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支护工程

基坑支护工程

社会工程
基坑支护工程必须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文)的规定执行。[1]例如:开挖深度超过3米(含3米)或虽未超过3米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属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或虽未超过5米,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物安全的基坑支护工程。
  • 中文名:基坑支护工程
  • 外文名:
  • 别名:
  • 类型:临时工程
  • 特点:工程造价高
  • 深度:超过20余米
  • 分类:浅基坑支护;深基坑支护

分类

根据基坑的深度把基坑支护工程分为两种:

一.浅基坑支护工程

斜柱支撑适用于开挖较大型,深度不大的基坑或使用机械挖土时。

锚拉支撑适于开挖较大型,深度不大的基坑或使用机械挖土,不能安设横撑时使用。

型钢桩横挡板支撑适于地下水位较低,深度不大的一般粘性土层或砂土层中使用。

短桩横隔板支撑适于宽度开挖大的基坑,当部分地段下部放坡不够时使用。

临时挡土墙支撑适于开挖宽度大的基坑,当部分地段下部放坡不够时使用。

挡土墙灌注桩支护适于开挖较大,较浅(小于5米)基坑,邻近有建筑物,不允许背面地基有下沉,位移时采用。

适于黏性土,面积大,开挖深度应在5米以上的浅基坑支护。

二.深基坑支护工程深基坑土方开挖,当施工现场不具备放坡条件,放坡无法保证施工安全,通过放坡及加设临时支撑已经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候,一般采取支护结构进行临时支挡,以保证基坑土壁稳定。支护结构主要有以下几个选型:

(一).排桩支护

适用条件:基坑侧壁安全等级为一级,二级,三级;适用于采取降水和止水帷幕的深基坑

(二).地下连续墙

适用条件:基坑侧壁安全等级为一级,二级,三级;适用于周边环境复杂的深基坑

(三).水泥土桩墙

适用条件:基坑侧壁安全等级为二级,三级;水泥土桩墙施工范围内地基承载力不宜大于150kPa;基坑深度不宜大于6米。

(四).逆作拱墙

适用条件:基坑侧壁安全等级为三级;淤泥河淤泥质土不宜采用;拱墙轴线的矢跨比不宜小于1╱8;基坑深度不宜大于12米;地下水位高于基坑底面时应该采取降水或截水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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