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内容
基层民主是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发展的主要形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最广泛的实践。主动作为,创新方法,大力推进城市社区居务监督小组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监督和党风廉政建设,在除河南社区以外的14个城市社区成立居务监督小组,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和社区稳定。
“民生改善是近年社区工作的重中之重,环境提升、危旧房改造、社区帮扶救助等民心工程越来越多,不仅需要社区全程参与,更需要群众全程监督。”
村民自治
(1)村民委员会的性质: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是村民民主管理村务的机构
(2)村民民主管理村务的形式
a、直接选举村民委员会干部(村民参与民主管理的主要途径)。
b、参加村民会议。
c、制定和遵守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
d、村务公开、民主评议村干部、村委会定期报告工作。
市民自治
(1)居委会性质:城市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民主管理机构,是城市居民的自治组织
(2)居民民主管理的形式
a、居民民主选举产生居委会成员。
b、居民会议决定居民切身利益重要事务。
c、居民委员会实行办事公开制度,定期向居民会议报告工作,接受居民的监督和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