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公安局

天津港公安局

天津港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机关
天津港公安局是交通运输部派驻天津港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机关,系国家为保卫天津港水运交通安全组建的专业执法队伍,列为天津市公安局第十四处,对外仍以天津港公安局名义行使分局职权,受天津市公安局和交通运输部公安局双重领导,负责天津港区范围内近260平方公里陆域、水域、抵港船舶、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单位及相关毗邻区域的公安保卫工作,现为正处级建制。
    中文名:天津港公安局 外文名: 办公地址: 性质: 行政级别: 总编制:146人 局长:董培军 治委员:顾育农

历史沿革

1950年9月,天津市公安局派四处第三科常驻港区,负责内部保卫工作。

翌年4月,三科划归天津区港务局为保卫科,另设消防队和港警队,总编制110人。

1952年5月,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天津区港务局保卫科升格为保卫处,下设保卫科、检查科、港警队、消防队,总编制146人。管辖市区内小孙庄机床厂、天津搬运公司和驳船修理厂、新港船厂、新河船厂及秦皇岛港务局的公安保卫工作;

1953年、1957年两次缩编,1963年更名为公安处。

1966年8月,公安处扩编为交通部北方区海运公安局天津分局,下属保卫股亦扩充为派出所,后更名为天津港公安局;

1984年,天津港体制改革,天津港公安局受天津市公安局和交通部公安局双重领导。翌年纳入天津市公安序列,行使分局职权;

2001年11月,天津市公安局机构改革,天津港公安局列为天津市公安局第十四处,对外仍以天津港公安局名义行使分局职权。

组织编制

现任领导班子

党委书记、局长:董培军

政治委员:顾育农

副局长:周伟、金树成

机构设置

3个综合管理机构:

政治处

后勤保障科

计划财务科

15个执法勤务机构:

指挥中心

刑事侦查支队

治安管理支队

交通警察支队

消防支队

14个派出机构(4个副处级派出机构和10个派出所):

4个副处级派出机构:

天津港公安局东疆分局

天津港公安局北港分局

天津港公安局南港分局

天津港公安局临港产业区分局

10个派出所。

人员编制

现有在编民警590名(计划编制1000名),文职153名,合同制消防战斗员240名,保安队员1500余名。

驻地

天津港公安局坐落于天津市滨海新区新港港航路4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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