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硕士研究生

在职硕士研究生

以在职人员身份进行研究生教育
在职硕士研究生,国家计划内,以在职人员身份,部分时间在职工作,部分时间在校学习的研究生教育的一种类型。在职攻读硕士方式有两种:1,双证非全日制研究生:为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统招学历),效力等同全日制研究生。2,单证在职研究生(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同等学力申硕):有学位、无学历。在职研究生一般指单证在职研究生(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同等学力申硕),在职攻读形式在2016年之前均为单证(只有学位证,无毕业证),2017年起原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考试(GCT)取消,同等学力申硕是我国现在对于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学位的全国性的考试,考试时间为每年的五月。其学位授予模式采用先上课再参加申硕考试的模式,并在其通过考试后通过相应的论文答辩后授予相应的硕士学位。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同于在职研究生。2017起在全日制研究生基础上设立非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效用相同,同属于统招统分计划,既有毕业证,也有学位证。非全日制研究生列入国家统考,和全日制研究生统一划线,采取同样录取和毕业要求,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学历类型同为普通高等教育(统招学历),非全日制仅指学习方式,不是指学历类型。
    中文名:在职硕士研究生 外文名:Graduate Student 别名: 开设高校: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 特点:在职 性质:硕士研究生 学历类型:普通高等教育(统招非全日制学习形式);仅有硕士学位无学历(单证在职研究生、同等学历申硕)

简介

专业学位对于很多人来说或许很陌生,但说到MBA、MPA非常熟悉。其实,MBA、MPA正是专业学位中的两种类别。目前,我国经批准设置的专业学位已达39类。

(一)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包括法律硕士(J.M)、教育硕士(Ed.M)、体育硕士、艺术硕士(MFA)、工程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风景园林硕士(MLA)公共卫生硕士(MPH)、军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会计硕士(MPAcc)、公共管理硕士(MPA)。

(二)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

(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

专业学位教育是我国研究生教育的一种形式。区别于一般意义上侧重理论、学术研究的研究生教育,专业学位教育旨在针对一定的职业背景、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据了解,在西方国家,专业学位教育是后高等教育里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它的职业指向非常明确,就是针对职业要求培养职业领域需要的应用型人才。从专业学位教育的对象来说,都是工作了一段时间,有了一定的工作经验,并明确了自身今后的职业发展领域,从而选择攻读相应的专业学位。

各行各业对应用型人才需求的扩大,专业学位教育正在成为一种潮流。此外,今后的专业学位教育还将逐渐与特定职业(岗位)任职资格(条件)相结合,成为国际上通行的“职业学位”,即只有获得这种学位才能进入某一行业从业。

尽管我国从上世纪90年代初就开始了专业学位的设置,但大多数人对专业学位仍然存在很多疑惑。新闻晨报记者(张智丽叶蕴华)采访了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田蔚风和复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顾云深,请他们比较全面地解析了专业学位。

专业学位和通常所说的“硕士、博士学位”有什么不同?

专业学位的职业指向性非常明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专业学位设置审批暂行办法》规定,专业学位为具有职业背景的学位,为培养特定职业高层次专门人才而设置。

专业学位分为学士、硕士和博士三级,但大多只设置硕士一级。各级专业学位与对应的我国现行各级学位处于同一层次。专业学位的名称表示为“XX(职业领域)硕士(学士、博士)专业学位”。

另外,有的专业学位招生对于来自某些领域的学生有一定的招生额度限制,比如公共管理硕士,《关于200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非政府部门人员的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该校当年录取限额的20%

专业学位教育颁发何种证书?

由于攻读方式不同,大多数专业学位教育只授予学位证书,没有学历证书以下简称“单证”),但也有例外,例如工商管理硕士、法律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和博士、建筑学学士和硕士等,存在既有学位证书,又有学历证书的“双证”情况。(详情请见表)大体来说,“统考”生是“双证”,“联考”生是“单证”如今社会上常见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和研究生学位有何关系?“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是一种非学历教育,主要教授一些研究生专业的核心课程,没有入学考试,也没有学历证书,只颁发学位证书。

开设高校

北京地区:

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交通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北京理工大学

天津地区:

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科技大学

上海地区:

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等

江苏地区:

