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经历
1989年就读中南政法学院(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系,1993年获得法学学士学位,同年10月进入深圳市安泰律师事务所工作,1996年9月考入北京大学方法律系法律史专业,1999年获得法学硕士学位,同年在本校继续攻读博士,2003年获得法学博士学位。
主要成就
科研成就
科研论文
于《中外法学》、《清华法学》、《法商研究》等刊物发表了一系列民国时期法律理论的研究文章。
[1]孔庆平.试论《韩非子》法的基础与正当性[J].政法论坛,2018,36(03):41-50.
[2]孔庆平.韩非子治道思想的核心及其困境[J].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56(06):177-185.
[3]孔庆平.德、权力与权利——从《论语》思考近代的宪政追求与困局[J].清华法治论衡,2013(03):354-371.
[4]孔庆平.从谋逆到内乱——近代以来国事罪的艰难历程[J].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0(04):123-131.
[5]孔庆平.在中西古今之间寻方向——蔡枢衡、王伯琦关于民国法学研究的反省[J].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26(02):74-78.
[6]孔庆平.个人或社会:民国时期法律本位之争[J].中外法学,2008,20(06):900-910.
[7]孔庆平.关于习惯与法律关系的误会——民国立法中的一个争论[J].北方法学,2008(05):111-116.
[8]孔庆平.三位民国法学家关于中国法理自觉的探讨[J].清华法学,2007(03):140-157.
[9]孔庆平.中西之争向古今之争的转换——蔡枢衡法学理论之解读[J].法商研究,2007(03):152-160.
科研项目
1.2007年度深圳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项目“从霍姆斯到阿奎那:吴经熊的自然法转向”,项目负责人。
人才培养
文章
1、“道德抑或信仰:面对政治行动的法律理论——王伯琦《近代法律思潮与中国固有文化》疏解之一”,载高鸿钧主编:《清华法治论衡》第八辑,2006年,清华大学出版社。
2、“作为手段或目标的治理:德治、礼治与法治——王伯琦《近代法律思潮与中国固有文化》疏解之二”,载李贵连主编:《近代法研究》第一辑,2007年,北京大学出版社。
3、“传统与现代抑或东方与西方——蔡枢衡的法学理论试解”,载《法商研究》2007年第三期。
4、“个人或社会:民国时期法律本位之争”,载《现代法学》,2007年第二期。
5、翻译“出土文献:战国的法律与哲学”,载高道蕴主编:《美国学者论中国法律传统》,2004年,清华大学出版社。
主讲课程
主讲法理学、中、西方法律思想史。
社会任职
曾担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