国家合理地制定各项经济政策和措施,如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方针、制定产业政策,以控制总量平衡,规划和调整产业布局;制定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调节积累和消费之间的比例关系,实现社会总供给和社会总需求的平衡,控制货币发行,制止通货膨胀;建立和完善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制度、收入分配制度和税收征管制度等。

国家正确运用价格、税收、信贷等经济杠杆,调节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从经济利益上诱导、协调和控制社会再生产各个环节等。

科学地编制各项经济计划,使经济计划建立在有充分科学根据的基础上,使其在中长期的资源配置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弥补完全依靠市场配置资源的不足。

促进经济增长

经济增长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持续快速的经济增长是实现国家长远战略目标的首要条件,也是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首要条件。因此,促进经济增长是宏观调控的最重要的目标。促进经济增长是在调节社会总供给与社会总需求的关系中实现的。因此,为了促进经济增长,政府必须调节社会总供给与社会总需求的关系,使之达到基本平衡。

稳定物价

在市场经济中,价格的波动是价格发挥调节作用的形式。但价格的大幅度波动对经济生活是不利的。如果物价大幅上升和通货膨胀,会刺激盲目投资,重复建设,片面追求数量扩张,经济效益下降;如果物价下降和通货紧缩,则会抑制投资,生产下降,失业增加。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绝大多数商品和服务的价格由市场决定,但政府可以运用货币等经济手段对价格进行调节,必要时也可以采用某些行政手段(如制止乱涨价、打击价格欺诈),以保持价格的基本稳定,避免价格的大起大落。

保持国际收支平衡

国际收支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与其他国家或地区之间由于各种交易所引起的货币收付或以货币表示的财产的转移。

宏观经济层面的流动性

流动性,原意是指某种资产转换为支付清偿手段的难易程度。现金不用转换就可用于购买,因此被认为是流动性最强的资产。在宏观经济层面上,人们常常把流动性直接理解为不同统计口径的货币信贷总量。再通俗点说,流动性,就是资金面的情况;流动性过剩,就是资金比较充裕。

增加就业

就业是民生之本,是人民群众改善生活的基本前提和基本途径。就业的情况如何,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关系到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促进充分就业是我国政府的责任。我国面临严峻的就业形势,一方面劳动供给数量庞大,另一方面劳动力需求显得有限。

因此必须坚持实行促进就业的长期战略和政策,长期将增加就业的宏观调控目标落到实处,并严格控制人口和劳动力增长。就业的增加取决于经济增长速度和经济增长的就业弹性。

要增加就业,首先要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增长,这是增加就业的基础。同时还必须提高就业弹性。为了提高就业弹性,要积极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第三产业、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要大力推进城镇化,加快小城镇建设。

主要手段

经济手段

这是指政府在自觉依据和运用价值规律的基础上借助于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经济杠杆是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宏观调控的价值形式和价值工具,主要包括价格、税收、信贷、工资等。

经济手段中的政策:税收政策、信贷政策、利率政策、汇率政策、产品购销政策、价格政策、扶贫政策、产业政策等。如:国家恢复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法律手段

这是指政府依靠法制力量,通过经济立法和司法,运用经济法规来调节经济关系和经济活动,以达到宏观调控目标的一种手段。通过法律手段可以有效地保护公有财产、个人财产,维护各种所有制经济、各个经济组织和社会成员个人的合法权益;调整各种经济组织之间横向和纵向的关系,以保证经济运行的正常秩序。

法律手段的内容包括经济司法和经济立法两个方面。经济立法主要是由立法机关制定各种经济法规,保护市场主体权益;经济司法主要是由司法机关按照法律规定的制度、程序,对经济案件进行检察和审理的活动,维护市场秩序,惩罚和制裁经济犯罪。

行政手段

这是依靠行政机构,采取强制性的命令、指示、规定等行政方式来调节经济活动,以达到宏观调控目标的一种手段。行政手段具有权威性、纵向性、无偿性及速效性等特点。社会主义宏观经济调控还不能放弃必要的行政手段。因为计划手段、经济手段的调节功能都有一定的局限性,如计划手段有相对稳定性,不能灵活地调节经济活动;经济手段具有短期性、滞后性和调节后果的不确定性。

当计划、经济手段的调节都无效时,就只能采取必要的行政手段。尤其当国民经济重大比例关系失调或社会经济某一领域失控时,运用行政手段调节将能更迅速地扭转失控,更快地恢复正常的经济秩序。当然,行政手段是短期的非常规的手段,不可滥用,必须在尊重客观经济规律的基础上,从实际出发加以运用。如:政府下令关闭污染严重的小煤窑、小油田等。

国家宏观调控,应该以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为主,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观的宏观调控体系,充分发挥宏观调控手段的总体功能。

我国难题

中国宏观调控现在面临着"两难",即既要保增长又要防通胀:一方面,美国经济不景气,失业率仍然高居不下,欧债危机继续演绎且不知会向哪儿发展。外部环境的影响会使中国经济会像08年那样增长速度下滑,另一方面,虽然我们2012年CPI涨幅会在4%左右,范围放宽点在3%-5%,但要警惕通胀仍有反弹的可能。

主要原因一方面是国际上,欧洲主权债务危机以及美国经济复苏缓慢,使得他们财政困难,难以在财政政策上有所作为,且利率已很低,很难在利率方面实施刺激政策,现在只能够采取量化宽松的对策拯救经济,这样会加强货币的供给,必然在一定时期之后会对我们带来通货膨胀的影响。

国内方面,中国为应对08年金融危机放松了货币政策,虽然2011年我们采取了稳健的货币政策,也仅仅是控制了新增货币的过快增长,但我们已经存量比较多的货币问题还在那里,也会形成一定的压力,这还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够逐步地缓解过来。

解决"两难"问题需要坚持统揽全局、统筹兼顾。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一方面,由于外部环境还没发生大的变化,因此要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避免出现宏观政策的急速转向和过激调整,导致宏观经济运行出现大起大落;另一方面要密切跟踪分析国际国内经济环境各方面发生的各种苗头性、倾向性、趋势性变化,加强预研和预测,增强调控的针对性、灵活性、前瞻性,及时采取必要应对措施进行微调。这样能够有效保证在稳定的基础上实现发展,在"两难"问题面前求得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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