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016年实施的医疗制度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1]
  • 中文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外文名:
  • 别名:
  • 简称:城乡居民医保
  • 新制度: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的合成
  • 发布时间:2016年1月12日
  • 实施方案:2016年12月底前出台

指导文件

国务院2016年1月12日发布《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号。

2018年,国家医保局、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2020年06月10日,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0〕24号)。

实施时间

《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责任分工。各省(区、市)要于2016年6月底前对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工作作出规划和部署,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健全工作推进和考核评价机制,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各统筹地区要于2016年12月底前出台具体实施方案。

问题答疑

1.居民医保的缴费年限能合并到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中吗?

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城镇职工医保)是两个独立的医保险种。居民医保对缴费年限是没有要求的,缴纳一年的费用就享受一年的待遇。但职工医保在到达退休年龄时必须累计缴费满25年。而居民医保的缴费年限是不能合并到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当中的。

2.什么情况下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以让家庭成员使用?

参保人的职工医保(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给家庭成员使用需满足以下条件:1、参保人正常缴费且没有办理门诊慢性病确认手续;2、家庭成员参加有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并正常缴费;3、参保人的医保个人账户在1500元以上;4、参保人已办理授权个账代付手续。

缴费时间

湖南

2020年度湖南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时间原则上为2019年9月1日至12月31日。特殊情况延长至2020年2月29日。

为确保广大群众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健康安全,防止新冠肺炎交叉感染风险,省医保局、省税务局、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将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缴费截止日期由2020年2月29日延长至2020年3月31日。

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省财政厅联合发布《关于开展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收攻坚行动的通知》,湖南省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统一由3月31日再延长至6月30日。

浙江

2020年度,绍兴市越城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截止日期是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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