南京大学等

四川地区:

四川大学等

重庆地区:

重庆大学

相关规定

凡是拥护我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学术水平或专业技术水平已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人员,可按有关规定,向学位授予单位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实行逐级申请,即申请硕士学位必须有学士学位,申请博士学位必须有硕士学位者。

硕士学位的申请人必须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上做出成绩。申请人应在授予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向学位授予单位提交以下材料:

①学士学位证书;

②最后学历证明;

③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

④申请人所在单位向学位授予单位提供的申请人简历、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成绩、科研成果、业务能力、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外语程度方面的材料(加印密封)。

学位授予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确定具有资格的申请人,按要求进行同等学力水平的认定,包括对申请人学位论文水平、专业知识结构及水平以及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认定。申请人应通过学位授予单位组织的课程考试、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在四年内未通过上述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申请人应在全部考试通过后的一年内提出学位论文,学位授予单位指定指导教师对申请人论文进行必要的指导,论文答辩在申请人提交论文半年内公开进行,答辩未通过者,本次申请无效。

独立设置的成人高等学校培养的本科毕业生和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分别由成人高校和自学考试办公室向有权授予学士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主管学位工作的部门择优推荐学位申请者,学校负责学士学位的授予工作。成人高校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平均考试成绩必须达70分以上,才有资格申请学士学位,学校学士学位主管部门要对申请学位的毕业生按要求严格进行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受理。初审通过的成人本科毕业生,必须参加并通过由省教委组织的外语统考和由学校组织的“主干课程”考试。外语专业本科毕业生必须参加第二外语考试。“主干课程”包括一门基础课,两门专业课,由有关学校学士学位主管部门参照学校全日制本科教学计划、大纲的要求组织命题、考试。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初审通过者,不参加主干课程考试,直接参加全省外语统考。非外语专业获得国家承认的外语专业专科以上毕业证书或通过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者、外语专业获第二外语专科以上毕业证书者,经批准可免试外语

2013年在职法律硕士考生已经进行复习的第二个阶段,那么在这个强化阶段考生应如何对待呢,

第一、强化阶段要确定复习目标

在职研考生在强化阶段一定要先掌握基础知识,之后要确定这个阶段的短期目标,继续强化《指南》的消化和吸收,同时也以通过渠道弄到辅导班的录音帮助理解。注重细节和重难点的突破。这样两个月的时间计划应该很充分了,应该可以收到比较好的果,可以用模拟提演练来检验自己的提高。

第二、强化阶段的参考资料

法硕指南全称为“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考试指南”。这本书的内容涵盖了法硕专业课考试的所有五门课程,初学的同学必须通过法硕指南快速掌握法律知识。书中内容总体变化不是很大,如果有最近两年的,可以不买最新的。法硕指南只有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目前市面上有打着指南的旗号乱出书的现象,大家在买书的时候要认准出版社,

谨防上当受骗。

第三、强化阶段考生应如何调整心态呢

相信在职考研的同学一定准备好了吃苦的勇气了,开始可能还会坚持如果要几个月如一日地看书那就未必啦,因此会很容易导致迷茫、懈怠和没有信心的心态,记住这时候一定不能松气,要和别人做做交流,千万别钻牛角尖,一定要学会坚持。即便最后失败,也要学会对自己说!!“吾尽其志而力不达,无悔矣!”

考试范围

五月同等学历申请硕士考试是在职人员获取硕士学位的重要方法,2012年在职研究生同等学历申硕考试的政策有所变动,对考试年限进行了放宽,为考生提供了更多的机会,今天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重点给您介绍一下2012同等学历申硕考试范围规定,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的主要语种为:英语、俄语、法语、德语和日语。

以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均须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且应试语种须与接受其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相应学科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语种相同。

申请外国语专业硕士学位的同等学历人员须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对于获学士学位时为外国语专业的同等学历人员申请外国语专业的硕士学位,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的语种,须与接受其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相应外国语专业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规定的第二外国语语种相同。

在满足上述要求的前提下,如有报考其它语种的考生,由各省将报考人员名单、报考语种等汇总递送“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考试办法另行通知。

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不含听力测试,由各学位授予单位自行组织。

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学科范围:

