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宿

嫖宿

指和妓女或女娼住宿在一起
嫖宿(拼音:piáo sù)指和妓女或女娼住宿在一起。[1]在现代法律中,嫖宿幼女罪,是指嫖宿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行为。
    中文名:嫖宿 外文名:sleep overnight with hooker 别名:

简介

一般来说,嫖宿指在幼女主动、自愿或者基于某种原因正在从事卖淫活动的情况下,行为人明知卖淫者为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以交付金钱或者其他财物为代价,与卖淫幼女发生性交或者实施类似性交的行为。嫖宿和强奸的主要区别是:在主观意识上前者大多出于自愿,而后者是违背其意志的。

有关解释

嫖宿幼女罪,是指嫖宿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行为。

实践中,经常发生行为人引诱幼女卖淫,嗣后又加以嫖宿的现象,对之如何定性,不可一概而论。如果行为人引诱幼女卖淫与其嫖宿行为之间并无直接的手段与目的的关系。一般应对其引诱行为和嫖宿行为分别定性,即以引诱幼女卖淫罪和嫖宿幼女罪定罪,实行并罚。

《刑法》第三百六十条规定: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嫖宿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发展

【刑法取消嫖宿幼女罪】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刚刚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九),嫖宿幼女罪确在刑法(九)表决稿中被删除,修改后的刑法修正案将在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届时嫖宿幼女将视同奸淫幼女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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