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图符号

地图符号

表象性线划图形
广义的地图符号是指表示各种事物现象的线划图形、色彩、数学语言和记注的总和,也称为地图符号系统。 狭义的地图符号是指在图上表示制图对象空间分布、数量、质量等特征的标志和信息载体,包括线划符号、色彩图形和注记。地图符号与语言符号虽有本质上的共性,但地图符号有自己的特点,无论在符号形式上,还是在语法规律上以及表现信息的特点上都与语言符号不同。地图符号可分为比例符号、半比例符号、非比例符号。面状符号具有实际的二维特征,它们以面定位,其面积形状与其所代表对象的实际面积形状一致。
  • 中文名:地图符号
  • 外文名:map symbols
  • 别名:地图符号系统
  • 行政区划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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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实质:表象性符号

实质

地图符号属于表象性符号。它以其视觉形象指代抽象的概念。它们明确直观、形象生动,很容易被人们理解。客观世界的事物错综复杂,人们根据需要对经们进行归纳(分类、分级)和抽象,用比较简单的符号形象表现它们,不仅解决了描绘真实世界的困难,而且能反映出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因些,地图符号的形成实质上是一种科学抽象的过程,是对制图对象的第一次综合。

人们用符号表现客观世界,又把地图符号作为直接认识对象而从中获取信息、认识世界,表现出具有“写“和”读“的两重功能。现代,很多地图学文献中常常把地图符号称为”地图语言“,这表明对地图符号本质认识的深化。

人们已不仅仅看重地图符号个体的直接语义信息价值,而且也十分重视地图符号相互联系的语法价值。这对于探索地图符号的性质、规律和深化地图信息功能具有重要的意义。说”地图语言“的时候,就是强调这样一种观点:地图不是各个孤立符号的简单罗列,而是各种符号按照某种规律组织起来的有机的信息综合体,是一个可以深刻表现客观世界的符号—形象模型。

当然,最终还是应该把地图语言还原为符号,因为符号的概念比语言更本质化。地图符号与语言符号虽有本质上的共性,但地图符号有自己的特点,无论在符号形式上,还是在语法规律上以及表现信息的特点上都与语言符号不同。

发展状况

最初人们用简单符号表示事物,后来逐渐产生了文字,于是符号与文字同时出现在地图上。地图符号与地图一样有着久远的历史,最初的地图符号与象形文字没有什么区别。经过漫长的演变过程,地图符号放弃了比较含糊和繁琐的绘画手法,逐渐形成了有其简洁而规则化的图案符号形态。现代的地图符号不仅使地图表现出严谨的数学基础,其符号形式也更适于准确表现各种对象的定位概念和质量、数量特征,成为一种功能相当完备的符号系统。

基本的地图符号主要是指普通地图符号,尤其是地形图符号。由于地形图要全面反映区域自然和社会情况,要素复杂、内容详尽,是通用性基础地图,需要采用广为人们认可的、使用方便的“共同语言”,因而地形图符号体系较早成为标准化的科学符号体系。国家以法定的规范和图式统一了地形图的符号及用法。不仅在国内,世界各国的地形图符号也大都比较接近。

专题地图在内容和形式上与地形图有较大的区别,发展较晚。由于专题地图涉及的内容极其广泛,制图对象的性质和形式特点极其多样,差别很大,因而符号也更是多种多样。

除地理底图基本要素的符号一般与普通地图近似外,专题要素的符号往往自成系统,各有特点,加上地图的服务面还在不断拓宽,涉及的制图对象日益广泛,专题符号形式还在不断变更和创新,所以专题地图符号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比较困难,进展也较缓慢。已经得到解决的是地质图符号系统的标准化问题,各国规定了基本统一的地质符号体系。

近些年世界各国一样,正在着手对一些基础性专题地图如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壤图、地貌图、土地资源图等进行研究,以解决其符号标准化和规范化问题,有的已经取得了进展,如《全国1:100万土地利用现状图》的规范和符号系统。

分类方法

1、空间分布

有四种类型:点位分布、线状分布、面积分布、体积分布。

点位分布可以表现为:存在于一个独立位置的事物、离散的空间现象、一个测量控制点、一座城市等,代表一个地区的国民经济统计图形,也算做点位分布。因此,点状符号在地图上算作是一个定位点。

