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

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高等院校
为了提高国家新型产业软件工程的成长步伐,国家在全国高校中选拔出37所(以前有35所)软件学院作为全国高校软件学院的示范,成为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近日从全国示范性软件学院联盟传来喜讯,南华大学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被批准加入成为成员单位,这将是学院与联盟其他成员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良好开端,为进一步促进学校人才培养和软件行业发展奠定基础。[1]
    中文名: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 外文名:National Demonstrative Software Institute 别名: 选拔:37所 名单: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 Logo:大连理工大学大学软件学院

名单

北京大学 清华大学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南开大学 天津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 东北大学 吉林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复旦大学 同济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南京大学 东南大学 浙江大学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厦门大学 山东大学 武汉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国防科学技术大学 中南大学 湖南大学 中山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重庆大学 四川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 云南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排名不分前后)n

收费标准

各高等学校示范性软件学院实行按学分收取学费的最高限额标准为:本科及第二学士学位学生,每生每学分学费标准最高不超过400元;工程硕士学位学生,每生每学分学费标准最高不超过1000元。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完成本科及第二学士学位学业所需总学分数(含必修和选修课,下同)不高于80学分,完成工程硕士学位学业所需总学分数不高于40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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