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国际财务术语
术语“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包括广义和狭义两方面的含义。狭义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仅指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现时发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系列,此类公告有别于理事会的前身——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所发布的国际会计准则系列。广义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则指一整套的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公告,包括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以及理事会的前身——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批准的准则和解释公告。
    中文名: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外文名: 别名: 简称:IFRS 包括:广义和狭义两方面 仅指: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

准则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曾经被称为国际会计准则,它由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制定,在欧洲一些国家、中国、俄罗斯、澳大利亚等国家应用。欧盟委员会在2002年要求所有的欧盟国家的公司到2005年都要采用国际会计准则。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基金会于2000年正式成立,总部设在伦敦,是一家独立的非营利性组织,是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制定机构)的监督机构。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是一系列以原则性为基础的准则,它只规定了宽泛的规则而不是约束到具体的业务处理。到2002年为止,大量的国际会计准则提供了多种可选的处理方法;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改进方案是尽量找到并减少同一业务的可选处理方案。

报表框架

虽然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框架》)并非一份准则,但其能够为解决准则中未直接涉及的会计事项提供指引。此外,在缺乏专门适用于某种交易的准则或解释公告时,国际会计准则第8号(IAS8)规定实体必须运用判断来制定并应用一项会计政策,并使形成的信息相关及可靠。在作出此类判断时,IAS8.11要求管理层应考虑《框架》中的资产、负债、收益和费用的定义、确认标准和计量概念。该《框架》由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于1989年批准,并于2001年4月被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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