线状分布指存在于空间的有序现象,如河流、河堤、道路、运输线,这些可能扩散成一个宽带,以具有相对长度和路线为主要特征。因此线状符号在地图上是一个线段。

面积分布指事物的占有范围、连续的空间现象。区域性的自然资源、民族、语言和宗教分布、气候类型、城市的范围,都可以用面状符号表示。因此面状符号在地图上是一块图斑。

体积分布可以推想为从某一基准面向上下延伸的空间体,例如人口或一座城市,可以表示具有体积量度特征的有形实物或概念产物,这些空间现象可以构成一个光滑曲面。因此体积符号在地图上可以表现为点状、线状、面状三维模型。

2、构图特征

几何符号、象形符号、文字符号

3、按对地图比例尺的依存关系

地图符号可分为比例符号、半比例符号、非比例符号。

4、按符号表示的地理尺度

定性符号、等级符号、定量符号

分类

1、按地图的几何性质分为点状符号、线状符号和面状符号。

点状符号指符号具有点的性质,不论符号大小,实际上以点的概念定位,而符号的面积不具有实地的面积意义;

线状符号指它们在一个延伸方向上有定位意义,而不管其宽度。

面状符号具有实际的二维特征,它们以面定位,其面积形状与其所代表对象的实际面积形状一致。

点和线的定位可以是精确的,也可以是概括的。

符号的点、线、面特征与制图对象的分布状态并没有必然的联系。虽然在一般情况下人们总是寻求用相应的几何性质的符号表示对象的点、线、面特征,但是不一定都能做到这一点,因为对象用什么符号表示既取决于地图的比例尺,也取决于组织图面要素的技术方案。

河流在大比例尺地图可以表现为面,而在较小比例尺地图上只能是线;城市在大比例尺地图上表现为面,而在小比例尺地图上是点。由于地图上要素组织的需要,面状要素也可以用点状和线状符号表示。如用点状符号表示全区域的性质特征(分区统计图表、点值符号、定位图表);用等值线表现面状对象等。

2、按符号与地图比例尺的关系可将符号分为依比例符号、不依比例符号(非比例符号)和半依比例符号。

制图对象是否能按地图比例尺用与实地相似的面积形状表示,取决于对象本身的面积大小和地图比例尺大小。只有在一定比例尺的条件下,制图对象的宽度或面积仍可保持在图解清晰度允许的范围内时,才可能使用依比例符号。

依比例符号主要是面状符号;不依比例的则主要是点状符号;而半依比例符号是指线状符号。随着地图比例尺的缩小,有些依比例符号将逐渐转变为半依比例符号或不依比例符号,因此不依比例符号将相对增加,而依比例符号则相对减少。

3、按符号表示的地理尺度可将符号分为定性符号、等级符号和定量符号。

从原则上讲,传统地图符号只能表现制图对象的四种特征:形状、性质、数量、位置。形状由符号的形象区分,位置由符号的定位性确定。如果符号主要反映对象的名义(定名量表)尺度,即性质上的区别,这就是“定性符号”。

虽然依比例符号可以反映出对象的实际大小,但这种大小是由对象在图面上的形状自然确定的,所以普通地图符号除数字注记外绝大多数属于定性符号。以表现对象数量特征(包括间隔尺度和比率尺度)为主的符号称为“定量符号”。

凡定量符号都必须在图上给定一个比率关系(并非地图比例尺),借助这一比率关系可以目估或量测其数值。表现顺序尺度的符号仅表现大、中、小等概略顺序,因此属于”等级符号“。地图上有些等级符号通过图例说明与相应的数量建立了联系,实际已具有了定量的性质。

4、按符号的形状特征可将符号分为几何符号、艺术符号、线状符号、面状符号、图表符号、文字符号、色域符号。这是依据不同图像形式对符号的分类,强调符号的形象特点。

“几何符号”指用基本几何图形构成的较为简单的记号性符号;“艺术符号”是指与被表示对象相似,艺术性较强的符号,它可分为“象形符号”和“透视符号”两类;“面状符号”既可由各类结构图案组成,也可由颜色形成,但它们在视觉形式上不同,所以面积颜色可称为“色域符号”;“图表符号”主要是指反映对象数量概念的定量符号,它们大多由较简单的几何图形构成;文字本身是一种符号,地图上的文字虽仍然保留着其原有的性质,但它们毕竟又具备了地图的空间特性,因而无疑是地图符号的一种特殊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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