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学科有哲学、经济学(含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生物学、历史学、地理学、机械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作物学、临床医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公共管理和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等27个学科。在这些学科范围内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除要通过学位授予单位按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试(包括外国语)外,还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和相应学科的学科综合水平考试且均达到合格分数线,方能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题型变化

1.口语会话部分:增加了长篇对话选择填空的题型,不单单是两个对话人物简单的一问一答,而是关于某一话题的长篇对话。这类题型,类似于大学英语四级的考试,更多的考察了学生的口语能力。

2.词汇部分:单词替换或者是选词填空两种题型任选其一,而不再像以前的考试那样,两个题型都包含在内。这就要求考生词汇量一定要达标,由此可见,词汇还是复习的重点。

3.阅读理解:考试分为两节,其中增加的B节,其阅读形式可以是博客、跟帖或相关的短文阅读、短文主题快读、广告浏览等。这一类型题目类似于英语四、六级考试中的快速阅读,一般这类题目都比较简单。

4.完型填空:完型填空是英语语法与阅读理解能力的综合考试题型,其中删除了5个题目,由原来的15个题目减少到10个,分值减少5分。

5.翻译:删除了汉译英的部分,主观试题减少,减少了考试难度。

6.新增加题型:短文完成,这类题目很新鲜,给你一篇短文,选出适合的句子填入,使句意完整。 

常见问题

问题一: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包括哪些类别

答复: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类别:

(一)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包括法律硕士(J.M)、教育硕士(Ed.M)、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农业推广硕士(MAE)、兽医硕士(VMM)、公共管理硕士(MPA)、公共卫生硕士(MPH)、军事硕士、会计硕士(MPAcc)、体育硕士、艺术硕士(MFA)、风景园林硕士(MLA)。

(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

问题二:GCT成绩的有效期多长?

答复:2010年GCT成绩当年有效。

问题三: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各学位类别的报名条件、考试科目、考试大纲、招生院校及招生限额?

答复: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各学位类别的报名条件、考试科目、考试大纲、招生院校及招生限额请见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在职联考”栏目。

问题四: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入学考试全国联考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有关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考生网上报名成功,系统将自动生成《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样表)。

考生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符合报考有关学位类别的条件,供现场确认点工作人员审验,同时现场打印资格审查表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今后一律不得更改。

网上报名时间一般为7月上旬。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确定所辖考区网上报名具体时间和网址后,报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学位中心”),由学位中心汇总后在学位中心网址公布。

现场确认时间一般为7月中旬。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具体安排,并在网上报名阶段告知考生。

考生既可在招生单位所在地指定地点报名、考试,也可在考生工作地指定地点报名、考试。如招生单位有特殊要求,应按招生单位指定的地点报名考试。

问题五: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入学考试全国联考时间?

答复: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入学考试全国联考的时间一般为每年10月最后一个周末。考生入场时将核验准考证、身份证件。

问题六: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入学考试全国联考成绩如何查询?

答复:考生考试成绩清单于年底由学位中心下达至有关省级主管部门和学位授予单位,同时,考生可通过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在职联考”栏目查询考试成绩。学位中心不受理考生电话查询成绩业务。

如因各种原因考生无法通过网络查询个人成绩,请考生向招生单位查询。

问题七: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分数线如何确定?

答复: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的录取工作由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录取分数线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划定,择优录取。考生可向招生单位咨询详细的录取规定。

问题八: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入学考试全国联考成绩如何复核?

答复:要求复核考试成绩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之前向所报考的招生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由招生单位汇总后上报学位中心,逾期学位授予单位不再受理。复核工作结束后,将复核成绩与原下达成绩有异的考生成绩通知其考试所在地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及相关招生单位,复核成绩与原下达成绩一致的考生成绩不再重复下达。考生还可以通过短信方式申请成绩复核,具体方法见成绩查询页面。

问题九:成绩单中百分位的含义是什么?

答复:百分位为不高于该考生总成绩的考生人数占全体考生的百分比。它代表了某考生考试成绩在本次考试中的相对位次。例如,考生张三总成绩为260,百分位为72.4,表示在本次考试全体考生中有72.4%的考生总成绩等于或低于张三的总成绩(260分);有27.6%的考生成绩高于张三的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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