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建立全民医疗保障体系,一直以来是美国人的一个梦,尤其是美国民主党近一个世纪以来的梦想,也是美国很多经济学家和卫生学家所致力推动的。奥巴马的上台以及当前所面临的严峻的经济危机,似乎给了美国一个极好的改革机会,于是奥巴马推出了他的医改方案,其宏伟目标主要是两个——“广覆盖”和“低成本”,最终目的是为美国全民提供“可以负担得起”的医疗保险。
但是无论在通过医改方案的过程中还是在推行的过程中都遇到了不可忽视的阻力,奥巴马的医改计划能否顺利进行,能否真正能带给美国人福利,将试目以待。联邦最高法院的裁决结果回避了关于“奥巴马医改”核心条款的争议,裁定原告没有遭受直接伤害,缺乏提起诉讼的“必要资格”。
历史
1912年,时任美国总统的罗斯福(Theodore Roosevelt)对德国总理俾斯麦(Otto Von Bismarck)40年前提出的改革表示赞同,从而想要通过新的医疗保险政策。但这些政策由于其后辈——1913年起担任美国总统的伍德罗·威尔逊(Woodrow Wilson)的反对未能得以实施。
1933年,美国前总统罗斯福的侄子——同样身为美国总统的富兰克林·D·罗斯福(Franklin Delano Roosevelt)提出了帮助美国步出1929年经济大衰退的一系列政策,其中就包括医疗体系改革。但他提出的医改方案遭到医学专家的指责,未能真正合法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